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工资存在的弊端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08:45:58 496 人看过

(一)虚报员工人数,虚增应付工资,转移应付工资。主要表现为:有的单位虚增调入员工,扩大应付工资;有的单位则不删除调出员工姓名,增加应付工资;有的单位故意不删除死亡职工,虚增应付工资;甚至有的单位干脆虚列员工姓名,无中生有,扩大应付工资。并将其金额转入“小金库”。

(二)冒领工资、贪污占用。主要表现为:有的会计人员利用单位临时工的流动性特点,捏造临时工用工人数、多报加班天数、夜班费,串通舞弊扩大工资,然后冒领工资,侵占工资款项,贪污占用。

(三)工资计算不准确,扩大工资总额。主要表现为:有的不该列入应付工资总额的独生子女补贴,职工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职工离退休支出、劳动保护费、纳税人负担的住房公积金、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探亲路费等列支于工资总额,扩大工资总额;有的虽然工资总额项目内容正确,却在工资加计总数时混水摸鱼,扩大工资总额。

(四)借鸡生蛋,损公肥私。主要表现为:有的会计人员将代扣款项瞒天过海,占为己有;有的单位将代扣款,如代垫的房租、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根本不扣,而是作为福利分给职工。

(五)利用工资费用调节成本,调控利润。主要表现为:有的单位为了调节当期损益,将不该列入工资费用的费用列入工资费用,将不该列入生产成本的工资列入了生产成本,在管理费用和制造费用之间进行调节;有的单位偏离工资分配的正确分配方法,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进行调节,在主要产品和在建工程之间进行调节,从而调节成本,达到调控利润的目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20: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临时工存在的弊端是什么
    大量存在的临时工,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诸多弊端。临时用工不稳定,随时有可能被解雇,劳动者权益难以维护;不上保险,出了工伤无人负责;同工不同酬、用工双轨制,不利于社会公平公正和谐稳定。对企业而言,雇用临时工看似减少了用工成本,但每雇用一次临时工,就意味着需要从头开始培训,无形中增加了培训成本;加上临时工多数都是非熟练工,难以保证工作质量,对企业长久发展显然不利。另一方面,临时工容易成为相关方面推脱责任的渠道,这些事确实有可能是临时工干的,因为他们没有长期意识,难以推动社会进步。一、劳动合同里的合同工与临时工区别区别:1、保险。合同工有,临时工没有。2、工资:合同工高,临时工说不定低,而且低很多。3、福利:合同工有,临时工多数没有。合同工一般是单位招用的正式的员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相应的给他们缴纳一定的保险,支付工资,发放福利。临时工以完成某项工作为要求,招用的时间可能很短,完事了就走人。
    2023-06-27
    498人看过
  • 目前量刑制度存在哪些弊端
    1、不同审判组织量刑不同。由于独任审判员、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的不同,对同类案件甚至是同一案件,不同的司法主体可能作出不同的判决。同一犯罪不同审级、审判程序量刑不同,而同类犯罪则会悬殊更大。2、不同地区量刑不同。例如,同是盗窃一定数额,有的地方判1年,有的地方判2年,还有的法院则免予处罚。量刑的地区差别主要与经济发达程度有关,一般而言,经济发达地区,对同一犯罪处罚较落后地区要轻,这不仅体现在经济犯罪中,而且体现在危害社会治安犯罪中。3、不同时期量刑不同。在阶段性严打斗争高峰期,为了“突出严打声势”,刑罚往往被普遍加重,量刑不均衡更加突出;即使非严打时期,对一般案件与备受媒体和公众关注的案件也轻重各异。4、不同犯罪主体量刑不同。尤其是涉及被告人较多的团伙犯罪,主从犯之间的量刑差别幅度该有多大,实践中较难掌握。如一起被告人作用相差不大的盗窃案件,对主犯判10年,对从犯分别判5年、3年。
    2023-06-12
    405人看过
  • 临时工请假工资标准,临时工存在的弊端
    一、临时工请假扣除工资标准是怎么样的临时工请假和正式员工一样,关于请假,按现行规定,事假期间,用人单位不用支付工资的,病假期间用人单位要支付80%工资。二、临时工存在的弊端大量存在的临时工,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诸多弊端。临时用工不稳定,随时有可能被解雇,劳动者权益难以维护;不上保险,出了工伤无人负责;同工不同酬、用工双轨制,不利于社会公平公正和谐稳定。对企业而言,雇用临时工看似减少了用工成本,但每雇用一次临时工,就意味着需要从头开始培训,无形中增加了培训成本;加上临时工多数都是非熟练工,难以保证工作质量,对企业长久发展显然不利。另一方面,临时工容易成为相关方面推脱责任的渠道,这些事确实有可能是临时工干的,因为他们没有长期意识,难以推动社会进步。三、合法扣工资的情形我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行使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企业扣减工资必须有正当理
    2023-04-28
    307人看过
