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登记属于行政确认行为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5 03:26:36 143 人看过

一、收养登记属于行政确认行为吗?

是的。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于确定、认定、证明(或证伪)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例如工商行政机关进行企业登记,公安机关进行户口登记,公证机关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的公证行为,交通警察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技术监督部门对于产品质量是否合格的认定等,都属于行政确认。

二、收养的分类

(一)合法收养

婚后五年以上不育,女方年满三十周岁以上,需收养子女,经人口计生局批准后方可收养,否则为非法收养。

1、收养子女需以下材料:

(1)审批表一式两份;

(2)单位(或社区)婚育证明,且负责人签名;

(3)男女双方申请;

(4)结婚证复印件及原件;

(5)男女双方户口簿复印件及原件;

(6)两个县区以上医院不能生育的证明。

(二)非法收养

未经人口计生局批准,非法收养子女,需给养子(女)报户,需以下材料:

1、男女双方单位(或社区)出具的证明(写清婚姻、生育或未生育的情况,已收养子女的姓名、性别、收养时间),并加盖街道(乡镇)计生办公章;

2、婚后未生育过子女者,需提交两个县区以上医院不能生育的证明;

3、持男女双方的证明及不能生育的证明(已生育过子女的只需男女双方证明)由计生局局长签字后到办公室办理收养子(女)的报户的有关手续。

三、收养手续办理程序

(一)收养人应提交:

1、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及其复印件;

2、要求收养子女的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收养目的、有无子女、本人经济状况、有无抚养能力以及不虐待、不遗弃被收养人的保证等);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者提交结婚证,未婚者提交未婚证明,离婚者提交离婚证明,丧偶者提交配偶死亡证明)及其复印件;

4、收养人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家庭、年龄状况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的证明;

5、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的婚姻、子女状况证明;

6、县以上医院出具的不孕(不育)诊断证明;

7、事实收养公证应出具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共同生活多年的证明材料,如是捡拾的弃婴应出具捡拾弃婴的证明材料。

8、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的,应提供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证明,华侨收养的提供华侨身份证明。

(二)送养人应提交:

1、夫妻双方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婚姻状况证明、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子女情况和送养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证明;

2、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需提交经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同意送养的书面文件;

3、孤儿的监护人有监护资格的证明和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及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三)被收养人的户口证明或出生证明及其复印件。

(四)特殊收养应提交:

1、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证明;

2、达到法定婚龄的,提交婚姻状况证明、户口证明或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被收养人有配偶的,提交配偶同意其被收养的书面意见。

