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即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建造的房屋。国家没有统一的定义,各地方政府则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相关内容建设的建筑。
违章建筑主要包括: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一、开车撞坏建筑物保险赔吗
保单上的保额只是参考,大多数情况下可以以此作为索赔依据,但是少数情形可能会降低理赔金额,比如有的保险公司是按照月来减除折旧的,你1月份上的保险,10月份出事故的话就必须多减10个月折旧,这些在保险合同中都有。另外还要考虑一些免赔的情况,比如这事故是你全责,可能会有绝对免赔比率。
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有哪几种权利
根据《民法典》规定,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
一是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即业主对建筑物内属于自己所有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门可以直接占有、使用,实现居住或者经营的目的;也可以依法出租、出借,获取收益和增进与他人感情;还可以用来抵押贷款或出售给他人。
二是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即每个业主在法律对所有权未作特殊规定的情形下,对专有部分以外的走廊、楼梯、过道、电梯、外墙面、水箱、水电气管线等共有部分,对小区内道路、绿地、公用设施、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等共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对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三是对共有部分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即有权对共用部位与公共设备设施的使用、收益、维护等事项通过参加和组织业主大会进行管理。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三个方面的内容是一个不可分离的整体。在这三个方面的权利中,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占主导地位,是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以及对共有部分享有共同管理权的基础。如果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则也一并转让。业主享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同时,也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
开发商有违章建筑可以获得补偿吗
249人看过
-
违章建筑抵押有效吗,违章建筑使用权有哪些
155人看过
-
违章建筑谁有权拆除
429人看过
-
违章建筑拆除补偿归建筑人还是产权人所有
189人看过
-
开发商有权下违建决定书吗?
494人看过
-
派出所管违章建筑吗
175人看过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
地面建筑产权属于开发商或建筑商所有?重庆在线咨询 2024-12-04建筑物所属土地的产权依据建筑物的类别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而决定。具体来说,对于住宅楼,业主享有室内住宅和商业用地的所有权,以及公共区域的共有权和管理责任;建筑红线范围内的道路、绿化等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但若已明确为个人所有权则不在限制范围之内。 停车位、库等设施的归属可以通过买卖、赠与或租赁等形式的协商来决定。对于集体用地(集体土地),其所有权归私人所有,而集体土地则属于集体所有,只有村民具有使
-
开发商有违章建筑可以获得补偿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21对于这个问题,首先要区分违章建筑、自建房、临时建筑等地上结构的区别。自建房一定就是违章建筑吗?答案不一定。因此,违章建筑不一定得不到补偿。根据《国有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违反城乡规划的,依法处理。市、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范围内未登记的建筑物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被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
-
开发商物权认定建筑物是否违章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04开发商物权认定建筑物是否违章。 根据当时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
开发商有权出租违建房屋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03《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指出,“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但该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开发商应当配备多少面积的物业管理用房,这为开发商留下了法律空间。如确定该争议房屋即为规划物管用房,则开发商无权擅自出租该房屋。如开发商想证明其对该房屋享有产权,必须提供该套房屋的分户产权,才能算是其拥有该套房屋权属的有力证据。
-
在建工程的所有权属于开发商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7在建工程所有权属于开发商。 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下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该规定主要适用于民事执行阶段,但是根据该规定相关解释,财产保全裁定和先予执行裁定的执行也适用该规定。 上述规定第十条明确规定,查封尚未进行权属登记的建筑物时,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管理人或者该建筑物的实际占有人,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公告。 由此可见,在建工程也属于一种尚未进行权属登记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