  • 零首付买房有哪些弊端
    弊端在于后期可能因为资金原因承担违约责任。1、由于购房者在整个零首付购房法律关系中是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并且采用零首付购房方式的一般是经济条件暂时不是很好的消费者,所以是否选择零首付以及选择何种零首付方式,购房者千万要慎之又慎。对于购房者选择开发商或者中介机构垫资来支付首付的,应该首先要确保自身今后每月能有足够的资金可以兼顾偿还垫资和银行贷款,如果承受不了偿还垫资款及银行贷款的双重压力,就很容易发生断供的危险,从而进入银行的失信黑名单。2、对于开发商的法律风险及相应的防范措施:对于开发商来说,主要存在三个法律风险,一个是行政责任,一个是民事责任,再一个就是无法按期收回垫资款的风险。对于行政责任,由于开发商串通购房者采取了欺骗手段帮助购房者以骗取银行贷款的方式实现零首付购房而可能被有关行政机关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及到刑事责任。防范这种风险的唯一办法就是安分守己,依法经营。而且开发商擅自
    2023-05-03
    357人看过
  • 第三方支付有哪些弊端
    1.风险问题在电子支付流程中,资金都会在第三方支付服务商处滞留即出现所谓的资金沉淀,如缺乏有效的流动性管理,则可能存在资金安全和支付的风险。同时,第三方支付机构开立支付结算账户,先代收买家的款项,然后付款给卖家,这实际已突破了现有的诸多特许经营的限制,它们可能为非法转移资金和套现提供便利,因此形成潜在的金融风险。2.电子支付经营资格的认知、保护和发展问题第三方支付结算属于支付清算组织提供的非银行类金融业务,银行将以牌照的形式提高门槛。因此。对于那些从事金融业务的第三方**公司来说,面临的挑战不仅仅是如何赢利,更重要的是能否拿到将要发出的第三方支付业务牌照。3.业务革新问题因为支付服务客观上提供了金融业务扩展和金融增值服务,其业务范围必须要明确并且要大胆推行革新。到为止,全球拥有手机的人多于拥有电脑的人,相对于单纯的网上支付,移动支付领域将有更大的作为。所以第三方支付能否趁此机遇改进自己的业
    2023-06-13
    226人看过
  • 自诉案件存在的弊端
    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规定自诉案件的审理不收取诉讼费,这项规定带来一些弊端:一是不应当立自诉案件而应当立民事案的,当事人非要立自诉案件;二是自诉人起诉不慎重,不管被告人的身份是否真实、基本证据是否存在,草率立案;三是符合立案条件的,自诉人漫天要价,不利于审理工作的开展,特别不利于调解;四是经其他机构或民间调解解决的案件,又到法院起诉,增加法院工作量,引起诉累;四是自诉案件二审可以调解,导致当事人跟法院讨价还价。被告人本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无论怎样做工作,就是不赔,等一审判决后,上诉到二审法院时作赔偿,就可能导致二审改判。这样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就是再公正,也会被撤销,起不到判决的实质意义,并使审判工作的严肃性大打折扣。刑诉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在20天内结案,但对于自诉
    2023-04-25
    172人看过
  • 退休金双轨制到底存在哪些弊端
    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实行的退休金“双轨制”为何让网友不满?网友甚至列出了“双轨制”的十大“罪状”。那么,广大网友为什么要呼吁废除养老金双轨制呢?双轨制到底存在哪些弊端呢?何谓退休金“双轨制”退休金“双轨制”自上世纪90年代初实行并延续至今,主要是指,企业人员和公务员的退休待遇实行两个政策:企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由国家统筹发给退休养老金,而公务员则按照在退休前按岗位工资高低发给退休金,全部由财政负责。公务员不仅退休金拿得最高,而且在长达30年的时间内不缴纳养老保险,这是双轨制另一个为网友所诟病的矛盾。相对而言,企业职工只能拿公务员退休金的三成,却要多缴纳十几万的养老保险,自然愤愤不平。有的网友更是直截了当地说,退休金双轨制是最典型的造成贫富差距的不合理政策,呼吁废除。网友列举“双轨制”的“十宗罪”[第1宗]这个政策显失公平,由于差距过大,使贫穷的国企人员(垄断行业除外),特别是退休与下岗人员
    2023-05-31
    253人看过
  • 高利贷存在重重弊端
    高利贷是一种非法民间信用关系。它是建立在高利益基础上的借款关系,是不法之债,因而是被法律所禁止的借贷关系和行为。高利贷是滋生其他严重刑事犯罪的温床。它不仅危害了国家金融业务的市场秩序,增加了金融风险,破坏了金融信用,而且引发其它犯罪而严重扰乱了社会的正常运作秩序。专家分析高利贷的几种弊端(一)高利贷交易无固定场所,大都是秘密进行,利率双方商定,遇到当事人死亡、破产、亏本等,很容易发生悲剧;还有的人利用法律不保护高利贷贷出者不能主张权利来强行逃避债务。(二)高利贷种非法民间信用关系,资金在体外循环,不受国家控制,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三)企业贷入高利贷然可解燃眉之急,但由于利息过高,加大了企业成本,减少了国家的财政收入,使一部份利润以利息的形式游戏。入了个人的腰包。(四)有企业和个体户采用加价办法,把利息支出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对商品乱涨价起推波助澜的作用。(五)高利贷容易使人增长不劳而获的
    2023-04-23
    349人看过
  • 工伤私了有哪些弊端?
