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品房的实际交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0 10:42:39 289 人看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以支持。

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一、房产交付期限怎么约定

第一是房产是否具备交付条件,通常约定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且相关的设施设备铺设到位,达到正常使用条件时方可交付房屋;

第二是房产交付的确定期限。

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大致步骤为:首先,开发商要向房管局提供齐全的房屋前期资料,如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开工证、竣工图纸等。根据上述资料,由测绘部门进行实地测绘并绘制图。

第三,根据实际测绘的面积结果到房管局交易部门立契过户。

第四,凭借买卖契约,房管局房政部门审核后装订齐备的档案并拟定、发证。

从这个过程看,要把房产证如期地办理出来,开发商起主要作用,不是开发商一家就能独立完成的。因此,有些购房者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仍拿不到产权证,原因由可能是开发商本身存在的诸如:房产开发前期资料不全、未能通过有关部门综合验收、未能委托办理实地测绘手续。对于非因开发商的原因导致的逾期办证,如房管局有关测绘级行政部门因作业繁忙而延缓了发证时间。

二、如何认定房产的交付使用

商品房交付时间的认定,主要涉及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否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因此,人们常说的交钥匙就算交付使用。

所谓房屋的交付使用,就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建成的房屋转移给买房户占有,其外在表现主要是将房屋的钥匙交付给买房户。但房屋的交付使用并不意味着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如果当事人仅约定了房屋交付使用的时间,而未明确约定其中包括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只要在约定的期限内将房屋移转给买房户占用,即交钥匙,就应认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期履行了房屋交付使用的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9: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房地产开发相关文章
  • 商品房交付及按揭贷款的相关流程
    一、商品房交付的流程售房单位在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以及预售合同约定的其它交付条件时,便可以按照以下程序向买受人交付预售商品房:1、房屋交付:售房单位应当按照预售合同的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逾期未能交付的售房单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书面通知:售房单位在交付日的7日前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地点及买受人应当携带的证件、文件,买受人签署确认。3、文件提交:办理商品房交付手续时,售房单位应当向买受人出具证明房屋具备交付条件的相关文件,交付住宅的,还应当同时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4、房屋交接:买受人对交付房屋进行现场验收,需要维修、更换设备、设施的经双方确认后由售房单位予以维修、更换,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二、商品房按揭贷款的流程贷款银行在向房地产项目的买受人具体办理个人房屋按揭贷款手续前,应与房地产项目的
    2023-04-05
    387人看过
  • 商品房的房屋权利人有没有实际权利
    我国商品房的权利人一般是:依法享有该商品房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权利人具有在法律范围内实施某种行为的积极行为的权利,也有请求义务人履行法律义务的请求权,在义务人违反法律要求其承担的义务时,还具有诉诸国家,要求协助保护其权利的要求保护权。商品房的房屋权利人商品房房屋权利人是指依法享有该商品房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权利人具有在法律范围内实施某种行为的积极行为的权利,也有请求义务人履行法律义务的请求权,在义务人违反法律要求其承担的义务时,还具有诉诸国家,要求协助保护其权利的要求保护权。《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2023-07-28
    273人看过
  • 怎样才算商品房交付,商品房交付中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一、怎样才算商品房交付怎样才算商品房“交付使用”,原来各方认识不同,而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也就是俗称的“交钥匙”。因此,购房者领取住宅钥匙就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当然,购房者也可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另行约定交房的时间和条件。房屋的交付使用意味着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的转移和逾期交付时间的确定。根据有关法律,商品房“交付使用”必须是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交付,否则既便开发商向购房者交了房屋钥匙,因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也不能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二、商品房交付中的法律问题有哪些商品房交付中的法律问题主要涉及到怎样才算商品房“交付”、商品房逾期交付及商品房交付不当的责任等问题。商品房逾期交付的责任,是开发商已经逾期交房,首先开发商是否存在免责事由是关键,即开发商是否遇到不可抗力及合同约定的其他免责事由。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
    2023-02-04
    404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合同内容与实际交房不符怎么办?
    该案例中出现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关于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的时间上相互矛盾,合同附件作为主合同的一部分,应当服从主合同,因此应当以主合同的约定为准。郑先生可以以备案合同中约定,要求A开发商在交付房屋后60日内为自己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证书。此外,郑先生受到A开发商前期的虚假宣传,误以为其出卖的是可以用于居住的公寓,之后开发商一方利用郑先生的误解与之订立用途为办公的写字楼预售房屋合同,其行为根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的规定,可以认定为合同可撤销的情形。因此,郑先生可以申请撤销商品房预售合同。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规定,通常有面积不符合、质量不符合、房型不符合等,对于面积不符的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因勘察误差,公用面积分摊计算失误的,应按原合同价不变,因开发商变
    2023-05-06
    484人看过
  • 什么是商品房交付?
    所谓商品房的交付,即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据相应法律规定以及相关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房屋按期向商品房买受人交付,商品房买受人检验商品房并接受房屋的行为。一、逾期交房的责任如何确定如果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或者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商品房认定为逾期交房。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1、当事人商品房的出卖人一般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注明其名称、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号、住所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买受人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样予以注明。如为自然人,则应注明其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住所
    2023-03-12
    370人看过
  • 商品房实际面积的误差应如何处理
    产权登记面积,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登记的房屋面积,是商品房最终的确定面积,也是商品房计价的最终依据。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因而产生了面积误差的纠纷问题。按套(单元)计价时,是以整个商品房为计价单位,不涉及到单位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问题,因而就无从谈起面积差异处理问题。法律、法规就按建筑面积、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产生面积差异作出了相关的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以下原则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购房者请求解除合同的,法院不予支持;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经支付的房屋价款及其同期的银行利息;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此时,
