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按照当事人约定的开始日确定保证期间的起算点。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九十四条【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第六百九十五条【主合同变更对保证责任影响】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一、保证期间是否适用诉讼时效中断
保证期间属于民法范畴中的除斥期间。所谓除斥期间,是指权利人享有某项实体权利的存续期间,期间经过,该项实体权利即告消灭。它来自于实体法,消灭的是实体上的权利。我国民法典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可见,债权人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超过此期限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法律将不予保护。
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事由并不适用于保证期间。按照民法理论,权利人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怠于行使权力的,权利人的实体权利并不丧失,其丧失的是胜诉权,即权利人的诉讼利益将无法获得法律保护。而连保证期间是不变期间,权利人超过除斥期间怠于行使权力将使权利义务归于消灭。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
综上所述,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在债权人向债务人起诉之日算起,如果债权人没有对保证人的责任承担做出规定的,那么保证人可以不用承担责任。
二、最高额保证的保证期间有多长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最高额保证的期限为六个月。具体而言,最高额保证合同对于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为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没有约定债务清偿期限的,保证期间自最高额保证终止之日或自债权人收到保证人终止保证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6个月。
约定保证期间的变动,须经过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主合同的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期间。
-
关于计算违约金起止时间点是怎样的?
422人看过
-
如何确定保证期间的起算点?
120人看过
-
关于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点的确认标准
259人看过
-
如何计算逾期付款利息的时间起点是怎样的
461人看过
-
建筑工程保修期的起算时间是怎样的?
435人看过
-
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起点
350人看过
保证期间是指保证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时间,保证期间的长短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进行约定,未约定的按6个月计算,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更多>
-
关于商品房质量保修期的计算起点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4-12-31在购买商品房时,如果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可以享受保修。根据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有责任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在合同中,当事人应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房屋之日起计算。 不过,商品房的保修期并非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时开始计算,而是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给购房人使用之时算起。这是国家规定的房屋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具体时
-
如何确定保证期间起算点?河南在线咨询 2023-02-201、根据保证合同成立时,主债务履行期限是否已经届满。 若届满,则从保证合同生效时计算;若未届满,则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2、保证合同是否约定了保证期间。 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约定的期限过短,从主债务履行届满的次日起计算。除上述情形外,如果约定了保证期间的,按照约定的开始日期确定起算点。
-
治安拘留的时间起算点是怎样的?海南在线咨询 2023-11-04治安拘留时间不是从被抓是开始计算,从执行拘留处罚的次日开始计算,拘留的当日不计算在内。如果拘留之前当事人在派出所传唤时间超过24小时,派出所就应当折抵拘留期限。
-
主债务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的起算点广西在线咨询 2023-05-30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
-
关于合同承诺的时间和起点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25合同承诺的期限起点因发出要约的形式不同而不同。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