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徐建海为认定工伤,向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其与山东三德装饰有限公司(下称三德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仲裁委员会裁决确定原、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原告三德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原告从没有招聘被告作为公司职工,请求依法判决原、被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法院判决】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第十八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工伤认定属于劳动保障部门的行政职权,对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的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直至行政诉讼。职工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实际是为了确认工伤,而劳动关系确认属于工伤认定的主要组成部分。民事审判当中为了确认工伤而单独确认劳动关系,实际上等于变相剥夺了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认定权。因此,凡是职工为了工伤认定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的,法院均不应以劳动争议案件受理。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裁定驳回原告山东三德装饰有限公司的起诉。
原告不服提起上诉。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2008年4月1日实施的《民事案件案由的规定(试行)》明确了劳动合同纠纷下的确认劳动关系纠纷。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鲁劳社函[2005]135号)中规定,工伤认定中,用人单位对与受伤职工是否存有劳动关系有异议的,先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对此予以裁决。经法院审判委员会研究,为避免因部门之间对职权范围理解差异给相关利害关系人带来不利的后果,在没有更权威的规定出台前,对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无论是已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建立的劳动关系,还是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对因此而发生的纠纷,均作为劳动争议案件予以受理。故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百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一、撤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2008)临民初字第472号民事裁定;二、指令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
怎样才能确认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中的劳动关系?
483人看过
-
劳动争议与劳动关系确认的时效与劳动者的
491人看过
-
确认劳动关系案件是否属于一裁终局
388人看过
-
小明与用人单位因为劳动关系的认定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202人看过
-
劳动关系的确认权属于哪个范畴?
199人看过
-
劳动争议确认劳动关系还要申请仲裁吗
98人看过
审判委员会是按照所谓“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各级法院内部设立的机构,它的职责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审判委员会审理案件的范围,主要是审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拟判处被告人死刑... 更多>
-
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例中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是否属于工伤案件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08员工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供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其中劳动合同仅仅是其中之一,工作证、单位发放工资的银行流水账单也是可以作为存在实际劳动关系的证据的。在员工无法提供证据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的存在。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
-
社保关系和劳动关系争议,都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29属于劳动争议。 我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社会保险方面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适用《劳动仲裁调解仲裁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
-
劳动争议与劳动关系确认的时效与劳动者的上海在线咨询 2021-10-24劳动关系确认的诉讼适用于一年的仲裁时效,为了防止权利者不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有效避免事件发生时间和诉讼时间过长,事件事实、证据科学调查、法律适用等困境,国家规定了诉讼时效制度。时效制度是权利人在自己的权利被非法侵害时,在法定时效期内不行使权利,时效期满后,权利人失去法律保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不再保护权利人的权利的制度。
-
劳动争议案件与人事争议案件中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281、劳动争议解决的是由劳动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劳动关系。而人事争议解决的是人事政策文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上的部分人事用人及其他关系。在事业单位中存在着内部行政处分争议,而企业中一般表现为劳动关系,而不表现为企业内部行政关系。 2、建立关系的合同的表现形式不同:人事争议与工作人员之间是聘用合同关系,解决的是“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之间是劳动合同关系,解决
-
劳动者对因缴纳社会保险费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中的劳动争议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06一、社会保险是法定、强制性保险,是保障劳动者依法享受社会保障的社会保险待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四)和《关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缴纳社会保险费发生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的复函》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缴纳社会保险费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者既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申请仲裁,也可以提请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税务机关处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缴纳社会保险费发生的纠纷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