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员工工伤期间能否提前终止劳动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19 04:40:20 359 人看过

一、在员工工伤期间能否提前终止劳动合同

在员工工伤期间不能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工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也就是说,不能因为员工工伤终止合同应当自动延续。并且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合同终止需要哪些情况

劳动合同终止需要的情况:

1.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4.劳动合同期满的;

5.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6.其他情形。

三、终止劳动合同会开具证明吗

劳动合同终止的,公司需要开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给员工,并要在十五日内及时为员工转移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而员工要按双方的约定完成好工作交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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