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安置房离婚的分割标准:
1、拆迁安置房是由于婚前个人财产的置换,所以拆迁后置换的房屋仍然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被拆迁房屋与安置房之间存在差价,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算的,虽然拆迁安置房屋不能改变为婚前一方个人财产的性质,但在离婚时,由于购买安置房屋补偿的差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应当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差价给予适当补偿。
婚前房产离婚时怎样分配
婚前的房产一般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仍归一方所有。但如果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的;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或者婚前房产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则离婚时按住夫妻双方的出资额比例分割给房产。
还有种情况是婚前一方支付首付,获得房产,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则离婚时房子归支付首付方,共同还贷部分由房屋产权方给予对方补偿;如果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如果婚后也是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的,则该房产属于这一方所有,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前购房首付分配的相关规定
267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分配的规定与实践
323人看过
-
离婚房产分配的相关规定
74人看过
-
按揭房分配原则与离婚相关规定
422人看过
-
股权分配的法律规定与实践操作
359人看过
-
宅基地分配与离婚相关规定
500人看过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
婚前安置房的离婚分配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04安置房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此,如果该安置房是在结婚之前就分配给一方的,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但如果被拆迁房与安置房之间存在差价,且以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结清的,离婚时,获得安置房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就夫妻共同财产出资部分适当的经济补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
事实婚姻的认定2015年相关标准与实践资料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08关于事实婚姻的认定2015年相关标准的解答如下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地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事实婚姻
-
婚前安置房离婚如何分配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28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拆迁后所取得的安置房,如果属于未支付购房差价而取得的情况,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属于支付了购房差价所取得的安置房,因为该项支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支出,房屋仍然需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对于支出的购房款部分在分割时应对另一方作出合理的补偿。 至于因拆迁所取得的拆迁各项奖励、过渡费等等,属于拆迁单位给予该拆迁户的补偿,属于家庭共有财产,作为户口中的一员,有权利要求进行分割。
-
安置房婚前婚后财产分配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07(一)婚前取得的经营性财产婚后的收益并不是所有婚前婚后的转变形式都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对于属于经营性质的财产,比如房租等等,这些财产形式虽然在婚前取得,但是由于这些资产的维护需要一方在婚后投入精力,因此,基于公平原则,这些财产在婚后增值的部分,一般认为婚后共同财产。 (二)婚前货币形式的财产在婚后的延续男方在婚前的银行存款,婚后取出,仍然是个人财产。对于银行存款的利息,即使婚后取得,仍应属于婚前财产
-
婚前的安置房离婚时怎么分配?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21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拆迁后所取得的安置房,如果属于未支付购房差价而取得的情况,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属于支付了购房差价所取得的安置房,因为该项支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支出,房屋仍然需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对于支出的购房款部分在分割时应对另一方作出合理的补偿。 至于因拆迁所取得的拆迁各项奖励、过渡费等等,属于拆迁单位给予该拆迁户的补偿,属于家庭共有财产,作为户口中的一员,有权利要求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