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购房合同纠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4 20:00:49 395 人看过

1、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行为。

2、对房屋设施或户型结构进行单方变更的行为。

3、楼盘商业广告的夸大或虚假宣传行为。

4、交付房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或法定标准的行为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是指因商品房预售合同条款自身的缺陷或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引起的合同履行迟延或履行不能等而产生的纠纷。

一、租房合同可以单方面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条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事件等。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主要债务即次要债务的对称,是指根据合同的约定,当事人应当承担债务的大部分或者对债权人权利有重要或根本性影响的部分。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迟延履行是指债务人无正当理由,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满,仍未履行合同债务;或对于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债务人在债权人提出履行的催告后仍未履行的。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如果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或者其他合同条款对当事人权利义务至关重要,一方有违约行为将严重影响到当事人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时,当事人可以不经过催告程序而直接单方解除合同。比如季节性、时效性强的标的物迟延交货,则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二、单方解除合同需要赔偿吗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在一定条件下,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事件等。因不可抗力单方行使解除权的一方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说明自己行使解除权的事实已经发生,而且确实不能履行。

2、在履行期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要后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迟延履行是指对方没有正当合理理由,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或者未履行,经催告后仍不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如果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限或者其他合同条款利益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至关重要,一方有违约行为将严重影响到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所期待获得的利益时,当事人可以不经催告程序单方解除合同。

三、常见的二手房交接纠纷有哪些?

1、一般质量问题。

一般质量问题包括裂缝、脱皮、空鼓、漏水、漏电等。

2、房屋质量不合格

3、迟延交付房屋。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在催告后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配套设施迟延或者交付不能。

