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和第三人侵权的责任竞合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04 03:59:19 90 人看过

关于工伤和第三人侵权的责任竞合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由此可见,工伤与第三人侵权竞合时,受伤职工可以享受双重赔偿。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市法院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座谈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企业职工在执行职务时因第三人原因受伤,一方面可依侵权行为法向加害人请求损害赔偿,另一方面可依据工伤保险的规定请求保险给付。请求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和请求侵权损害赔偿,二者由于请求权基础不同,归责原则和权利保护范围不一样。前者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后者则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前者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后者则可以。前者不适用混合过错,后者则适用过错相抵。由于存在以上区别,对于两者如何适用,在审判实践中存有争议。

第一种意见认为,应充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尊重其选择权,即劳动者可向任何一方主张权利。但是不得向双方同时主张权利。

第二种意见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基于劳动关系主张的工伤与第三人侵权系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故劳动者可以同时向用人单位和侵权人主张权利,并同时得到用人单位和侵权人给予劳动者的工伤待遇和赔偿。但是对于已经获得赔偿的项目再重复要求的,如已经获得的医疗费等,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3日 10: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工伤人身侵权产品质量责任三种请求权竞合案例
    网友咨询:律师你好,现有一急事相求,如您看到请快复回,谢谢!事情是这样的,今天我接到一条信息,说是我舅伤的很重在医院,让我去。我以为是今天出的事故,不料到医院一看,我简直不敢相信,我舅全身都是烧伤,已经住院12天了,我今天还是义工(医院请的厂方付钱)照看他的人给我打电话讲的,我听主治医生讲住院时已经停止呼吸了,非常危险。已经花了四万多了。现在已经脱离危险在疗养。四肢已经没什么大的问题了,只是上半部份还是在冶疗。我今天通过义工也见到了他们厂的主管,主管告诉我是煤气炮炸烧伤的,护士也是这样讲的,主管告诉我热水已经在之前通知过全厂不可以用了,有四个冲凉房,每个里面都有热水和冷水,别人都用的冷水冲凉,在一个房间,而他用的是热水,所以就发生了事故。当然冲凉是下班时间在厂里的冲凉房内煤装置炮炸发生的事故,我想知道我现在该怎么做?你能告诉我吗?厂方希望后期的治疗家属分担一些,可,他没有家人了,没有结婚也
    2022-11-22
    226人看过
  • 工伤赔偿与第三人侵权竞合时的赔偿是怎样的
    第一:我国法律承认第三侵权与工伤事故能够竞合,两者赔偿请求权的基础不同,即属不同法律关系。第三人侵权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基础为侵权行为的民事损害赔偿请求权。易言之,即赔偿权利人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主张损害赔偿请求权;工伤保险请求权的基础是工伤保险待遇请求权,是依据《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主张的权利。第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工伤职工也可获得双重赔偿。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应予
    2023-06-26
    173人看过
  • 职工和第三人共同承担事故责任时的赔偿问题
    因用人单位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向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的侵权责任,并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侵权赔偿和工伤待遇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二者之间不能相互取代。劳动者获得两份赔偿是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二者之间并不存在冲突。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救治受伤职工,这是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首先应当采取的措施。及时进行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支付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相关费用。包括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及必要的生活护理费用,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2023-07-09
    470人看过
  • 工伤与第三人侵权竞合时医疗费由谁承担
    一、工伤与第三人侵权竞合时医疗费由谁承担工伤与第三人侵权竞合时医疗费由侵权人、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与第三人侵权竞合,受伤害的劳动者既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又可以主张侵权赔偿。1.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申请工伤认定参考《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待遇。2.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二、工伤与第三人侵权竞合时医疗费起诉状的内容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公民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和联系方式,法人写明法人全称、住所地、法人代表人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单位职务、地址,律师则写明所在律师事务所即可;2.有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3.有起诉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4.证据和证据来源;5.当事人签名盖章和签署的日期。三、工伤与第三人侵权竞合时医疗费纠纷起诉条件1.原告是与
    2023-12-07
    292人看过
  • 如何处置工伤事故与第三人侵权竞合事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2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说明两种索赔方法均可行,只是受理的单位及适用的法律规定不同。最高人民法院在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2006)行他字第12号《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明确肯定了当事人可以获得双重赔偿。
    2023-05-05
