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工伤保险处负责人介绍,根据省人社厅最近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伤保险工作若干意见》,如果某人曾经从事接触职业病作业、当时没有发现患上职业病,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经认定为工伤并且这人又没有办理退休手续的,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这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核定。比如张某2013在资阳接触职业病作业,2014年初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到成都工作,此时如果张某被发现患上职业病并认定为工伤,那么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2013年度资阳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来计算。
如果职工被初次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有关当事人申请工伤认定,以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书载明的用人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依法进行工伤认定。如果原来的用人单位不存在或无法确认劳动关系时,按我国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办理。
还有群众询问,工伤认定过程中发生劳动争议,处理争议的时间是否应算入工伤认定申请期限?
省人社厅工伤保险处负责人介绍,目前工伤申请最长期限是一年。工伤认定期限从受到事故伤害或被初次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间,如果因劳动关系存在争议提出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的期间,不计入工伤认定申请期限。此外,已经受理的工伤案件,如果在认定过程中需要其他部门有关结论为依据,例如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需要交警部门提供相关结论,此时就中止工伤认定时限,并书面告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当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再及时恢复认定程序,但总的认定时限不超过60天。
-
工伤职业病待遇判决书中的职业病待遇是怎样的?
458人看过
-
工伤待遇对职业病职工的保障作用
143人看过
-
企业因工死亡职工保险待遇怎么算?
352人看过
-
离职后才鉴定为职业病,工伤待遇由谁承担
415人看过
-
劳动工伤——职业病的待遇
59人看过
-
职业病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什么时候起诉
388人看过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补助。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 更多>
-
职业病患者的职业病医疗保险待遇待遇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15国家规定了职业病享受的待遇。用人单位应当调离原岗位,妥善安置不适合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患者。用人单位应当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给予适当的岗位津贴。职业病患者的诊断、康复费用、残疾和丧失劳动能力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职业病患者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外,仍有权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获得赔偿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
-
职工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在工伤后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怎么解决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27需要劳动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1)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①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②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③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2)职工工
-
企业破产清算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继续发放,工伤保险待遇如何发放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8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计为:五级55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48个月,7级41个月,8级34个月,9级27个月,10级20个月。 职工被确认为职业病的,加发50%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破产、关闭、解散和注销企业被鉴定为1—4级的工伤职工以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仍按原标准继续发放。所需资金,原企业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
-
患职业病的劳动者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患职业病享受哪些工伤待遇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6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一条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有权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一)医疗费:因患职业病进行诊疗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二)住院伙食补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
-
职业病待遇工伤保险是怎样规定的呢?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30员工患有职业病,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如下规定: 第五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第五十七条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