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准条款是劳动法制适用的关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20:17:05 124 人看过

劳动基准法或劳动标准法,是有关劳动条件最低标准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国家为保护劳动者最基本的生存权利,而通过立法确立的劳动条件的底线。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比如工资(或劳动报酬)、工时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在法律性质上是属于劳动基准条款,而劳动基准条款有其独特的法定含义,需要准确理解才能正确运用。用人单位提供给劳动者的劳动条件可以优于但不能劣于基准法所规定的标准。凡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内部规章所确定的劳动条件未达到国家规定的劳动基准的,均无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中的工资、工时休假、职业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等条款是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它们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因此,劳动合同法第17条将它们列为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劳动合同法第3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与这些基准有关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为解决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基准条款约定不明引发的争议,劳动合同法第18条还规定具体的解决办法。同时劳动合同法还在许多条款中规定了相关内容。

根据上述规定,处理劳动合同中的劳动基准条款,需要把握以下几点:首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依法约定劳动合同的劳动基准条款,特别是工资、工时休假、职业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条款等,应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由于劳动标准的法定性,在特定的情形下,实际上劳动合同的条款没有多少自由约定的空间,例如在社会保险方面就是如此,社会保险立法中,对于缴费的比例、时间、享有的待遇法律均作出了强制性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并没有多少协商确定的空间,因此,劳动基准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补充效力,可以对条款的缺漏进行补充。其次,工会或职工集体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平等协商,就工资报酬、工时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依法订立集体合同,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根据法律规定,集体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对于约定不明确又协商不成的事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适用集体合同的规定。

最后,在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没有集体合同或是集体合同没有约定劳动标准的情况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来确定相应事项的标准。因国家标准是法定的底线,因此,适用国家法定标准是最后的选择,例如,就工资约定而言,如果按照国家法定的标准,即是适用最低工资标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1日 18: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社会保险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是否是贷款的关键因素?
    只有劳动合同的话肯定是不能贷款的,在公民个人申请贷款的过程当中,银行有可能会需要员工提供劳动合同作为贷款的材料证明,但是除了有稳定的工作之外,银行还要求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甚至有些银行还要求提供抵押物的。劳动合同只有一份可以要求赔偿吗劳动合同只有一份可以要求赔偿的。用人单位因疏忽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能拒绝赔偿双倍工资,用人单位疏忽不能免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未签劳动合同的事实。未签劳动合同十年视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过了双倍工资的劳动仲裁时效,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和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自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
    2023-07-05
    77人看过
  • 借条与借据在法律适用上的关键区别
    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应该从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时起计算诉讼时效。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或履行期限的借条和欠条,两者在诉讼时效的适用上则是有区别的:1、借条: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权利的就不能开始计算时效。因而其3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2、欠条: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权利人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故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3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借条和借据有什么区别?借条借据没有区别。借据和借条,都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并交债权人,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据是个人或单位借用
    2023-07-07
    240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适用于新闻从业者保障权益的关键点
    哪些条款适用于新闻从业者保障权益(一)答:11.关于经济性裁员。员工在遭遇经济性裁员时,要知道自己是否属于优先留用或有限择用的范畴,还是属于自己是不可被经济性裁员的范畴。如果属于后者,要向新闻单位及工会、职代会说明,确保自己的劳动权益不受损害。12.关于经济补偿金。一般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标准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劳动者工资高于新闻单位所在地区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13.关于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员工调离新闻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在15日内由新闻单位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手续。新闻单位不得扣押员工的任何证件,并不得收缴非生效补充条款的其他违约金,招工费等。且该员工档案要在原新闻单
    2023-06-09
    297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了解这些关键点
    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种类型: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等必备条款都可以在劳动合同中进行约定。同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也可以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包括赔偿损失和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例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这类合同的期限在法律上有所规定。第二种类型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没有具体的时间约定,但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如果没有任何特殊情况,这类合同的期限应该是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为止。第三种类型是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2、工作内容在这一必备条款中,双方可以约定工作数量、质量,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内容。在约定工作岗位时可以约定较宽泛的岗位概念,也可以另外签一个短期的岗位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还可以约定在何种条件下可以变
    2023-11-13
    207人看过
  • 劳动法适用劳务关系吗
    法律综合知识
    在通常情况下,劳务关系并未涵盖于劳动法之范畴内,因而无法受到劳动法的专门保护。在此类情形中,劳动法未能作出具体规定。然而,涉及劳务关系的相关事项仍需援引民事法律,以及有关的国家政策和行政法规进行处理。相较之下,劳动关系则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特指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其雇佣的劳动者之间所形成的特定关系。《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2024-05-01
    95人看过
  •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法治是关键
    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但伴随的却是劳资矛盾的逐年突出、劳动争议纠纷的大幅增加。据人民网报道,长沙两级法院2010年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为1428件,2014年仅1-10月就受理案件3321件,增长了近两倍。劳动争议基本上都是由劳动者的权利被侵害而引发,争议内容涉及支付劳动报酬、加班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工伤赔偿、确认劳动关系、社会保险赔付、档案移交丢失赔偿、竞业限制、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等十多种类型。劳动争议多发的原因复杂。劳动者相对资本所有者总是处于弱势地位。资本所有者和经营者人数虽少,但处于生产关系的顶层,控制着生产、交换和分配的全过程;劳动者人数虽众,却处于生产关系的底层,受资本所有者、经营者的支配控制。因此,现实中一般是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而较少是劳动者侵犯用人单位权益的。从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来看,和谐劳动关系是以劳资力量相对平
    2023-06-09
    325人看过
  • 事实劳动关系解除适用劳动合同法38条
    一、事实劳动关系解除适用劳动合同法38条被迫辞退是一种比较通俗的说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劳动者在具备法定情形(如用人单位确实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事实)的前提下,通过特快专递方式或者其他方式向用人单位发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之后,即立即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
    2023-06-05
    273人看过
  • 试用期辞职:遵守劳动法规定是关键
    劳动法对试用期辞职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的,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对于员工辞职有什么规定辞职有三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
    2023-07-04
    433人看过
  • 劳动关系适用新旧劳动法规的问题
    罗某,女性,系农业户口。罗某于2007年3月15日到北京某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处工作至2008年4月7日。其间,罗某曾于2007年7月1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2007年7月1日——2007年12月31日;罗某的职位为清洁工;并约定如公司解除合同,公司将按罗某的平均工资向其支付不超过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罗某于2008年4月10日办理了离职手续。2008年7月26日罗某向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一个月工资857元,经济补偿1714元,经济赔偿3428元(相当于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朝阳区仲裁委于2008年7月31日作出朝劳裁不字[2008]第1134号不予受理通知书。罗某不服,诉至朝阳区人民法院。朝阳法院于2008年10月30日作出判决书,判决公司给付罗某经济补偿金857远;驳回罗某其他诉讼请求。罗某于2008年10月31日再次向朝阳仲裁委提出
    2023-06-09
    165人看过
  • 适用期内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
    在劳动者的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是有限制的。劳动者辞职的,在试用期内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或者非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一)试用期内单位可解除情况(应说明解除理由):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固定期限员工单位可解除,且不需要提前通知的:1、在
    2023-08-12
    384人看过
  •  确认劳动关系的关键点是什么?
    劳动关系成立条件包括: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且劳动者从事的是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以下是对上述内容的改写,保持其意义不变: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虽然他们尚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劳动关系即已成立: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且劳动者从事的是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劳动关系成立的条件是什么?劳动关系成立的条件包括:1. 雇员与雇主之间存在雇用关系;2. 雇员接受雇主的雇用;3. 雇主支付雇员薪资或提供报酬;4. 雇员在雇主的控制下从事劳动;5. 雇员的工作与雇主的业务相关。以上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才能构成劳动关
    2023-11-22
    164人看过
  •  合同劳动法的基本法律条款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需在员工入职后,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需在员工入职后,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用 人 单 位 有 权 了 解 劳 动 者 与 劳 动 合 同 直 接 相 关 的 基 本 情 况 , 劳 动 者 应 当 如 实 说 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
    2023-09-03
    91人看过
  • 劳动基准法是指?
    劳动基准法是指为了保障劳动者最起码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而规定的最低限度的措施和要求。劳动基准法是有关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最低标准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用人单位可以优于但不能劣于基准法所规定的标准。凡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劳动规则所确定的标准未达到国家规定的劳动基准的,均无法律效力。一、劳动合同没写明工资合同还有效吗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整体效力。劳动报酬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如劳动合同缺少工资条款,则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如果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二、劳动合同可以扣工资么?工资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但并不一定表现为具体的金
    2023-03-29
    301人看过
  • 必备条款!劳动合同的关键要素你不能错过!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一、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合同除以上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二、劳动合同的特征:(一)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二)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三)劳动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四)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性;(五)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
    2023-12-16
    350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所制定的基本社会政策,社会保险具有法定性、保障性、互济性... 更多>