(五)收养人、送养人双方订立的书面协议。

收养登记的话则需要进行收养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关系手续,并且提供所有相关材料,收养登记机关对收到的材料进行形式与实质考察后,进行公告。因此,收养人只有在登记后,才具有法定条件上的收养关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2日 07: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未经过登记的收养行为的效力如何确认
    未经过登记的收养行为的效力按照法律规定确认无效,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未办理登记的收养行为是无效的。一、收养几年为事实收养给孩子上户口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就可以给孩子上户口。法律在收养小孩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如果收养关系要成立,除了要符合收养的实质要件,还要履行收养程序才行。否则可能会构成事实收养,事实收养指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未办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便公开以养父母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行为,具体要一起生活几年才构成事实收养,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事实收养关系的认定应具备以下条件:1、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养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公认,双方相互间有扶养的事实。3、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已终止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4、未曾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根据法律相关
    2023-04-05
    294人看过
  • 遗嘱公证属于行政确认吗
    一、遗嘱公证属于行政确认吗不属于行政确认。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定、证明(或证伪)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公证单位经过改制,已经不属于行政机关,公证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应作为民事案件提起确认之诉。或者到司法局投诉给予撤销。二、继承关系的分类民法典规定,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权,而继承关系中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第一千零七十条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
    2023-05-06
    264人看过
  • 行政登记与行政确认有什么联系
    行政登记是指行政机关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管理目的,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依相对人申请,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涉及相对人人身权、财产权等方面的法律事实予以书面记载的行为。行政确认:可以是依职权,也可以是依申请的行政机关对特定法律事实进行甄别,作出肯定或否定的认定并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如: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火灾事故原因和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政确认的概念和特征(一)行政确认的概念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可、证明(或否定)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二)行政确认的特征1、行政确认行为的主体是行政主体。2、行政确认的内容或者目的,是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的确定或否定。3、行政确认权是国家行政权的组成部分,行政确认行为是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4、行政确认是要式行政行为。**必须以书面形式。5、行政确认是羁束性行政行为。行政
    2023-06-01
    413人看过
  • 行政确认与行政登记有什么区别
    行政登记是指行政机关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管理目的,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依相对人申请,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涉及相对人人身权、财产权等方面的法律事实予以书面记载的行为。行政确认:可以是依职权,也可以是依申请的行政机关对特定法律事实进行甄别,作出肯定或否定的认定并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如: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火灾事故原因和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撤销工商注销备案行政复议申请怎么提交撤销工商注销备案行政复议申请应当是通过书面的方式直接提交给受理机关。撤销,是指由于行政行为具有瑕疵,因而予以纠正,以使法律关系恢复原来的状态。这种情况既有可能是申请人有违法行为,也有可能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但如果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则不予撤销。行政复议,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其管理职权时,与被管理对象的相对人发生争议,根据相对人的申请,由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
    2023-06-24
    468人看过
  • 没收违法所得属于行政行为吗
    没收违法所得属于行政行为吗?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属于行政处罚中的财产罚,所以其属于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的规定1、没收违法所得,是指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将违法行为人取得的违法所得财物,运用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强制措施,对其违法所得财物的所有权予以强制性剥夺的处罚方式。2、违法所得的追缴和处理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办理。违法所得产生的途径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规定“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处罚的法定种类之一,是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法定制裁;一种是刑事途径,指的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由司法机关认定和处理的违法所得。当然,在执法活动中这两者并不是绝然独立的,而是可以相互转化的。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
    2023-06-13
    215人看过
  • 司法鉴定意见书是否属于行政确认行为
    一、司法鉴定意见书是否属于行政确认行为要明确的是,司法鉴定并非行政行为范畴。行政行为乃指国家各级各类行政机关以及其公职人员、经法律法规所授予责任的组织机构,或者由行政机关委托而来的代理组织,乃至是在行政管理领域中行使行政权力的个体,他们在处理特殊公民、法人或其他权益相关的特定事物过程中,运用这一权力,专门针对某类群体或特定事项,采取单方面行动,以此来调整与更改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涉及到司法鉴定,则必须严格遵循鉴定人负全责制度。司法鉴定者应该恪守法律规定,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恪尽职守地完成鉴定任务,同时对自身做出的鉴定意见承担全部责任。司法鉴定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严格遵守规定,不准私自同诉讼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接触交流。《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五条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司法鉴定人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并对自己作出的鉴定意见负责。司法鉴
    2024-07-23
    267人看过
  • 专利转让登记属于行政许可吗
    1、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书许可证是指有关行政许可机关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而依法核发的批准书,它以“许可证”的名称出现,如卫生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捕捞许可证等。执照一般是指许可机关颁发的准许申请人从事某种生产经济活动的书面凭证。如驾驶执照、营业执照和行政执照。2、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资格证、资质证是指经过考试、考核等审查程序合格,颁发给申请人的证明其能力、资格的许可证件。证件持有人可以从事某一职业或进行某种活动。3、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是指行政机关批准有关主体从事一定活动的书面意见。行政机关的证明文件是指行政机关对特定事实予以确认的书面意见。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许可证件。行政机关实施检验、检测、检疫的,可以在检验、检测、检疫合格的设备、设施、产品、物品上加贴标签或者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一、专利转让的基本途径有哪些1、参加各类技术展会
    2023-02-28
    91人看过
  • 收养孤儿属于法律行为吗