配套基础设施包括水、电、气、暖、通讯、有线、宽带等;配套公共设施包括停车场、运动场、游泳池、道路、花园、绿化、医院、学校、超市、会所等基础设施。

5、装饰和设备不合约定。

6、房屋相关资料不完备。

7、房屋负担其他权利或产权瑕疵。

8、规划、设计变更。

9、前期物业纠纷。

10、交纳税费纠纷。

出卖人经常将交纳或代收相关税费作为交房条件,买受人则持相反意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6日 00: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购房合同相关文章
  • 购房合同纠纷协商处理纠纷怎么处理
    关于购房合同纠纷的处理策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途径:首先是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进行协商和调解;其次,可以借助于中介机构或第三方的力量,通过和解或调解来化解矛盾;再次,可以选择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裁决;最后,若以上方法均无法解决问题,则可考虑启动民事诉讼程序。《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024-05-18
    387人看过
  • 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和预售合同纠纷的区别
    一、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和预售合同纠纷的区别商品房交易预约合同是预约合同,而预约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将来订立正式合同的协议,当事人双方只负有签订正式合同的义务,相当于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本合同,当事人之间负有的是履行合同约定的相互交付义务,不是约定将来订立本合同的义务。在民法典中,预约合同是当事人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本合同是为了履行预约合同而订立的合同。预约合同与本合同具有不同的性质和法律效力。预约合同当事人的义务是订立本合同,所以,当事人一方只能请求对方订立合同,而不能依预约的本合同内容请求对方履行。商品房预售合同在成立之时房屋并不存在或尚未建成,所以带有“预售”的字样,但商品房预售合同绝不是预约合同,因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预售方与预购方关于房屋的坐落与面积、价款的交付方式与期限、房屋的交付期限、房屋的质量、违约责任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双方无须将来另行订立一个房屋买卖合同,
    2023-06-10
    430人看过
  • 购买商品房时产生购房定金纠纷怎么办?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这是我国法律关于买房定金的总括条款。对于期房,开发商只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才能对外公开发售,才能收取买受人的定金。因此,作为消费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应当查看开发商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而且消费者还要注意看一下《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预售范围是否是所要购买的楼盘。如果开发商没有《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而向社会发售房产,根据法律规
    2023-06-25
    161人看过
  • 商品房认购协议纠纷起诉状
    首先,商品房认购书,是指房屋买卖双方在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约定将来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合同。签售的目的在于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进行初步的确认,买受方往往以一定数额的定金作为协议的担保。商品房买卖认购书在实践中称谓不一,如认购意向书、购房订购单、购房预订单、订购房屋协议等。其次,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房屋基本情况(含位置、面积等);价款计算;订立正式购房合同的时限约定。认购书是买卖双方就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相关事宜进行的约定,不是对商品房买卖结果进行直接确认。商品房认购书的订立相对比较简单,一般是购房者与开发商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该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签约的目的在于为将来订立正式房屋买卖合同作约定。最后,商品房认购书具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出卖人通过认
    2023-03-17
    492人看过
  • 如何解决商品房认购书纠纷?
    1、商品房认购书纠纷有哪些?(1)关于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后,是否必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纠纷。在实践中,可能发生购房者在订立了商品房认购书后又不想买房的情况,同时开发商也可能出于各种原因不与购房者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情况,从而发生纠纷。(2)关于定金约定的纠纷。合同当事人如果违反合同约定义务,则应承担相应定金罚则。因为签署正式买卖合同并不能视为认购方的义务,商品房认购书中定金显然不属于这种情况。由此,产生的纠纷也是常有的事情。(3)关于认购人变更的纠纷。现实生活中,很多炒房者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后,又将商品房认购书卖给第三人,而开发商考虑到各方面的情况,而拒绝与第三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要求与原认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从而发生纠纷,也是经常发生的事情。2、发生商品房认购书纠纷该怎么办?(1)如果购房者认为商品房认购书有失公平,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订立补充协议。在与开发
    2023-06-10
    319人看过
  • 商品房发生纠纷购房者能否要求退房
    首先,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了退房条件的,购房者可以按照约定条件退房。其次,如果双方没有约定退房的条件,那么在以下情形购房者可以退房:(1)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的,购房者可以按照第26条规定解除购房合同退房;(2)开发商在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预售房屋,在规定期限内【起诉前】仍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购房者可以退房;(3)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包括开发商无权处分该房产和开发商存在欺诈情形,购房者可以退房:(4)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规划,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和朝向,影响购房者居住的,购房者可以依法选择退房;(5)因无法得到银行或者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贷款,购房者可以退房;(6)开发商在购房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取得房屋的产权证,购房者可以退房;(7)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8)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机构质
    2023-05-01
    184人看过
  • 如何区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及销售合同纠纷
    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并签订的合同,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二者均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故上述纠纷的区分标准是审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属于正在建设的房屋还是已竣工的房屋。就正在建设的房屋买卖而发生的纠纷属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就已竣工的房屋买卖而发生的纠纷则属于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相关法律法规。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县人民政府
    2023-02-22
    220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有“法”办了
    售房广告虚假,要担违约责任恶意违约和欺诈,开发商将面对惩罚性赔偿交钥匙并不表示房屋所有权转移买缩水房,误差超出3%部分房款双倍返还一位房地产开发商曾经笑曰:现在没人能买到百分之百满意的房子。事实上,商品房买卖中出现的诸多猫儿腻和不规范行为,已经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逐年增加。有分析认为,相关法律不甚明确是上述问题难以解决的原因之一。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解释》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商品房销售广告、拆迁补偿安置、房屋面积缩水、商品房的交付使用及风险承担、商品房质量、商品房包销、商品房按揭等纠纷如何具体适用法律做出了明确规定。一、售房广告虚假,要承担违约责任目前,我国商品房销售中,90%以上是通过宣传广告进行促销的,有的开发商为获取最大利润,搞了一些虚假、夸大、不实的宣传。而面对铺天盖地的房地产广告,购房者
    2023-06-10
    414人看过
  • 商品房包销合同纠纷合同效力有什么?
    商品房包销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合同效力具体表现在:1、合同对当事人的一般拘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2、合同的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的效力体现为双主事人订立合同的效果意思产生的法律效力,每一个合同的效力都是特定的,各个合同之间的效力都是不相同的。一、包销合同纠纷怎么赔偿损失的?包销合同纠纷造成一方当事人损失的,一般是按合同的约定赔偿损失,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
    2023-06-26
    363人看过
  • 购房合同写的商品房对吗
    是的,一般购房合同要有商品房基本状况;商品房的销售方式等。一、购房合同样本购房合同样本应写明买卖双方和商品房的基本信息;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等。二、购房合同可以抵押借款吗?有购房合同,同时能够提供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可以办理抵押贷款。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的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第六百六十九条规定,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
    2023-06-21
    389人看过
  • 商品房合同"变脸"分预售和现房合同避免纠纷
    亮点一分预售和现房避免纠纷新版合同分为两个版本,即《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分别针对商品房预售和商品房的现房买卖。【解读】以往购房者和开发商常因为商品房预售时的承诺与最终交房时的标准不一致而产生纠纷。新版合同可以避免纠纷,为消费者维权增加凭据。亮点二更注重买受人权益保障新版合同更加注重买房人权益的保障,细化了业主对建筑物专有和共有部分享有的权利,还对小区内车位、车库、会所等配套设施的所有权归属、室内空气质量、建筑隔声标准等问题,引导买卖双方自行约定。增加了房屋交付前买受人查验房屋环节,明确出卖人的保修责任和最低保修期限,在预售合同中新增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条款,明确出卖人应将出售商品房的全部房价款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有效防范交易风险。【解读】便于购房者更好地了解房屋相关情况,避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引发纠纷。亮点三引入惩罚性赔偿金等内容新版合同
    2023-06-10
    362人看过
  • 发生商品房认购纠纷怎么解决
    发生商品房认购纠纷如何解决(一)商品房买卖认购书的性质所谓商品房买卖认购书,是指房屋买卖双方在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约定将来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合同。目的在于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进行初步的确认,而且往往以一定数额的定金作为协议的担保。商品房买卖认购书在实践中称谓不一,如认购意向书、购房订购单、购房预订单、订购房屋协议,等等,且大量地出现在商品房预售等远期交付的房屋交易活动中。对商品房买卖认购书尤其是关于商品房预售认购书的性质与效力问题,在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出台前,认识并不一致。有的认为,仅系一种合同意向,对当事人并无多大的拘束力;有的认为,出卖方(预售方)在不具备预售条件的情况下,如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其预售商品房的资格尚未取得,按照有关规定并不能预售,采取商品房买卖认购书形式是一种变相的预售,是一种对法律禁止性规定的一种规避,因此,该认购协议无效
    2023-12-17
    421人看过
  • 购买商品房发生纠纷如何维权
    在商品房销售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纷争,涉事双方可选择通过和解及调解这两种方式进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若当事人对上述方式不抱有兴趣或者经过努力依然无法达成共识,则需依据商品房交易争议的实质内容,向相关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或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过程中,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并履行已生效的判决、仲裁裁决以及调解书等法律文件,否则将可能面临被强制执行的风险。《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2024-04-29
    347人看过
  • 预购商品房抵押纠纷怎么处理
    关于房产纠纷问题,通常情况下需要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妥善解决:首先是寻求双方的和解,应当遵循公平公正且相互有利的原则,在私下进行商议以达成共识;如若无法达成和解,当事人可以请求第三方介入,进行调解并促进纠纷的解决;若调解无果,双方可以视具体争议内容提交相关机构进行仲裁裁决;在仲裁程序结束后,若仍未能解决纠纷,则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2024-04-24
    371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购房合同本质上是房屋买卖双方就交易行为达成的一致合同,是双方的共同的意思表示。购房合同的内容主要是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例如买方何时付款,卖方何时交房等。购房合同的作用是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交易顺利的情况下,双方凭借购房合同办理过户手续,... 更多>

