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的签署是否需要修改或补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2 20:33:25 141 人看过

补充赠与合同的条件: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主体不合格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4、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所谓形式要件。

赠与合同的形式

1、口头形式口头形式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订立合同。口头形式优点是简便易行,广泛存在于日常生活中,缺点是发生纠纷时难以取证。尤其是赠与合同具有无偿性特点,法律又允许一般赠与中赠与人在赠与财产转移前可撤销赠与,那么对赠与人就更难有约束力了,因此,口头形式多用于小金额赠与。

2、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赠与人以书面文字表达赠与内容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形式。书面形式具有证据法上的效力,而且还有实体法上的效力,因此,贵重物品或数额较大的赠与,最好采用书面形式。

3、公证形式公证形式是赠与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以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所订立的一种合同形式。公证形式的赠与合同效力优于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只要赠与合同一经公证,就对赠与人产生法律上的强制赠与性,即合同公证后,如果赠与人反悔,不愿交付财产的,根据民法典188条规定,受赠人可依法要求赠与人交付。

4、登记形式登记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将合同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登记的方式转移赠与财产而订立的赠与合同。某些特殊的赠与财产,比如不动产赠与、一些注册动产的赠与,其转移按法律规定必须经过登记。

三、合同订立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15: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形式相关文章
  • 国际许可合同的修改、补充与合同附件
    (一)合同的修改、补充??在国际许可合同的有关条款中,应当对合同的修改、补充的方式加以规定,通常是规定对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须以书面作成并经双方当事人签署方能生效。但是,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合同是经过批准才生效的,对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才能生效。??(二)合同附件??由国际许可合同本身的特点所决定,国际许可合同通常都有很多附件。这些附件都是国际许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因此,在国际许可合同正文中,应当明确规定其附件的份数和内容。而在国际许可合同正文之后,应当附有合同的全部附件。
    2023-06-07
    305人看过
  • 销售合同变更修改或补充内容是指什么
    销售合同变更修改或补充内容是指在合同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之前,由于合同条件的变化,合同关系的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合同的某些条款进行修改或者补充。对此,合同变更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1、原合同编号及相关信息;2、合同双方的信息,如名称、联系方式等;3、变更理由和内容;4、协议生效日期、签名、盖章等。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一、什么叫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在劳动合同开始履行但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因订立劳动合同的主客观条件发生了变化,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修改、补充的法律行为。比如,变更工作地点,调整工作岗位,调整工资等。二、劳动合同变更后需要注意什么1、必须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的有效时间内进行。即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已经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劳动合同尚未
    2023-03-09
    118人看过
  • 赠与合同如何签署
    夫妻共同财产
    赠与人:___________受赠人:__________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的关系:_________第一条:赠与的目的赠与人因为受赠人无力独自的承担购房的费用,又因其是赠与人独子,为了受赠人今后能够更好的工作以及生活,婚姻能够更加和睦,更好的对赠与人来履行应尽的赡养义务以及共同生活,赠与人独资来购买本房屋,并附义务条款来赠与受赠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及分割之前可以撤消赠与。第二条:受赠人的相关权利1、赠与人和受赠人以及其妻儿对该套房屋共同的享有居住权、使用权;2、受赠人以及其妻儿对于该房屋没有出让权、转卖权,该房屋是永远不能够作为受赠人的夫妻的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也不得将该房子作为私有的财产来进行抵押或者变卖;3、受赠人无须向赠与人交付任何的关于该房屋的费用;4、受赠人接受赠与后,该房屋今后的费用全部由赠与人独自承担;5、受赠人对该房屋有自由装修、合理支配的权利;6、受赠人应当
    2023-04-30
    126人看过
  • 补充协议不签署原合同是否有效?
    有效,不签订补充协议不影响原合同的效力。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变更,是指当事人对合同内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而达成的协议。与现有合同相比,补充协议是通过协议补充现有合同中的漏洞。所以现有的合同和补充协议是主从关系。现有合同为主合同,补充协议为合同。现有合同作为主合同,不以补充协议的存在为前提,或者不受补充协议的限制而独立存在。相反,补充协议必须以现有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不能独立存在。虽然补充协议与主合同相比没有独立性,但它本身也是协议。因此,补充协议的成立和生效与主合同相同。原合同不履行的补充协议怎么写1、补充协议的当事人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严格一致。2、补充协议的形式应当与原合同一样完备。3、严格防止与原合同发生内容矛盾。例示如下:补充协议甲、乙双方于2018年7月15日订立合同。双方就该合同未尽事宜(或特定事宜)经共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条款如下:1、补充约定内容。2、。3、。4、本补充
    2023-08-08
    191人看过
  • 对合同内容的修改和补充需要怎么做
    合同签订后,在合同约定中,当事人就履行费用的负担等未明确表明的,可对合同进行补充协议;若对补充协议有争议,无法达成一致的,则按照合同其他有关条款或者一般交易习惯确定。如此仍不能确定的,履行费用由履行义务的一方负担。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一、合同约定不明确怎么办合同约定不明确,处理方式有:1、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2、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也无法达成补充协议或按交易习惯确定,可以按下列方式处理:(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价款
    2023-06-29
    279人看过
  • 赠与合同能否进行追加签署?
    赠与合同是可以补签的,但不是所有的情况都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符合下列条件的,具有法律效力: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主体不合格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4、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所谓形式要件。赠与合同可以强制要求履行吗根据我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只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才可以要求强制履行,其他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转移之前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因此不能要求强制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
    2023-07-05
    416人看过
  •  二手房买卖合同条款的修改与补充
    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确保产权的合法性,包括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房屋性质(成本价房、标准价房或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证所确认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相符,以及到房管局查询产权证的真实性。查看房屋是否有私搭私建部分。确认房屋的准确面积,并约定双方交易价格。明确交付方式及时间,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最好先与家人或朋友商量一下,以免签订自己不满意的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及注意事项如下:一、确保产权的合法性。1、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2、搞清楚是成本价房还是标准价房或者是经济适用住房;3、产权证所确认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有不符之处;4、一定要验看产权证的正本,而且到房管局查询此产权证的真实性。二、查看是否有私搭私建部分。三、确认房屋的准确面积。四、双方交易价格。五、交付方式及时间。六、双方权利义务。七、违约责任。 二 手 房 买 卖 合 同
    2023-09-05
    324人看过
  • 能否取消已签署的房产赠与合同?
    房屋赠与合同不得随意撤销或变更。合同是赠与人将财产免费给予受赠人的合同,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首先,赠与人赠与他人财产时,赠与合同已经成立,双方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不得随意撤销或变更。其次,如果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犯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扶养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受赠人上述情形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但赠与人的撤销权必须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超过时间的,不得撤销;4、如果房地产已经登记,赠与人不能撤销赠与,反悔要回财产。公证后的房产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公证后的房产赠与合同可以撤销,但是需要符合法定条件。《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
    2023-07-05
    221人看过
  • 公证的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或者更改
    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能撤销的。同时不能撤销的还有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一般情况下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一、赠与合同双方签字有时间限制吗赠与合同双方签字没有时间限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二、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吗?赠与合同并不都是实践合同。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其余性质的赠与合同为实践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的规定。三、
    2023-03-10
    372人看过
  • 进厂时是否需要与中介签署合同?
    合同的有效性主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包括;1.合同的有效要件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符合法律形式。2.无效的合同一方以欺诈手段、恶意串通、以合法的手段掩盖非法的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故与中介签订的合同是生效的。进厂被中介坑了怎么办进厂被中介坑属于劳动纠纷,可以将对话用录音笔保存下来,并且将当时的合同也拿着到劳动部门或者是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举报,请求他们帮助你们要回薪资或其他权益。劳动纠纷一般指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可以利用法律去维护自身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三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
    2023-07-05
    362人看过
  • 购买二手房时如何修改或补充购房合同?
    1、房屋(是/否)存在共有权人。如存在共有权人,必须出书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据。2、出卖人保证房屋不存在任何纠纷,如因共有权纠纷使房屋无法过户,则卖房要承担相应的责任。3、房屋(是/否)存在租赁关系。承租人具有优先购买权,在同等条件下租赁人有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4、出卖人保证房屋的承租人不会因行使房屋优先购买权而发生纠纷,如因该权利发生纠纷,出卖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这点可在合同中标注。标准二手房购房合同<p>甲方,卖房人:</p><p>身份证号:</p><p>乙方,买房人:</p><p>身份证号: </p><p>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3-07-16
    110人看过
  • 签署房产赠与合同如是兄弟间赠与要双方签字吗?
    一、房屋赠与合同需要双方签字吗?赠与合同当然需要在双方签字,因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所以只有在双方都签字的情况下才会生效。二、办理房屋赠予手续是什么?房屋赠予是指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受赠房屋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予合同等书面证件,到房地产管理机构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房屋赠予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来说,办理房屋赠予手续必须经过以下几个步骤:1、赠予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予书。2、房屋赠予的当事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予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3、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予必须办理公证。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予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
    2023-06-29
    224人看过
  • 如何与父母签署赠与合同
    一、如何与父母签署赠与合同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是我国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公民财产权应当与公民人身权处于受法律同等保护地位的一项基本权利,公民具有处理自己合法财产的权利,并且不受侵犯。父母赠与自己子女房房产签订一份书面的赠与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是给自己子女这一方就可以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二、赠与合同只有赠与人签字有效吗赠与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也就是说在赠与合同中只有赠与人一方签字就可产生法律效力。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在法律上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成立不一定合同就生效。就赠与合同来说,赠与的生效还需要满足法定条件。对动产来说,赠与物的交付就是
    2023-05-03
    141人看过
  • 签订赠与合同见证人是否需要?
    法律并没有规定赠与合同需要找见证人进行见证的,赠与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没有见证人也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一、赠与合同满足什么条件可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
    2023-06-22
    37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形式是指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也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外在表现形式。 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合同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如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推定形式等。 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而口头形... 更多>