    一、收养孤儿属于法律行为吗收养孤儿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收养孤儿的人应当具有与其从事的民事行为相当的民事行为能力,是对民事主体资格的要求。无论何种民事法律行为,都是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基础的,并且以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为目的。因此收养孤儿的人必须具备正确理解自己行为性质和后果,具备独立地表达自己意思的能力。收养行为旨在建立重要的父母子女关系,所以作为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收养人必须是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如果收养人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能独立表达自己的意思以及理解其行为的法律后果,收养行为是无从谈起的。二、收养孤儿的人应当具备什么条件(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5)年满30周岁。三、收养孤儿登记手续需要去哪里办理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
    2023-05-06
    96人看过
  • 确认侵权行为是否属于确认之诉
    一、确认侵权行为是否属于确认之诉确认侵权行为属于确认之诉的范畴,如果确认构成侵权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二、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如何进行赔偿根据民法典规定,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
    2023-04-18
    313人看过
  • 什么收养行为属于特殊收养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特殊收养有以下三类: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或儿童;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一、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包括兄弟姐妹的子女、堂兄弟姐妹的子女、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国内公民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时可不受以下限制:(1)其生父母无特殊困难、有抚养能力的子女,亦可为被收养人;(2)无特殊困难、有抚养能力的生父母,亦可为送养人;(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不受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须有40周岁法定年龄差的限制;(4)被收养人不受须为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的限制,其在此年龄以上亦可被收养。另外,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二、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或儿童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
    2023-05-04
    55人看过
  • 工伤认定属于是否行政确认
    工伤认定是否属于行政确认行政确认的概念和特点;行政确认是行政主体依法,依行政相对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一定的法律事实、法律关系、权利、资格或法律地位等进行认定、甄别、证明并予以宣告的行政行为。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行政确认通常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提出申请,行政主体才能对申请事项进行确认。但也有依职权作出的行政行为。2.行政确认是一种外部的具体行政行为,它由申请、受理、审查、确认等一系列程序性要素组合而成,并由此构成一个完整的行政确认行为。3.行政确认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行政主体作出确认行为时必须以书面形式为之,并要符合一定的技术要求。4.行政确认是羁束行政行为,行政主体进行行政确认时,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并尊重客观事实,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行政法律规范和适用很少有选择余地的行政行为,也就是说可以进行较窄幅度的裁量,但非完全不能裁量。5.行政确认是具
    2023-05-01
    147人看过
  •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属于行政处罚吗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以下简称20号令)第二十六条提及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是否属于行政处罚呢?第一种观点认为属于行政处罚。理由是按照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规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七十三规定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就如同行政处罚法确立了罚款属于行政处罚种类之一,今后无论行政机关处以罚款是在哪部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中出现,都不改变其行政处罚的属性一样,既然政府采购法和《条例》将列入不良行为
    2023-04-24
    318人看过
  • 没收财产是否属于行政行为?
    没收财产不算行政处罚。没收财产属于刑事处罚。在行政处罚中,与没收财产类似的是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产。我国的刑罚类型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罚款、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和驱逐出境。也就是说,没收财产属于附加刑,但同时,没收财产也属于财产刑。界定环境行政处罚与非行政处罚之界限由于大量的环境立法并没能从行政法理上准确把握住行政处罚的内在特性,而一概在“罚则”或“法律责任”章目之下给予笼统规定,致使理论认识和环境执法都对环境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行为的边界存在一定模糊性。如果环境行政机关作出的行为属于环境行政处罚,那么行政机关就必须遵循《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处罚法定、事先告知、举行听证等要求,如果进入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同样将按《行政处罚法》的标准来作合法性审查。如果行政机关作出的行为不属于行政处罚,而属于其他行政行为,那么它就受其他法的调整,如《行政许
    2023-07-16
    113人看过
  • 驾驶证属于行政许可还是行政确认
    一、驾驶证属于行政许可还是行政确认1、驾驶证属于行政许可。依法允许学习驾驶机动车的人员,经过学习,掌握了交通法规知识和驾驶技术后,经管理部门考试合格,核发许可驾驶某类机动车的法律凭证。2、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条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核发学习驾驶证明。属于第三十条第二款至第四款规定申请增加准驾车型以及第五款规定申请变更准驾车型的,受理后直接核发学习驾驶证明。属于自学直考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按规定发放学车专用标识(。第四十一条申请人在场地和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规定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但有效期截止日期不得超过申请年龄条件上限。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学习驾驶证明可以采用纸质或者电子形式,纸质学习驾驶证明和电子学习
    2023-08-08
    48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咨询收养登记属不属于行政许可范围?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06
      关于收养登记属不属于行政许可, 1、行政许可:依申请的外部管理行为,主要表现为权利的赋予或禁止的解除。如:持枪许可、渔业捕捞许可 2、行政确认:可以是依职权,也可以是依申请的行政机关对特定法律事实进行甄别,作出肯定或否定的认定并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如: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火灾事故原因和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注意: (1)、在行政诉讼中,行政确认行为通常不因申请行为无效而无效或被撤销,行政许可则
    • 我国法律对行政确认属于什么行政行为?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27
      该行为直接关系到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应否被追究刑事责任,是否违法以及应否被行政处罚,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能否得到民事赔偿的问题,因此它直接涉及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基本上关于行政确认属于什么行政行为,望采纳。
    • 股权变更是否属于行政确认行为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17
      1、股权变更属于行政确认行为。 2、公司变更股权的需要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登记机关通常是具有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所以股权变更是否属于行政确认行为。
    • 抵押登记属于行政审批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29
      土地抵押登记是不属于行政审批的,行政审批是属于行政许可,而抵押登记是属于行政确定,两者是不一样。
    • 房屋权属登记是行政许可行为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6
      房屋权属登记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而非行政许可行为。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相对方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可、证明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行政确认和行政许可的简单区别是,行政确认是对既有权利或资格的法律认可,行政许可是因法律许可而获得的新权利或资格。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