    #购房合同
    相关咨询
    • 购买商品房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21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
    • 购房者应如何应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海南在线咨询 2024-12-08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解决过程中,购房者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首先,可以通过双方协商来解决问题,相互妥协和让步,达到快速、和谐的效果,但必须在书面形式上记录协商内容。其次,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由专业机构促使争议各方相互理解与妥协,以化解矛盾。当各方失去对话基础时,通过第三方调解实为明智之选。如果以上方法无法解决纠纷,购房者还可以考虑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由其进行裁决。仲裁裁决为终局性决定,一方如不履
    • 商品房购买合同纠纷属于消费者维权纠纷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02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属于消费者维权纠纷,消费者应该通过以下方法学会维权:(一)要纠正对待签订合同过程中的两种错误倾向对合同毫不重视只管签字的做法,与认为合同到处都是开发商准备的陷阱,忽略了自己的要求是什么,合同的目的是什么,对于合同要求尽善尽美的做法都不利于保护消费者自身的权益。(二)对特别关注的问题应当努力地写进合同在法律上讲,广告宣传是要约邀请,它不是真正的合同条款,没有约束力。(三)立足于解决
    • 购房者购买商品房时如何避免实体商品房买卖纠纷?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23
      1、你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开发商的样板房,你们在合同中是否对于样板房中的物件进行了约定?是否有照片或者模型?如果有约定,那么如果物件不全,可以要求从购房款中折价扣除。 2、关于收楼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
    • 购商品房合同原件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08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全部产权是指按市场价和成本价购买的房屋,购房者拥有全部产权。经济适用房亦属于全部产权。部分产权是指职工按照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宅。在国家规定的住宅面积之内,职工按照标准价购房后只拥有部分产权,可以继承和出售,但出售时原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售房的收入在扣除有关税费后,按个人和单位所占产权比例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