    #合同形式
    相关咨询
    • 离职后是否可以签署补充合同?
      河南在线咨询 2024-11-19
      在劳动者结束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后,确实存在签署补充协议的可能性。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后仍未与劳动者签署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从次月开始,按双倍工资的标准逐月支付工资补偿,这一补偿期限最高可达十一个月。此外,离职后,劳动者还可以签署补充协议以填补之前的合同缺陷。只要签署的补充协议未违反任何法律强制规定,即被视为合法且具有法律效力。
    • 签署合同有人修改合同合同是否作废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8
      未经前股东认可,对你无效,也可追究违约责任。
    • 合伙协议的修改或补充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5
      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合伙企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 国际许可合同的修改补充与合同附件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2
      合同的修改、补充在国际许可合同的有关条款中,应当对合同的修改、补充的方式加以规定,通常是规定对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须以书面作成并经双方当事人签署方能生效。但是,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合同是经过批准才生效的,对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才能生效。合同附件由国际许可合同本身的特点所决定,国际许可合同通常都有很多附件。这些附件都是国际许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因此,在国际许可合同正文中,
    • 合同终止后是否可以签署补充协议
      浙江在线咨询 2024-11-14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合同终止后不得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属于从合同,并且从属于主合同。但是,当事人可以另行签订一个新的合同。补充协议指的是对原合同进行补充或变更,一般需要明确约定。因此,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未尽事宜的更加具体的说明和补充。如果补充协议的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