    120人看过
  • 辆逃避第三者责任险的现状和问题
    车辆逃避第三者责任险的现状无牌无证车辆多。一些人购买车辆后,为了逃避第三者责任保险,不上牌,不办证。这种现象在农村比较严重,一些农民把车买回家,农忙时用于田间作业,闲暇时用来跑运输或作为走远路进城办事串亲访友的代步工具,如果遇到交警检查时则绕道而行或者干脆加大油门冲过卡点,以此逃避检查。不参加年检的车辆多。在车辆年检时,如果没有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将被强制投保,否则将取消车辆年检资格,而一些机动车所有人为逃避参加保险,干脆不去参加车辆审验。报废车辆多。多年来,报废车价格便宜,费用低廉,一直受到那些经济条件较差还想买车的人所青睐,《道路交通安全法》实行第三者强制险后,这种趋势更为明显。车辆逃避第三者责任险的危害造成交通管理失控。无牌无证车、报废车和不参加年检的车辆,直接影响了交管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了交通管理的混乱,尤其这些车辆不参加年检,机动车的机件状况难以得到保障,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事故
    2023-06-03
    102人看过
  • 第三人侵权责任与工伤赔偿的民法典解读
    第三人侵权引发的工伤事故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上下班途中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因为工作中的各种纠纷由第三人造成的身体伤害,这里说的第三人主要可能有客户、同事、服务商等;员工的工作地是雇用单位以外的其他地点的,比如在超市工作的促销人员,由于实际工作场所存在的安全问题所引起的工伤事故。因为第三人侵权的原因造成的工伤事故,法律规定的救济渠道主要有:一是已经建立工伤保险关系的,由用人单位和社保经办机构分别承担给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二是没有给职工建立工伤保险关系的,由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的法定标准给予一次性赔偿。此外,受害人还可以主张得到民事侵权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
    2023-07-06
    178人看过
  • 责任保险须处理好第三人请求权问题
    推进责任保险发展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责任保险具有社会管理和经济补偿功能,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有重要作用。对于“责任保险”我国《保险法》的定义是:“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即被保险人依法对第三人负赔偿责任时,由保险人负补偿责任之保险。同时《保险法》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第三者赔偿保险金。”根据这一规定,受害人的请求权不能直接向保险公司提出。只有在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才能直接向受害人赔偿,并且没有强制性,在其他情况下则没有直接赔偿受害人的法律依据,第三人也没有直接向保险公司要求赔付的权利。如交强险条款明确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在这种情况下,第三人不能向保险人索赔,只能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我国法律上否认
    2023-04-23
    260人看过
  • 第三方违约合同责任承担问题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但如果违约是由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法律规定情形除外。签合同后对方违约怎么办签合同后对方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因对方违约是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损失是违约责任的最基本形式,因此赔偿损失责任的适用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2、一方做出违约行为,包括积极作为和消极不作为;3、另一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遭受损失;4、违约行为和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关于赔偿的损失额,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
    2023-07-12
    465人看过
  • 第三人侵权场合工伤保险负责的合理性探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第三人侵权场合(最典型的是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除了第三人应该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外,权利人还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在此权利人拥有实体上的选择权。这样的一种法律规定是否合理呢?是否有值得探讨的地方?我们认为这样的规定给企业的发展造成过重的负担,不利于企业的发展,确有值得商榷的地方。首先,工伤保险的性质决定了其不应该用于支付存在第三人侵权场合的工伤职工。工伤保险的出现的根本原因在于现代工业迅猛发展导致大量工伤事故的出现,而此类工伤事故大量出现之后,企业往往难于应付,中小企业更是如此。这些工伤事故大量出现之后,单个企业往往无力负担,即便勉力承担之后也往往会沦落至破产的边缘。最终的结果往往是职工出现工伤事故后不能得到有效的补偿,大量的事故出现积蓄后,不仅对职工家庭的打击是致命的,对整个社会的发展都是一个严重的隐患。为了应对这样的危机,现代社会规定由所有的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
    2023-06-23
    109人看过
  • 工伤赔偿问题能否追究侵权责任
    工伤赔偿中能追究侵权责任。因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的,获得工伤赔偿的同时可以追究侵权责任,主张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已获得第三人侵权赔偿的,重复性赔偿项目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不需要重复支付。工伤赔偿后是否能追究侵权人责任?先获得工伤赔偿后,能追究侵权人的责任。但是,对已经获得第三人侵权赔偿的,对工伤赔偿项目的范围进行了限制,对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器具辅助费和丧葬费等重复性赔偿项目限制不再支付,各地法院所执行的重复性赔偿项目的范围并不一致。但对于已经获得工伤赔偿待遇的,并未免除第三人侵权人就对工伤已经支付的重复性赔偿项目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先获得工伤赔偿待遇的,并不影响侵权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人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此,先获得工伤赔偿后,能再次提起侵权之诉,追究侵权人的责任。《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
    2023-07-31
    84人看过
  • 企业侵权责任与工伤竞合是什么
