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的债权关系能否转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6-24 00:55:23 267 人看过

贷款的债权关系能转移。合法的债务移转需要构成要件有:1、须存在有效的债务,即债务必须合法有效。2、须有以债务转移为内容的协议。该协议可以是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的,也可以是第三人与债务人签订的。3、须债务具有可移转性。4、须经债权人同意。债务移转未经债权人同意的,不发生债务移转的法律效力。贷款的债权关系能否转移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七条??

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二节 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七条 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n  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20: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能否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已经按照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制度,主要是为了解决参保人员在不同省份工作期间、缴费期间,养老保险权益能够连续累加计算的问题。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已经固定,不存在再累加、衔接问题,因此,也没有必要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为方便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国家已经建立了养老金异地支付系统,不在原来参保地生活的退休人员,可以通过异地支付领取退休金。济南参保人员省内流动需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转移资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今天发布消息,我省出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办法,明确了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在跨地区流动就业时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有关政策和经办要求。其中,参保人员省内流动需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转移资金。适用范围我省明确,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城镇灵活就业人员
    2023-07-08
    252人看过
  • 债务转移法律关系的认定
    一、基本案情某水电站筹建期时,对外招标,将电站大坝和隧道分别承包给两家建筑公司承建,二建筑公司均和某水泥厂签订水泥供应合同,之后开始动工建设。一年后,二工程先后竣工,该电站也顺利投入运营。但二建筑公司以水电站未足额支付工程款,并声称水电站已扣除其部分应付款,以将其中部分代为向水泥厂支付水泥款,水电站账本中也有该记录。债务的转移,故向水电站要求支付余款,遂成本诉。历经几年,水电站陆续共支付几万元水泥款。水泥厂考虑:余款二十余万元已经拖了比较久了,而现在二建筑公司均已迁往外地,诉讼成本极大,且诉讼风险也很大,而水电厂已以事实行为承认了该二、法院审理和判决原告向法院提交了一系列证据,并即使对被告的账目进行证据保全,这些证据加在一起就形成了一条比较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达到证明本案事实的证明力。而被告所提供的证据,经过法庭质证,不能达到被告的证明目的,即被告向原告支付部分货款是受王美成的委托,是代为支
    2023-02-08
    488人看过
  • 贷款未结清能否转移
    贷款没还完不可以过户。1、还贷期间的商品房本来是不可以出售的,但是现在可以采取转按揭的方式出售商品房。2、“转按揭”就是个人住房转按贷款,个人住房转按贷款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或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3、“转按揭”的实质就是已购房产的借款人主体的变更。也就是说,购房人在未还清贷款时,可以转让或出售该房产;买入该房产的人,又可以向银行申请二手房贷款。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建立借款人的法人代表及其主要
    2023-07-07
    463人看过
  • 债权能否在民间借贷中进行转移?
    民间借贷债权可以转让。转让债权的条件:1、转让的债权必须是有效存在的,且被转让的债权具有可让与性。2、债权转让人与债权受让人应就债权转让达成协议,而且协议内容不得与法律的规定相违背。3、债权的转让应通知债务人。民间借贷能债权转让吗,需要注意什么内容债权转让的前提是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如果民间借贷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可以进行转让。在转让民间借贷债权时,并不需要征得借款人的同意。所以,借款人拒绝偿还借款给债权受让人的,出借人不必因此受到约束而不敢轻易转让债权。但是出借人在转让民间借贷时,一定要通知债务人,只要出借人按照法律约定履行了通知义务,这个债权转让就合法有效。民法典明确规定如下三种情况不得转让债权: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例如由担保合同而产生的债权,由于担保合同是从合同,根据担保合同的性质,担保债权不能单独转让。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这有两种情况:其一是禁止性约定,即合同中明确约定
    2023-07-06
    387人看过
  • 债权贷款转移的途径有哪些