    员工私了工伤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员工获得赔偿的金额可能达不到工伤赔偿的标准;在时间超长的时间下,员工无法通过劳动仲裁进行索赔,给员工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带来了困难。员工工伤赔偿是由一定标准的,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地方法律规定执行的。员工在认定为工伤之后,是收到保障的。如果员工和单位因为工伤赔偿问题出现纠纷可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如果超过一年的时间,因为劳动仲裁的时效性超过而无法进行仲裁。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
    2023-03-17
    286人看过
  • 诱惑侦查存在的弊端问题
    由于侦查手段存在的根本意义在于侦查已经发生的犯罪案件,而不是为查明自己制造出的犯罪案件。所以,诱惑侦查本身作为一种侦查手段具有实质上的局限性。而且诱惑侦查偏离了政府职能的方向,与宪政的价值取向相冲突。同时,诱惑侦查的适用对象、范围、批准程序、证据效力的认定、不当圈套法律后果的落实及相关的司法救济在现行刑事诉讼法典及高院、高检司法解释中均未涉及,而诱惑侦查在实践中被广泛运用,尤其在涉毒案件,即使限制也是微不足道的内部把握,诱惑侦查基本处于一种被放任自流的状态,难以不让人认怀疑是法外用权。(1)诱惑侦查的合法性存在异议由于诱惑侦查的对象是已经发生的犯罪,侦查机关为了收集证据破获犯罪而不可避免的参与犯罪甚至是促成犯罪的发生,虽然侦查机关是处于保护社会治安的目的,但是侦查机关明知并且预见了这种犯罪结果,还放任了这种结果的发生,这与《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
    2023-04-25
    499人看过
  • 买房龄过高的二手房会存在哪些弊端
    1、贷款年限短贷款年限受到贷款人年龄、土地使用年限、房产性质、房龄等的影响。老旧的二手房由于房龄比较老,贷款的年限有限;如果房龄超过20年,很有可能被银行拒贷。贷款的年限短,意味着每个月的还款额高、月供压力大。2、维修费用高房子就和人一样,年龄大了就会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房龄老的房子,经历过风吹日晒雨淋,受到的磨损多,需要定期对房屋进行维修。一般来说,房龄越老,房屋的维修费用也就越高。3、剩余的产权年限有限产权年限从开发商拿地之日开始算起,房龄是从该房屋竣工之日开始算起。通常来说,房龄越老,房屋的剩余产权年限就越短。4、房屋剩余的使用年限短住宅的结构、质量决定房屋的自然寿命。房屋在使用过程中,会受到一定的磨损。二手房房龄越老,房屋的磨损也就越大,房屋剩余的寿命也就越短,在居住一定年限后,可能就会变为危房,不能住人。5、装修难度大对老旧的二手房进行翻新,需要拆去掉原来装修好的部分,再重新
    2023-05-08
    407人看过
  • 财产保全在实践中存在的弊端
    1、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很少。据笔者了解,由于当事人没有主动申请财产保全,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很少有主动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究其原因,主要原因是普遍存在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另外,一些主办法官业务水平偏低下,对于什么时候人民法院能够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拿捏不准,害怕承担责任导致不敢为。2、一些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主动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把关不严,对于申请人提供的担保财产审查较为宽松,一旦申请人败诉,而申请人提供的财产不能够变现,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措施财产受损失而要求赔偿的,作出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很可能被动为申请人买单。3、在立案前或者诉讼中,一些法官往往一揽子对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涉及的财产全部给予了查封、扣押或者冻结,对一些财产权属不明的财产在没有充分调查的情况下也进行了查封、扣押、冻结,有可能损害案外人利益。4、一些法官对于案外人提出的异议,没有及时主持有关当事人进行听
    2023-03-22
    389人看过
  • 美国投资移民的弊端有哪些