    竞合,是指一个法律事实将产生两种以上法律关系,并符合多个法律要件,适用多个法律规范。工伤是职工因工作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伤害,现行的《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保险作了明确的责任认定,同时对赔付标准也作了明确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了7种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尤其是第三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第六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这两种情况,是职工在履行工作职责中被第三人致伤的,涉及的法律关系是双重或多重的。工伤职工不仅具有工伤保险赔付请求权,同时也具有向侵权人请求民事赔偿的权利。发生一个事故,产生了两个请求赔偿权,对于工伤保险赔付,实行的是无过错原则,属于社会保障待遇,行政利益范筹;而对于第三人侵权损害赔偿,实行的是过错原则、公平原则、过失相抵原则,属于民法范筹。这就是企业侵
    2023-06-17
    410人看过
  • 用人单位工伤赔偿责任与侵权人赔偿责任竞合处理
    一、存在问题目前,因为民事侵权(包括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情形)导致伤害、死亡而同时被认定为工伤、工亡或视同工伤、工亡的案件逐步增多,最典型的是交通事故导致劳动者受伤或死亡而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在此情形下,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伙食费、接受治疗期间工资、伤残/伤亡补偿、抚恤等待遇的支付往往会由多个主体承担,包括用人单位、侵权人、商业保险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等。对于其中一个主体已经支付的费用,其他主体是否仍需支付的问题,现行有效的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等等都未作明确规定,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中,成为法律适用的难点问题。二、处理意见分析1、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伙食费等列为一次性消耗费用,不能向用人单位或侵权人重复求偿。这些费用有共同特点:一是因伤害实际产生的直接费用;二是这些费用均有非常明确的单据凭证;三是这些费用均由劳动者、用人单位、侵权人之外的其他主体所收益,受伤
    2023-06-08
    53人看过
  • 旅游合同第三人侵权的责任怎么承担的
    我们不难发现,狭义旅游合同概念与广义旅游合同概念的分歧主要体现在旅游者与其对应旅游合同主体间已确立的民事合同关系是否属于旅游合同的调整范围。笔者认为,旅游合同的主体应当包括旅游营业人,旅游营业辅助人和旅游者。旅游营业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的从事旅游业经营的经济组织。旅游营业辅助人、是指辅助旅游营业人使其营业得以完成的人。因此,笔者给旅游合同下的一个定义是旅游营业人与旅游营业辅助人向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旅游者给付报酬的合同。狭义的旅游合同定义过于狭隘,不能真实反映旅游者与其旅游合同相对方之间的事实合同关系;广义的旅游合同概念能准确反映旅游合同的内在规定性,因此,我们应当采取广义旅游合同的概念。其实,旅游合同中包含的问题远不止为其下一个完整准确的定义这么简单。我们在此讨论旅游合同的定义,目的是明确旅游合同中包括的旅游主体,主要是为了明确旅游营业辅助人也应当是旅游合同的主体,这样对解决实践中旅游合同
    2023-04-22
    34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工伤与第三人侵权竞合的如何维权工伤与第三人侵权竞合的规定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2
      工伤与第三人侵权竞合,工伤职工应当向第三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在获得第三方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享有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
    • 侵权竞合违约责任问题怎么办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2-04
      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发生竞合的情况下,受害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判断选择行使请求权,既可以基于侵权行为提起侵权责任之诉,也可以基于违约行为提起违约责任之诉。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这样区分: 1、侵犯的权利不同 侵权行为所侵犯的是绝对权,其违法性体现在违反法律直接规定的、针对一般人的义务;违约行为所侵犯的是一种相对权,其违法性表现在当事人违反自已设立的、并针对特定当事人的义务。 2、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不同
    • 侵权责任竞合的问题是什么, 侵权责任竞合行为的构成及行为是否构成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8
      关于侵权责任竞合的问题: 违约责任又称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中的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是基于合同当事人存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违法行为而产生,客观表现为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侵权责任又称侵权损害的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他人权利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是基于行为人存有侵害他人权利的违法行为而产生,客观表现为行为人对他人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了不
    • 工伤保险和侵权责任竞合应注意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23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社会主义改造完成,私有制被消灭,企业形态以国营企业为主、集体企业为辅。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我国实行工伤保险赔偿的单一赔偿模式,即职工发生工伤只能请求劳动保险救济,没有责任救济的有关规定。《》第48条也规定:因生产安全受到损失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 侵权责任和合同责任的竞合制是怎样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8-28
      侵权责任和合同责任的竞合是什么 竞合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而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权利产生,并使这种权利之间发生冲突的现象。责任竞合作为法律上竞合的一种类型,它既可能发生在同一法律部门内部,亦可发生在不同的法律部门之间。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某一种违法行为,具有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的双重特征,从而在法律上导致了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同时产生。 在司法实践中,由于责任竞合现象大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