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没有执行,还存在劳动关系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12 04:09:03 237 人看过

一、劳动合同没有执行,还存在劳动关系吗

劳动合同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约定,旨在明确彼此劳动关系及相应权益责任的法律文书。

其所彰显的意义在于,通过法律途径确证双方间的正式劳动关系成立。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劳动合同可能不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为有效。

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劳动关系是否依然得以保留呢?原则上,若劳动合同整体无效,劳动关系即告解除。

如劳动合同仅部分条款无效,劳动关系仍可继续存续,这需满足三个特定条件:首先,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完善内部劳动规章制度,使此类规范亦适用于劳动者;其次,劳动者须接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并按照用人单位安排领取工资;最后,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均应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资质。

还有必要强调,劳动者的工作是用人单位业务构成元素之一。

故即便劳动合同被裁决认定为无效,但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劳动关系仍能继续存在。

这对我们签约劳动合同有着重要指示作用。

行动起来吧!认真审视合同和相关法规,确保预签的合同于法有据,从而规避可能出现的争议纷争。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旧工伤复发几天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怎么办

在终止与员工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时,若员工所受的工伤病情复发,用人单位仍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具体而言,以下情况均会导致劳动合同终止:

(1)用人单位因经营不善而被依法宣告破产;

(2)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结束;

(3)劳动者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

(4)劳动者开始享有基本的养老保险待遇;其它相关情况。

对于工伤问题,劳动者可能需经历工伤认定、劳动功能障碍等级评估及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等程序,这其中所需时间较长,因此建议患者能够克服种种困难,充分利用一年内的仲裁时效,尽量在提交仲裁申请之前完成二次手术,以便提供更加确切的医药费用证明。

当二次手术无法在仲裁之前完成时,仲裁机构可以参照负责治疗该工伤病员的医疗机构提出的大致费用建议进行调解,尽量达成一次性的解决方式。

对于确实无法在仲裁前完成二次手术的情况,可以考虑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二次手术费用金额进行权威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进行调节及裁决。

在裁决过程中,对于不确定的二次手术费用,可暂时搁置,待实际发生之后,由劳动者再行主张自己应得权益,从而既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又能够有效保护受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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