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方式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2 19:42:41 367 人看过

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方式:土地使用权期满收回方式和法定事由收回的方式。

一、非住宅土地使用权40年到期如何处理

非住宅土地使用权40年到期的处理方式为:使用权人可以按照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能办理续期。没有办理续期的,国家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没有房产证的二手房房子可以过户吗

没有房产证的二手房是不能过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三、哪些房屋不能买

有下列情形的房屋,不可以办理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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