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应该如何办理外国人犯罪案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2 17:37:42 360 人看过

办理外国人犯罪案件,应当严格依照我国法律、法规、规章,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并在对等互惠原则的基础上,履行我国所承担的国际条约义务。

外国籍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我国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外国籍犯罪嫌疑人的国籍,以其在入境时持用的有效证件予以确认;国籍不明的,由出入境管理部门协助予以查明。国籍确实无法查明的,以无国籍人对待。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五十七条

办理外国人犯罪案件,应当严格依照我国法律、法规、规章,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并在对等互惠原则的基础上,履行我国所承担的国际条约义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五十八条

外国籍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我国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五十九条

外国籍犯罪嫌疑人的国籍,以其在入境时持用的有效证件予以确认;国籍不明的,由出入境管理部门协助予以查明。国籍确实无法查明的,以无国籍人对待。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六十条

确认外国籍犯罪嫌疑人身份,可以依照有关国际条约或者通过国际刑事警察组织、警务合作渠道办理。确实无法查明的,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六十一条

犯罪嫌疑人为享有外交或者领事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应当层报公安部,同时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由公安部商请外交部通过外交途径办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办理外国人犯罪案件,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犯罪嫌疑人不通晓我国语言文字的,公安机关应当为他翻译;犯罪嫌疑人通晓我国语言文字,不需要他人翻译的,应当出具书面声明。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六十三条

外国人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六十四条

外国人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罪行后进入我国领域内的,由该外国人被抓获地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六十五条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应当受刑罚处罚的,由该外国人入境地或者入境后居住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该外国人未入境的,由被害人居住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没有被害人或者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犯罪的,由公安部指定管辖。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六十六条

