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享有相关权利:
1、此前未休年休假可折算工资;
2、病假期间可以顺延合同到期的期限;
3、可获得合同期内的经济补偿金;
4、已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用人单位在六个月内重新招聘人员的,在同等条件下有被优先录用的权利;
6、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出具劳动关系终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未给劳动者办理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的,劳动者有权请求用人单位赔偿。
一、怎样解除劳动合同比较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劳动法》一方面赋予了职工绝对的辞职权,另一方面又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劳动部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职工主动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部分职工在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主动离职,不予理会用人单位的赔偿要求,用人单位则不给职工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的调转手续,职工离职后人事关系和档案长期留置在原用人单位;造成职工在新的工作单位不能办理劳动保险、不能办理出国政审手续、影响技术职称评定、不能进一步求学深造和丧失报考国家公务员的机会。所以,职工在与用人单位因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损失方面发生争议后应当在1年及时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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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劳动法,劳动者依法享有那些主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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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满后劳动者有择业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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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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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劳动合同离职后还有权利享受加班费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311、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有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2、用人单位为员工购买社保是法定义务,你们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3、加班的应当支付加班工资。平时加班应当按平时工资的150%,周末加班按平时工资的200%,法定节假日加班按平时工资的300%。 4、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5、离职时,单位应当全额支付你们在岗时期的合理工资。 建议你与单位协商处理,协商处理不了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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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了, 未签劳动合同,有没有权利放弃社保?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14根据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保险费不仅是员工的法定权利,也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因此,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放弃社会保险的条款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企业员工无权放弃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以员工自愿放弃为由不向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违法的。即便有些员工主动承诺放弃社会保障,因为这种承诺违反了法律规定,也是无效的。当员工将来改变主意提起劳动仲裁时,企业还得给他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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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享有哪些劳动权利,试用期内可以享有哪些劳动权益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24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这些权利包括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还包括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的权利。实践中,用人单位不依法为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本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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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是否享有法律权利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09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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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双方当事人相互享有权利分别有那些权利?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2这个问题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相互享有权利,这个问题那肯定是相互享有权利,相互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也就是说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相辅相成的。一方享有权利,而另一方就有相应的义务。你比如买卖合同当中,出卖方有收取货款的权利。那么另一方就有支付货款的义务。这个权利义务是相辅相成的,是对等的、一致的。 那么出卖方有收取货款的权利,它就有这个交付合格产品的义务。他的权力,一方的权利,比如出卖方他的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