    2023-05-01
    490人看过
  • 关于住房超标准按商品房计价的实施办法
    各区委、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各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为有效遏制住房的不合理需求,巩固清房成果,规范干部、职工的住房行为,根据厦委办〔1997〕26号文件规定和市政府1997年008号常务会议纪要的精神,现对住房超面积标准按商品房计价的具体功法,作如下规定:1、原住房面积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标准,以及在清房中因住房超标己作过处理的人员,不得再分配住房。2、已分配住房,但末达到控制标准,住房确有困难的,可申请以小换大,或申请分配、购买新住房。超标面积10平方米以上部分要按市土地房产管理局制定的商品房指导价计价,补差和超标面积均按建筑面积计算。具体计价办法为∶超标部分房款=(新分配住房建筑面积+原住房计价面积-住房控制面积-10平方米×商品房指导价。在1998年度商品房指导价出台前,按1997年的指导价执行。3、新分配、购买住房的人员(含拥有私房和集资房的人员)分配一套(处)住房超标的,计算超标
    2023-06-10
    405人看过
  • 关于损害国际商品或者商业信誉罪的刑罚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犯本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如下: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损害商业信誉罪立案标准是什么1、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员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立案追诉:(1)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2、利用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公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3、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4、其他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形。本规定中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指接近上述数额标准且已达到该数额的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本规定中的立案追诉标准,除法律、司法解释、本规定中另有规定的以外,适用于相应的单位犯罪。本规定中的“以上”,包括本数。5、具有以下情
    2023-07-24
    237人看过
  • 商品房实际面积有误差怎么办
    商品房实际面积有误差怎么办产权登记面积,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登记的房屋面积,是商品房最终的确定面积,也是商品房计价的最终依据。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因而产生了面积误差的纠纷问题。按套(单元)计价时,是以整个商品房为计价单位,不涉及到单位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问题,因而就无从谈起面积差异处理问题。法律、法规就按建筑面积、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产生面积差异作出了相关的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以下原则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购房者请求解除合同的,法院不予支持;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经支付的房屋价款及其同期的银行利息;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
    2023-06-23
    336人看过
  • 迟延交付商品房的定义
    迟延交付商品房会承担的责任如下:若卖方迟延交房,经买方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房的,买方可以解除买卖合同,并可以请求卖方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一、卖方违反购买合同怎么办卖方违反买卖合同,买方可请求卖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但如果买卖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任的,合同是依法订立的,按合同的约定处理。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二、开发商交不了房合法吗原则上,开发商不能在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的话,就会构成延期交房。开发商应当依照购房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延期交房的,经购房人催告后,要是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还没有
    2023-03-20
    436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交付的标志
    预售房交付的标志是要能够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履行预售商品房交付义务的法律文件。为避免验收交接中出现扯皮推诿、责任不清,当事人就要按规定提交预售房交付标志,预售房交付标志的主要法律文书是:1、以挂号信件送达的或直接送达的通知预购人验收交接的书面文书;2、交付住宅商品房的,一并送达《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3、预购人要求实测面积资料的,预购人签收的书面文件;4、预购人签署的预售商品房验收确认书;5、预购人签署收取预售商品房钥匙的登记。
    2023-06-10
    155人看过
  • 怎样实现商品房的分期付款?
    对于购买商品房如何分期付款,如房屋目前尚不能交付使用,而买受人一次将全部房款交付给出卖人显然存有巨大风险,为此双方商定可以分期付款,付款方式如下:(1)第一次付款: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自行于签订合同时支付。(2)第二次付款: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通过贷款银行于房屋主体竣工后支付。(3)第三次付款: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通过贷款银行于全部内部设备安装完毕后支付。(4)第四次付款: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通过贷款银行于房屋全部装修工程竣工后支付。(5)第四次付款: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通过银行于房屋交付使用且入住后支付。商品房面积纠纷商品房面积纠纷的处理方式:1、首先判断面积误差是否在3%以内(含3%),如果是,就按照实际面积来计算价格;2、如果面积误差超出3%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支付费用及利息。如果面积大于合同约定,在3%以外,价款由出卖人
    2023-07-17
    188人看过
  • 商品房认购书价格高于实际价格可以起诉吗?
    是可以的,商品房认购书的认购价格与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价格不一致是可以起诉的。房屋认购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屋正式销售前与有兴趣购房的购房者签订的书面协议。开发商通过商品房认购协议向买方收取定金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的。商品房认购协议的法律效力,关系到协议当事人切身的财产利益,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是有法律效力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认购书的约定履行确定的义务。商品房认购协议效力的规定,有利于贯彻公平原则,也是保障平等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合法民事权益的具体体现之一。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一、
    2023-06-20
    101人看过
  • 商品房验收合格与商品房综合验收商品房的交付条件
    交房,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开发商的主要义务,同时也是房屋毁损、灭失风险由开发商转移至购房人的标志。所以,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一定要对交房条件、交房期限等作出详细的约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八条对于交房条件有五种备选项: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5.___________。一般来说,这其中的第五种选项可以约定为“该商品房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这里,谈谈我对于这些交房条件的一些认识。一、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规定未经验收合格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由此可见,对未经验收合格的商品房,法律已明文规定不允许交付使用。同时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2023-06-10
    138人看过
换一批
#房产变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地产开发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通过有计划地开发和建设,将生地或毛地改造成具有供水、供电、供热、道路等基础设施和一定建筑水平的土地,并以一定的价格出售给购房者的过程。 房地产开发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土地获取、规划设计、施工建设... 更多>