    #社会保险
    相关咨询
    • 认定劳动关系的关键是什么, 劳动关系认定劳务关系的关键是什么意思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27
      认定劳动关系的关键是: 1、双方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条件:一方为单位,一方为个人 2、双方的合意应当属于建立劳动关系,不论是否已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3、劳动者在从属性条件下从事劳动 4、双方具有管理和被管理的特征 5、双方的权利义务调整劳动过程 认定劳务关系的关键则是: 1、双方为不具有从属性的平等关系 2、劳动过程中双方不具有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即不存在具体的职务和岗位,无上下级) 3、双方的权利
    • 国有企业改制适用劳动法的补偿款标准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04
      1.对于国有企业改制适用劳动法的补偿款标准,愿进入改制后企业的职工,其职工安置费可以以现金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有困难的,也可支付不低于20%的首期职工安置费,同时与职工本人签订剩余安置费的分期支付协议,支付期限最长可在5年左右,未付部分作为企业对职工的负债。与此同时,职工与原企业的劳动关系自动解除。改制后的企业应与职工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不受原劳动合同期限的限制。改
    •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制度的目的是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6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制度的目的是要确保涉及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信息系统和设施的安全,与等级保护制度相比所涉及的范围相对较小。从各国的情况看,具体明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相当复杂,是一个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不断调整的过程。目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正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网络安全法》的要求,抓紧研究制定相关指导性文件和标准,指导相关行业领域明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具体范围。
    • 劳动保护的关键目的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23
      劳动保护的目的是为劳动者创造安全、卫生、舒适的劳动工作条件,消除和预防劳动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伤亡、职业病和急性职业中毒,保障劳动者以健康的劳动力参加社会生产,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以下是找法整理的关于劳动者权益保护法相关知识的汇总,供仅广大劳动者参考。就业年龄我国最低就业年龄为16周岁。严禁使用童工,对违反规定招用了童工的单位或个人,由劳动部门责令其将童工送回原居
    • 天津经济适用房申请标准的关键点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9-27
      市中心区申购经济适用住房,首先要参加城市住房困难家庭申报登记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届时请在规定时限内到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领取并提交相关材料。目前,市中心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是: 1.申请家庭已在住房困难申报登记工作中登记入库; 2.申请人具有当地城市常住居民户口; 3.申请家庭成员上年度人均年收入低于18630元,高于4560元(不含);【每个地方的收入限制不一样】4.申请家庭属于无房户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