    话说美国投资移民以吸引外国投资者到美国投资和创造就业机会的移民方式,美国投资移民政策的出现已经过了20多个年头了,吸引投资眼球无疑是一个很好的方式,那么面对这些诱惑,美国投资移民的弊端有哪些呢?美国EB-5(EmploymentbasedfifthPreference)投资移民方案,简称EB-5,是指1990年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者所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别。美国投资移民申请入门第一步很关键。随着美国EB-5投资移民申请人数大增,申请也越来越激烈了,那么面对严格的审查程序,美国投资移民申请起来也是越来越严格,那么成功申请美国投资移民,专家表示,入门第一步很关键。美国投资移民不设“移民监”,申请成功者可“移民不移居”,继续留在中国或者在世界任何国家居住生活。还能同时享受到绿卡持有者的各种福利。采用档审核的方法,申办时间较短。通常3个月左右便可获批,美国投资移民要求,1年左右可获移民签证。由
    2023-05-30
    164人看过
  • 股票期权可能存在的弊端
    1.加剧社会两极分化,影响劳资关系。高级经理薪酬的大涨与大规模裁员、一般员工收入增长缓慢并存,损害了一般员工对管理层的信任和敬业精神。2.高级经理人员所获股票期权名义上与经营业绩挂钩,但业绩标准过于宽松,形同虚设,股票期权成了单纯的奖励,对企业经营者的激励机制与监督机制之间失去平衡。3.经理人员为谋取私利而操纵股价,经理报酬过多地取决于股票市场可能诱发新的道德风险。4.侵蚀了企业利润、原有股东利益和对原有股东权益的稀释。5.促进员工长期投资的目的常常落空。
    2023-06-09
    455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约定仲裁存在哪些弊端?
      天津在线咨询 2021-09-29
      约定仲裁解决分包合同纠纷,仲裁条款要约定明确的仲裁机构名称,否则将导致仲裁条款无效。但实践中最好不要约定仲裁,理其存在以下弊端: 一仲裁机构收取的仲裁费用由仲裁受理费和处理费两部分组成,比法院诉讼费要高; 二仲裁员随即挑选,办案质量无法保障; 三仲裁一裁终局,不能上诉,且仲裁机构不能强制执行裁决文书的内容。我国劳务市场没有秩序,很多建筑行业的工人都被包工头而承包,农民工一旦受到损伤,其合法权益根本
    • 法律存在温情会带来的弊端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31
      法律存在温情,有两种情况:法律条款温情的体现,利大于弊:在保持法律严肃性的前提之下,适当体现温情,应该说利大于弊。因为法律条款上的适当温情,可以将人类情感与法律的理性相融合,体现“人本”性质。法律执行中的“温情”,弊大于利:如果在法律执行过程中,人为因素加入感情成分,则不利于法律的公正性。法律不可人为操作,一旦被情感操作,就会产生“徇私舞弊后果”。
    • 现行制度存在哪些问题与弊端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6
      劳动仲裁与诉讼程序脱节,导致人力、财力和司法资源的浪费在我国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中,劳动仲裁裁决不是终局性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旦当事人提起诉讼,法院的审理工作就必须重新开始,原有的仲裁裁决,实际上成为一纸空文。按照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对劳动仲裁不服而向法院起诉的,仲裁裁决书不发生效力。而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而提起诉讼的劳动争议案件
    • 第三方支付有哪些弊端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10
      1.风险问题在电子支付流程中,资金都会在第三方支付服务商处滞留即出现所谓的资金沉淀,如缺乏有效的流动性管理,则可能存在资金安全和支付的风险。同时,第三方支付机构开立支付结算账户,先代收买家的款项,然后付款给卖家,这实际已突破了现有的诸多特许经营的限制,它们可能为非法转移资金和套现提供便利,因此形成潜在的金融风险。 2.电子支付经营资格的认知、保护和发展问题第三方支付结算属于支付清算组织提供的非银行
    • 医疗损害责任鉴定中存在的弊端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26
      (一)双方当事人提出不同鉴定方式时出现法律空白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当医患双方就同一纠纷提出不同鉴定方式时该如何处理,而出于不同的诉讼请求,医方和患方往往会选择不同的鉴定方式,这不仅给患者及其家属带来了麻烦,同时也给法官出了一些难题。这时法院面临的情形可能有下面几种: 第一,决定只做医疗事故鉴定; 第二,只做医疗过错鉴定; 第三,两种鉴定同时进行; 第四,先做医疗事故鉴定,如果不是医疗事故再做医疗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