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可以设立几个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6 23:42:36 486 人看过

一、抵押权可以设立几个

在《民法典》的框架下,抵押权的设立数量并没有明确的限制。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

2.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均可以作为抵押物设立抵押权。

这意味着,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抵押权可以针对一个或多个财产进行设立,数量上没有具体限制。

二、抵押权可以过户

在抵押期间,抵押财产并非绝对不能进行过户。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的规定:

1.抵押人可以在抵押期间转让抵押财产,但需要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2.如果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其抵押权,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这意味着,在抵押权人同意的前提下,抵押财产是可以进行过户的。然而,过户过程中必须确保抵押权人的权益不受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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