    转让贷款债权的方式有:分散转让和集中转让;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市场化运作解决不良贷款;债权转让回购和债权买断。债权的转让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转让的债权应当通知债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业权利,但专属于债权人的除外。受让人取得的权利不受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占有的影响。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但是,如果债权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履行债权转让通知义务,受让人凭债权转让凭证通知债务人也未偿不可。另一种通知方式是债权人、受让人、债务人共同订
    2023-07-02
    322人看过
  • 货物所有权的转移和风险转移关系
    1、国际贸易中货物所有权的转移国际公约对海上货物运输中的货物所有权转移问题并未做明确规定。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则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在合同没有约定时,则按照国际惯例。作为国际惯例,国际法协会制定的关于CIF合同的《华沙——牛津规则》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货物所有权何时转移,则提单的转让被视为所有权转移的标志。2、国际贸易中货物风险的转移在国际贸易中,对于货物风险的转移,《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及《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有较明确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货物风险的转移时间,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效力高于公约的规定,这也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国际商会最新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对相关的贸易术语作了详细的规定。如国际贸易中最为常见的价格条款FOB、CIF、CFR,都规定由买方承担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风险,即货物
    2023-06-18
    305人看过
  • 借贷合同的义务全部转移是否发生新的债务关系
    案情简介:借贷合同的义务全部转移,是否发生新的债务关系1996年3月11日,重庆XXXX煤矿(于次年被吊销营业执照,姚某系该矿负责人)向唐某借款8万元,给唐出具的收款收据载明:收到唐某存款8万元,月利率30%。,按季度付息。该收款收据加盖有XX煤矿财务专用章,并有姚某的签名及个人印章。1996年9月3日,XXA公司(姚某时任该公司经理)向于某借款2万元,该公司给余出具的收款收据载明:收到于某存款2万元,月息3%,按季度结算。该收据上加盖有A公司的业务专用章,并加盖有姚某和该公司出纳黄某的印章。A公司于1996年9月18日、10月10日、10月11日又分别向梁某借款1.1万元、向罗某借款1万元、向王某借款0.6万元,并分别给三人出具加盖有公司公章及姚某和公司出纳黄某的印章的收款收据,均约定月息3%。1998年7月15日,姚某给唐某出具便函一份,姚在便函中表示:唐某帮公司向于某、梁某、王某、罗
    2023-11-27
    216人看过
  •  债权能否从欠条中转移?
    通常情况下, 欠条可以作为债务人依法行使债权的工具。不过, 在转移债权时, 债务人必须及时通知债权人, 并且转移的债权不能涉及性质、依约或基于债务性质不得转移的债权。如果债权人未通知债务人的,则转移行为对债务人无效。通常情况下,欠条可以作为债务人依法行使债权的工具。不过,在转移债权时,债务人必须及时通知债权人,并且转移的债权不能涉及依法、依约或基于债务性质不得转移的债权。如果债权人未通知债务人的,则转移行为对债务人无效。 欠 条 如 何 转 移 债 权 ?根据您提供的素材,您需要写一篇债权转移的上诉状。以下是撰写上诉状的建议:上诉状原告:被告:诉讼请求:1. 被告立即偿还原告欠款50000元。2. 被告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两倍支付原告利息,共计10000元。3. 本次诉讼产生的所有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被告于某年某月某日向原告借款,至今未偿还。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诿,违反了诚实
    2023-09-23
    412人看过
  • 借贷关系与债务债权关系的区别
    债发生的原因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灭失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两者区别主要有:在债的关系中,债权债务是相对的法律关系,债权是指享有的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其中金钱债权,是最常见的债权。债务则与债权相对,指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一、借条债权不明如何确认债权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
    2023-06-27
    421人看过
  • 没有银行转款凭证能否证明借贷关系,仅凭银行转款凭证证明借贷关系能否起诉
    没有银行转款凭证一般能证明借贷关系,并不能完全证明基础债权关系的性质及成立,因此在借贷过程中尽可能书面签借贷合同。仅凭银行转款凭证证明借贷关系能起诉,而法院的不一定就凭借此证据裁决存在借贷关系。一、没有银行转款凭证能否证明借贷关系没有银行转款凭证一般能证明借贷关系,如果当事人能提交任何证据证明现金交付之事实,又有证据证明其具有充分的经济能力以及现金交付能力也是能够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不同给付的原因将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关系,如给付货款体现的是买卖关系;提供借款体现的是借贷关系等。实践中很多出借人与借款人系亲友关系,碍于情面并未对借款事实签署书面的合同,当发生争议时,仅有银行转账凭证并不能当然证明借贷法律关系的存在,主张存在借贷关系一方还需提供其他证据加以佐证借款合意的存在。二、仅凭银行转款凭证证明借贷关系能否起诉仅凭银行转款凭证证明借贷关系能起诉。银行转款凭证证明得了双方的借贷关系存在就可以起
    2023-04-26
    146人看过
  •  能否将担保贷款的债权进行转让?