发生重大或者可能引起外交交涉的外国人犯罪案件的,有关省级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办理情况报告公安部,同时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必要时,由公安部商外交部将案件情况通知我国驻外使馆、领事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1日 05: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盘问未成年人后公安机关应该如何办
    对于公安部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案件时,我们坚守着两种指导方针:第一条便是我们始终秉持着严格限制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可能减少适用强制措施的原则;而另一方面,在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士采用了拘留或逮捕这样的强制措施之后,我们必须在接下来的24个小时之内,把拘留或逮捕的理由以及羁押场所的具体信息,迅速地告知相关涉案未成年人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他们所在的学校以及工作单位,以保障他们的权利与利益《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第十五条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应当严格限制和尽量减少使用强制措施。严禁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使用收容审查。《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第十八条对惯犯、累犯,共同犯罪或者集团犯罪中的首犯、主犯、杀人、重伤、抢劫、放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未成年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确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提请逮捕。
    2024-05-08
    399人看过
  • 外国人犯罪县级公安机关可以管辖吗
    一、外国人犯罪县级公安机关可以管辖吗1、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县级公安机关可以管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二、涉外犯罪的原则是什么1、主权原则主权原则即追究
    2023-06-11
    129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公安机关应如何办理没收保证金
    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以内将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向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宣读,并要求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的负责人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一、取保侯审保证金何时退取保候审保证金在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退。保证金必须在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时一次性交纳,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适用取保候审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综上所述,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在取保候审结束时退还,交纳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应当一次性交纳至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办理取保候审需要满足法定的条件,如果不能满足
    2023-02-23
    421人看过
  • 公安机关如何审判罪犯
    公安机关如何审理罪犯的公安机关批准不需要逮捕或者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和案件主管部门负责人,并可以传唤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的指定地点或者其住所进行讯问。P>第194条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向侦查人员出示逮捕证和工作许可证,并指示侦查人员在传唤书上签名。P>犯罪嫌疑人到达后,应当在逮捕证上填写案发时间。传票结束时,他应在传票上填写传票结束时间。如果嫌疑人拒绝填写,调查人员应在逮捕证中注明。P>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出示工作证件进行口头传唤,传唤的理由和依据应当告知被传唤人。在讯问记录中,应当注明嫌疑人的到达方式、传唤时间和传唤结束时间。P>犯罪嫌疑人自首或者被移送公安机关的,可以依法传唤。p>第一百九十五条传票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情节特别严重、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由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传唤,传唤期限不得超过24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羁押犯罪嫌疑人。p>传唤期满未决定采取其他
    2023-05-07
    232人看过
  • 外国人触犯了中国法律应该如何办?
    外国人触犯了中国法律,如果是在我国领域内的应当受到刑事处罚。凡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不论犯罪人是我国公民还是外国人,也不论被侵害的是我国公民的利益还是外国人的利益,都应依照我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所谓外交特权和豁免权,是指使、领馆及外交人员在履行职务期间享有的不受驻在国法律管辖和其他待遇的权利。《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本法的规定。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2023-03-13
    393人看过
  • 检察院办理的公安机关案件如何抗诉?
    检察院刑事案件怎样抗诉:检察院刑事案件抗诉的过程主要是人民检察院决定抗诉后,由审查起诉部门出庭支持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现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确有错误时,可以直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一、二审刑事抗诉流程是什么?二审刑事抗诉流程是:1、同级检察院在抗诉期限内向上级法院提出抗诉。2、检察院将抗诉书通过原审法院提交上一级法院,并抄送上一级检察院。3、上级检察院审核,抗诉不当的,向同级法院撤回抗诉。审核通过的,法院开庭审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
    2023-06-25
    144人看过
  • 公安机关行政案件移送管辖如何办理?
    一、公安机关行政案件移送管辖如何办理?公安机关行政案件移送管辖的办理应当是由行政机关的主要的负责人在接到相关的报告之日起作出批准移送或者是不批准移送的这样一种决定,然后再向同级的公安机关来进行一个移送,这是行政执法机关对于相关的案件进行移送的规定。行政执法机关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应当自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移送或者不批准移送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将不予批准的理由记录在案。二、具体程序,根据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应遵照下列程序:在发现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后,指定两名或者两名以上的行政执法人员组成专案组专门负责,核实情况后向公安机关提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报经本机关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审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要负责人(即正职负责人或主持工
    2023-06-02
    491人看过
  • 和外国人离婚应该如何办理
    (一)涉外离婚登记程序,和外国人离婚,国内一方,应携带的证件、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户口卡上婚姻状况一栏应注明“有配偶”,未注明须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变更;集体户口须本人户口卡原件及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并加盖保管部门印章)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2、本人《结婚证》;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用中文书写。双方持有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双方应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二)涉外离婚登记程序,外国人应携带的证件、材料: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双方持有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双方应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一、二次离婚起诉