    #房地产开发
    相关咨询
    • 商品房实际面积误差问题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4-28
      商品房实际面积的误差,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
    • 关于商品房逾期交房的法律后果?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19
      商品房延期交房的法律后果是开发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可以给开发商发房屋催交通知书,在三个月合法期限内开发商仍不能交房的,买受人有权要求退房。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 商品房实际成交价低于备案价格90%,能够备案和办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9
      按照政府规定是不可以的但实际政府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你如果100万的原价,卖你8折的价格,那备案合同还是按照9折备案,另外以补充协议或者其他方式体现8折,然后发票价格也只有8折,以后交契税也是按照8折缴纳,如果开发商愿意,你还可以根据90万的合同去贷款,贷款70%,也就63万,实际房子80万,首付只要17,这个行为实际也在弄,但开发商很多不肯这么弄,因为银行有时候不答应。回答完毕。
    • 商品房的实际面积什么时候公布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2
      房本上的面积应以测量部门最后测量为准。如果与合同约定的面积不一致,可以找开发商索赔
    • 交付使用的商品房面积与实际面积发生纠纷,是否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27
      这具体要看你们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如果约定了按实结算,那么你就要按多出来的面积给付房款。如果没有这样的约定,那么可以依照法律规定,面积误差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面积误差超出3%,你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如果你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你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超出3%部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