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需要关注哪些事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2 11:14:40 319 人看过

担保人在民间借贷或者买卖合同中提供担保,又称为“保证人”,担保人提供担保时应当注意以下三点:

1.担保人担保责任的免除。第三人在抵押担保中承担保证责任,在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债权人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2.保证期间为除斥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3.担保人的担保责任范围:主要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如当事人另有约定,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自然人做担保人需要什么材料

一般需要担保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籍薄,担保人月收入证明,流水账单。

担保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3、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

国家机关不得成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一条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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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8日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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