    2023-03-15
    408人看过
  • 公安机关如何应对国家赔偿?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不服时,可以采取申请行政复议或刑事赔偿复议的措施。公安机关不服国家赔偿决定时,只能依上级机关的决定办事。在初审时,公安机关可以不予受理国家赔偿的申请,但对上级机关复议后的决定必须执行。如果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不服,他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申请行政复议或刑事赔偿复议。公安机关不服国家赔偿决定只能依上级机关的决定办事。公安机关在初审时不服国家赔偿的申请可以不予受理,但是对上级机关复议后的决定必须执行。 公安机关如何处理国家赔偿决定?国家赔偿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而受到的损失,国家赔偿决定是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请求人作出的赔偿决定。公安机关作为国家行政机关,在处理国家赔偿决定时,需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可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请求
    2023-08-28
    107人看过
  • 公安机关如何应对复杂的侵占案件?
    可以立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职务侵占案件的追诉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
    2023-07-06
    245人看过
  •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应该如何处理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的人查实有犯罪行为的可以先行拘留。什么是扭送,公民是否有权扭送扭送是指公民将当场抓获的违法犯罪分子强制送交司法机关处理的行为。满足扭送条件的,公民有权利扭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通缉在案的;(三)越狱逃跑的;(四)正在被追捕的。扭送是中国法律赋予公民在紧急情况下协助司法机关同犯罪作斗争的一种权利。公民抓住人犯后,应立即送交司法机关处理,不得擅自拘禁。司法机关对于公民扭送前来的人犯,不论是否属于自己管辖的,都应当接受,并立即讯问。如果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并非通缉在案的,应立即释放;需要进一步审查处理的,依照管辖分工,移送主管机关处理;需要拘留或者逮捕的,依照法定程序迅即办理拘留或者逮捕手续。从我国刑事诉讼发对于扭送结果的规定
    2023-06-12
    349人看过
  • 公安机关应该如何提请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66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可见,公安机关需要逮捕时,应当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报批逮捕,并移送提请批准逮捕书和案卷材料、证据。提请批准逮捕书应当写明犯罪嫌疑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民族、住址、简历、所犯罪行和主要证据,认定的罪名、逮捕的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重大案件的讨论。这样可以提前了解案情,为审查批捕作一定准备。一、新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的时间是多久逮捕,是指司法机关在一定时间内依法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并羁押于一定场所的强制措施。逮捕是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能有效地控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而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如果不依法适用逮捕措施,将侵害公民的人身权利。因此
    2023-04-05
    167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罪犯如何向公安机关自首?
    这段文字描述了自动投案的定义和条件。自动投案是指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合法控制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尚未归案之前、犯罪事实尚未被发觉、司法机关尚未对犯罪分子进行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前,自愿将自己置于它们的管理之下,并接受它们的审查。自动投案必须要有实际行动,且必须是基于犯罪分子本人的自愿意志。同时,自动投案的对象只能是有关机关或个人,承认自己所犯的特定之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在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的合法控制下,将自己主动置于它们的管理之下,并接受它们的审查。须发生在尚未归案之前,就是犯罪事实还没有被司法机关发觉以前,犯罪人尚未被查获以前,或者司法机关尚未对犯罪分子进行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以前。自动投案必须要有实际行动,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自动投案必须是基于犯罪分子本人的自愿意志,自动投案的对象是有关机关或个人。承认自己所犯的特定之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
    2023-09-08
    215人看过
  • 公安机关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如何处理
    对于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应当减轻处罚;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不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以内从轻处罚。办理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检察院一般应当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量刑建议前,应当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的意见,尽量协商一致。人民法院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一、认罪认罚制度的内容有哪些?1、明确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应当坚持的基本原则。包括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坚持证据裁判、坚持公检法三机关配合制约原则等。2、明确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认罪认罚适用于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所有刑事案件都可以适用。但“可以”适用不是一律适用,认罪认罚后是
    2023-02-23
    42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在国外犯罪公安机关应该如何办?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5
      看是犯的什么罪 如果是一般刑事责任20年早就过了追诉期了 但是如果性质比较严重,犯罪罪责大,虽然过了追诉期还是会向法院报批,申请追诉的
    • 公安机关撤销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 应如何结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9
      问:如按民事案件立案,属于什么案件?解答:属无因管理(服务)纠纷案件。 问:法院会支持我利息、差旅费等损失吗?法律上有什么标准吗?解答:80万元本金应偿还于你,本金的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差旅费不会支持。 问:法院会支持我2~2.5分利息吗?解答:法律不支持高利贷利率。
    • 外国人犯罪案件如何办理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09
      外国人在我国犯罪的,应当适用我国的刑法和相关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刑法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如何确定治安案件的管辖?应该如何办理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01
      在公安部对治安案件的管辖作出新的规定之前,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法第91条的规定和行政处罚法第20条、第21条的规定,以及2003年8月26日公安部令第68号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章确定治安案件的管辖。 (l)关于地域管辖。确定治安案件由哪个地方的公安机关管辖,也就是各地公安机关之间对治安案件的管辖分工,应当按照行政处罚法第20条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9条第1款的规定
    • 外国人犯罪公安机关能管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1-08-27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县级公安机关可以管辖。   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立案的材料来源 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和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