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担保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担保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担保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担保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2022-03-14 17:39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北京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14回复

专业分析:

一、担保合同的内容债权担保的内容即担保权与担保义务组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债权人的担保权因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的性质不同,也表现不同的属性。在人的担保即保证中,担保权是一种债权性的请求权,属债权范围;而在物的担保中,则是一种物权性的优先受偿权,故也称为担保物权,两者间的效力相差较大。与此相对应,担保义务人的义务在人的担保中,实为一种债务,而于物的担保中则是一种物权负担。(一)保证合同内容: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保证的方式;4、保证担保的范围;5、保证的期间;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7、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二)抵押合同内容: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4、抵押担保的范围;5、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6、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三)质押合同内容: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4、质押担保的范围;5、质物移交的时间性;6、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质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二、担保合同不明确该如何担责担保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一)担保范围约定不明确: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即上述所有项目上承担责任。(二)担保期限规定不清楚: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李鹏律师

天津君申律师事务所

担保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不要担保人情,在签订担保合同时,担保人缺乏信用调查,盲目签订;不要贿赂担保,通常通过贿赂金钱或礼物来达到建立担保目的;不要担保行政命令,违反了自愿原则,在是否设立担保、采用何种形式的担保、担保范围内的债务等问题上,不是当事人约定的,而是在领导干部命令或干预的情况下设定的,容易发生纠纷。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以抵押担保合同为例,主要内容为: 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4、担保的范围。 担保合同的特征有: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担保合同在主合同关系的基础上补充权利义务关系;担保合同可以相对独立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而发生或者存在。 担保合同的生效形式有保证合同的生效、抵押的生效、质押的生效,借款合同纠纷中的担保,无论是保证,还是抵押、质押,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签订,所谓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 借款合同纠纷中的担保,无论是保证,还是抵押、质押,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签订。担保合同一经签订既告成立,这一点是共同的。但因为担保方式不同,其生效方式也不同。 (一)保证合同的生效 借款合同纠纷中的保证,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第三人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效;二是第三人和贷款人、借款人共同签订担保贷款合同。担保贷款合同中有保证条款,或虽无保证条款,但第三人在“保证人”栏目内签名或者盖章,保证合同也即告成立并生效。三是担保人单独出具保证书,这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情况。 最为典型的,是第三人在贷款人出具的格式化的“不可撤销保证书”上签名或盖章并交回贷款人。除此以外,第三人出具的具有保证性质的书面文件,包括信函、传真等,也属于保证书的范围。在这种情况下,只要贷款人没有明确表示拒绝,都应认定保证合同成立并生效。可见,保证是诺成性法律行为,保证合同一经订立即告生效。 (二)抵押的生效 借款合同纠纷中的抵押,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民法典》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当借款人不按期归还借款时,贷款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其中,贷款人称为抵押权人,以财产设立抵押的借款人或第三人称为抵押人。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签订抵押合同的方式主权有两种,一是签订单独的抵押合同,二是在借款合同中订立抵押条款。但抵押合同签订后,抵押权并不当然生效。

律师普法更多>>
  • 签订担保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担保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担保方式分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在签订抵押合同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1、当事人不得事前有绝押的约定,即“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尝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但如果该约定在债务人已经实际发生不履行情势之后,则属于

    2021.03.14 167
  • 留置担保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留置担保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留置担保的合同主要有承揽合同(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时,可以留置);货物运输合同(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等费用时可以留置);以及有偿的仓储合同、有偿的保管合同等。

    2021.04.26 118
  • 担保合同有哪些内容
    担保合同有哪些内容

    担保合同有下列内容:担保人和债权人的姓名、住所;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担保的方式、范围和期间;以及担保人和债权人的签字、盖章等。

    2021.03.03 110
专业问答更多>>
  • 担保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签订抵押合同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1、当事人不得事前有绝押的约定,即“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尝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但如果该约定在债务人已经实际发生不履行情势之后,则属于抵押权

    2022-06-22 15,340
  • 担保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订立担保合同的注意事项: 1、不要人情担保。在订立担保合同时,担保人碍于情面,对被担保人缺乏应有的资信调查,盲目签订担保合同。 2、不要贿赂担保。这种担保往往通过贿赂钱财或礼物来达到设立担保合同的目的

    2022-05-28 15,340
  • 担保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担保合同注意事项: 1,签订抵押合同的抵押人与不动产权利人应一致。特别注意抵押财产是否是共有,如果是共有的,则抵押合同也要由共有人签字同意,以确保抵押合同合法有效; 2,抵押人如果是公司法人的,应要求

    2022-05-03 15,340
  • 担保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担保合同注意事项: 1,签订抵押合同的抵押人与不动产权利人应一致。特别注意抵押财产是否是共有,如果是共有的,则抵押合同也要由共有人签字同意,以确保抵押合同合法有效; 2,抵押人如果是公司法人的,应要求

    2022-04-1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签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00:57
    签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在签订合同之前,要审查对方当事人是否具备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以及合同的具体内容是否和约定的一样。签合同的具体注意事项有: 1、注意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签合同时有必要考虑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履行合同能力、信用情况等,主体资格方面应当查看一下对方

    599 2022.05.27
  • 租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01:18
    租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当事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要注意以下细节:首先要写清楚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址和所租赁的房屋地理位置、大小面积、数量、房屋内设施、设备以及现状等。其次要写清楚租赁的期限、租金和押金数额、以及租金的付款方式和期限。要写清楚租赁期间

    1,406 2022.04.17
  • 购房签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00:47
    购房签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购房签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有:购房一定要看开发商的证件是否齐全,证件不全的房子不能购买;延期交房;付款方式与期限;公摊面积。购房需要很大一笔资金,在购买前一定要跟开发商确认好房款如何交,何时交;每个楼房都是有公摊面积的,而每个楼盘的公摊面积也

    533 2022.04.25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