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下岗职工出中心向失业保险并轨有关问题的函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08:54:47 403 人看过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企业下岗职工出中心向失业保险并轨及促进再就业工作试点的

请示》(兵装人\\*2001\\#530号,以下简称《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

下:

一、我们认为你公司结合企业实际对并轨工作进行积极探索的方向是正确的,

为帮助做好有关工作,我部确定将你公司做为并轨工作重点联系单位,在工作指

导、政策制定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

二、建议你公司在并轨过程中做好与企业所在地有关政策的衔接,尤其是三

条保障线的衔接、补缴社会保险欠费及社会保险关系接续、促进再就业等方面政

策的衔接。同时要及时跟踪了解并轨过程中的情况,对遇到的有关问题,请及时

沟通,我们将积极协调有关地区帮助解决。

三、关于《请示》中提出的对协议期满不能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下

岗职工继续按照“三三制”保障基本生活;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实行内部

退养的下岗职工,由中央财政按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拨付基本生活费;对严重亏

损的三线军工企业中接近内退条件的下岗职工,由中央财政按失业保险标准发放

补贴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等问题,因涉及到相关政策和制度的调整安排,还需待我

部和国家经贸委、财政部进一步研究后才能确定。在实际操作中,你公司可先比

照企业所在地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办法进行处理。

二○○二年四月一日来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22: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失业保险相关文章
  • 司法部公证司关于涉台老兵遗产继承公证中有关问题的函
    (1995年1月20日[95]司公函0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公证管理处:近来,各地在办理涉台老兵遗产继承公证的过程中反映一些问题,请示如何处理。经研究答复如下:一、关于办证时未查找到被继承人有关亲属姓名,因而在亲属关系公证中未予写明,现已查到有关亲属姓名,当事人及台湾有关方面要求补充证明,如何处理的问题。1.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者,公证处可将原公证书收回,重新出具公证书;如原公证书无法收回,公证处可以出具实体性补充公证书(格式附后)。2.如当事人提供新情况,但公证处无法得到可靠的证据,可由当事人发表书面声明,公证处证明声明书上当事人签名盖章属实。二、对于公证书中的人名、出生日期、住址等与台湾户籍誊本记载不符,如何处理的问题。对这种情况,可由当事人发表书面声明,声明书中应写明原公证书(编号)的内容真实以及与户籍誊本不一致的原因,公证处证明声明书上当事人签名盖章属实,公证处不出
    2023-04-25
    99人看过
  • 关于下岗职工与企业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有关问题的意见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局总公司(集团公司)劳动处,中央军事单位在京企业劳动部门:为了推进我市的再就业工作,鼓励下岗职工主动地通过各种形式实现再就业,解除下岗职工再就业后在社会保险方面的后顾之忧,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局总公司(集团公司)劳动处,中央军事单位在京企业劳动部门:为了推进我市的再就业工作,鼓励下岗职工主动地通过各种形式实现再就业,解除下岗职工再就业后在社会保险方面的后顾之忧,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加强本市再就业工作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1999]38号)的精神,现就下岗职工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的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一、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以下简称“协保”)是为了帮助年龄较大,有一定再就业能力的下岗职工解除在社会保险方面的后顾之忧,尽快实现再就业的一项措施。通过下岗职工与
    2023-06-09
    130人看过
  • 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
    (2003年2月20日国务院文件国函[2003]25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经贸委:你委《关于报请批准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组建方案和章程的请示》(国经贸电力〔2002〕971号)收悉。现就组建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有关问题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组建方案》和《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章程》。二、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是在原国家电力公司所属中国水利水电工程总公司及有关企业基础上组建的国有企业。主要成员单位包括23个全资企业和2个控股企业。集团公司组建后,要对其全资企业、控股企业(以下简称有关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逐步进行改组和规范,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三、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主要从事水利和水电建设工程的总承包及勘测设计、施工、咨询和监理等业务。集团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20亿元,不进行资产评估和审计验资;
    2023-06-09
    290人看过
  • 关于加强对国有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下岗职工养老保险管理的通知
    哈社险[1999]37号各企业主管部门劳资处及行业再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各企业劳资处(科)及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为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下岗职工(以下简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养老保险工作的管理,尽快建立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现就规范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养老保险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建立及管理(一)市实施再就业工程推进组办公室批准享受领取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待遇、参加养老保险的国有企业,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的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托管职工人员名册》为其建立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二)按照市政府1999年第33号令的规定,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建立时间为1996年7月1日。对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前后欠缴的养老保险费,不予记载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和计算缴费年限。(三)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数据软盘,要在企业办理了养老保险
    2023-04-25
    329人看过
  • 城镇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并轨”问题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1998]10号)规定,城镇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办法。按此通知精神,集体企业的“并轨”问题,也应由地方政府制定政策,所需资金由地方解决,不享受中央财政补助。参见:《对供销社系统所属企业下岗职工能否纳入并轨范围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2]258号)执行日期:2002年8月22日
    2023-06-05
    208人看过
  • 中国公证员协会关于向海基会寄送公证书副本有关问题的函