    根据给出的素材,我们可以得知债权人可以将担保贷款中的债权转让给第三方,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首先,这些债权不能属于当事人之间约定的禁止转让债权、不得转让的债权或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其次,债权人需要通知债务人这一转让行为。因此,答案为“债权人可以将担保贷款中的债权转让给第三方,只要这些债权不属于当事人之间约定的禁止转让债权、不得转让的债权或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同时需要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可以将担保贷款中的债权转让给第三方,但需满足一定条件。这些条件包括:这些债权不属于当事人之间约定的禁止转让债权、不得转让的债权或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同时,债权人还需通知债务人这一转让行为。 能 否 将 担 保 贷 款 中 的 债 权 转 让 给 第 三 方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因此,将公司的债权转让给第三方需要通知债
    2023-10-02
    452人看过
  • 债权债务关系转移分别需要什么条件
    一、债权转移的条件有哪些债权转移又可以叫做债权转让,具体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第一、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国家、集体的利益受损。第二、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按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545条的规定,有四种合同权利不得转让。第一类是依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第二类是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依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类而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第三类是依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第四类是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由于债权自身的特殊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第三、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如果债权转移的主体不
    2023-03-31
    272人看过
  •  父母能否代办党组织关系转移?
    本文介绍了通过转党组织关系,党员可以委托他人代劳,只需签署委托书即可。党员经所在党支部同意,由党支部开出从支部到上一级党委(党工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持支部开出的介绍信到上一级党委(党工委),党委(党工委)核实后,根据支部开出的介绍信,分三种不同情况开出相应的介绍信。通过转党组织关系,可以委托他人代劳,只需签署委托书即可。1、党员经所在党支部同意,由党支部开出从支部到上一级党委(党工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2、党员持支部开出的介绍信到上一级党委(党工委),党委(党工委)核实后,根据支部开出的介绍信,分三种不同情况开出相应的介绍信。 党 委 ( 党 工 委 ) 组 织 关 系 转 移 : 父 母 能 否 代 为 签 字 ?根据我国《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党委(党工委)组织关系转移时,原则上应由本人亲自签字确认。但在特定情况下,本人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签字,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签字。同时,代签
    2023-09-02
    494人看过
  • 抚养费能否以债权债务转让的形式转移
    一、抚养费能否以债权债务转让的形式转移抚养费不能以债权债务转让的形式转移。抚恤金、抚养费、赔偿金等债权是不得转让外的,其他债权都是可以转让的。抚养费是父母或者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法律依据:《和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二、抚养费纠纷的诉讼费用谁承担起诉抚养费案件受理费由败诉方来承担。夫妻因为感情破裂离婚后,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且孩子要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通过法院起诉。如果原告、被告各有胜败时,诉讼费由人民法院决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分担,原则上是
    2023-09-16
    27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船舶抵押权能否跟债权转移有关系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0-15
      法律咨询解答 船舶抵押权随债权转移。这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十八条里有明确规定,抵押权人将被抵押船舶所担保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他人的,抵押权随之转移。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十八条
    • 债权设定与物权移转关系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3
      双方当事人只要一签订了买卖合同,就在彼此之间产生了一个债权债务关系。一方当事人有交付标的物的义务和获取价金的权利,而另一方当事人有支付货款的义务和取得标的物的权利。但在双方的权利义务尚未履行完毕之前,也就是交付之前,标的物的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即物权并没有转移。在卖方向卖方交付标的物的时候,物权才发生转移,此时买方才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以上说的是动产,动产就是我们能带的走的东西,比如汽车,家电等。
    • 债权债务关系转移的条件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03
      1、须有有效债务存在 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就此定有承担合同,也不发生效力。但就效力存在瑕疵的债务,在一定情形之下仍然可以成立债务承担。将来发生的债务,也可以设立债务承担,只是要等到该债务成立时才发生转移的效果。诉讼中的债务也可以有第三人承担。 2、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 不具有可转移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承担合同的标的。 3、形式要件 法
    • 民法典的债权转让和债务转移有何关系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7-07
      债是指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由此可以简单地表述为请求特定人实施特定行为的民事权利。
    • 委托付款债权债务关系转移是什么意思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3
      委托付款,债权债务关系没有实质改变,例如:甲乙有债权债务关系,乙委托丙代为付款,丙可以代为支付,此时,甲乙双方债权债务关系解除,乙丙债权债务关系成立。实质上乙依然欠别人钱。债务转移:债务转移是将自身债务转移到第三人身上,同时自身不再对外承担债务关系。同时债务转移时需要征得债权人、被转移人同意。如乙欠甲钱,现乙将债务转移到丙,需要征得甲和丙同意,大家都同意后,乙甲之间债务关系解除。甲丙之间成立债券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