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国企签劳动合同是不是有编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1 05:44:21 464 人看过

一、跟国企签劳动合同是不是有编制?

并不是,国企内部有三种编制:

1.合同制:最核心的有编制的员工,如果员工是应届大学生或党员,那么作为合同工,员工档案要提交国资委组织部,员工辞职必须经国资委组织部批准。

2.市场化:最通俗的有编制员工。

在待遇方面,市场化与合同制之间没有本质区别,无论是工资,奖金,补贴等,还是晋升机会(处级以下),只要没有犯严重错误,几乎不会被开除。

3.社会化:即所谓的临时工

这种待遇很一般,但是在过去的两年中,已经实现了同工同酬,明面上的薪水和奖金基本上可以与以市场为导向的合同制雇员保持一致,但是五险一金和其他福利仍然不如前者。而且很容易被裁员。

二、跟国企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继续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

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续订劳动合同;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可以终止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依法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外。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并不是说与国企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就有编制了。劳动合同到期之后双方同意续签的,要签署新的劳动合同,不同意续签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如果是员工不同意续签,可以直接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果是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要支付给员工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n(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n(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n(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n(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n(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n(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n(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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