    发文单位:中国公证员协会文号:[94]公协字05号发布日期:1994-1-24执行日期:1994-1-2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证员协会:现对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证员协会在履行《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一、关于海基会和当事人催寄公证书副本问题近来一些当事人反映,他们的公证书副本海基会没收到,有时海基会也直接来函,催寄公证书副本。为此,1.应按《海峡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实施办法》第四条的规定程序及时寄送公证书副本。未及时寄送者应承担迟延的责任。2.协会已按约定寄送公证书副本而当事人或海基会又来函催寄副本的,协会可将寄送副本的函号和时间告诉当事人或海基会,经海基会核查确实未收到公证书副本的,协会可予以补寄。3.对违反管辖规定,擅自办理涉台公证并将公证书发往台湾使用后,海基会来函催要公证书副本的,省公证员协会发现后,应明确函告海基会,该公证处违反管辖规定,已责令撤销
    2023-06-06
    269人看过
  • 关于乡镇改制过程中乡、村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复函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豫劳社养老[2001]22号郑州市劳动局:你局《关于我市六区部分乡镇改制过程中乡、村企业职工如何参加社会保险问题的请示》(郑劳文[2001]39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部分乡、镇实现撤乡改办(街),原乡、村企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豫劳社养老[2001]22号郑州市劳动局:你局《关于我市六区部分乡镇改制过程中乡、村企业职工如何参加社会保险问题的请示》(郑劳文[2001]39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部分乡、镇实现撤乡改办(街),原乡、村企业职工转变为城镇企业职工,按《河南省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1998]22号)文件规定,这些企业应当在改制后,参加当地的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该企业参加保险的当月起为其每位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开始计算养老保险待遇。
    2023-06-09
    433人看过
  • 下岗职工出中心后,社会保险关系如何转换和接续
    下岗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劳动保障部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与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和职工本人对帐,审核缴费记录和计算个人缴费年限等信息,为下岗职工免费查询并打印个人帐户对帐单,公示和发放《社会保险缴费接续通知书》。对再就业的(包括从事个体经济)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及时为其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征收社会保险费,记录个人帐户;对未实现再就业或没有固定工作的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开辟个人缴费服务窗口,方便自谋职业者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对无力缴费的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妥善保存其社会保险关系,有义务为他们提供个人帐户的结存情况,说明领取相关待遇的条件和办法,并向社会广泛宣传。
    2023-06-05
    91人看过
  • 关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改制后有关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0]394号2000-05-29国家税务总局根据中央关于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中国石油化工集团进行了重组改制,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独家发起设立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化股份公司),现对其涉及的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明确如下:按照有关规定,纳税人新设立的资金账簿在启用时应计税贴花。为了支持石化行业的改革和发展,提高企业竞争能力,现决定,对石化股份公司、中国石化胜利油田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国际事业公司和中国石化销售公司新成立时设立的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2023-06-09
    173人看过
  • 《关于企业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密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你局《关于企业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现将有关政策问题解释如下:一、企业职工在1996年10月1日之前发生的工伤,经劳动行政部门认为工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为1-4级的,按照《北京市企业职工工伤范围和保险待遇暂行办法》(京劳险发[1997]228号)第四条“工伤待遇”规定的标准、条件,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护理的,按月发给护理费;旧伤复发时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死亡时发给丧葬补助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供养亲属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二、企业职工在1996年10月1日之前发生的工伤,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为5-10级的,按照《北京市企业职工工伤范围和保险待遇暂行办法》(京劳险发[1997]228号)第四条“工伤待遇”规定,旧伤复发时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如本人愿意自谋职业并经企业
    2023-04-22
    61人看过
  • 关于对国企改革中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问题的复函
    海南省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你省《关于国企改革中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问题的请示》收悉。现就能否采取“买断工龄”(即企业根据职工工作年限一次性向职工发放安置费等)、解除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批准职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问题,答复如下: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项规定:“职工离休退休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根据(劳部发[1995]262号)的规定:“退休、退职人员,必须按月支付退休退职金,不得采取一次性结算退休、退职金。”同时规定:“由于企业破产、濒临破产、租赁、承包、辞退、终止劳动合同,安置富余人员及经济性裁员等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支付给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费。在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重新就业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凡参加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人员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支付其养老金”。与职工解除劳
    2023-06-10
    73人看过
  • 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与失业保险制将并轨
    据劳动保障部的消息,截至9月底,全国已有17个省份基本实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其他省份也制定和实施了专项工作方案。目前,在再就业中心的下岗职工数量已由最高年份的700万人下降到不足100万人。今年以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的工作稳步推进。截至9月底,全国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10546万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385万人;1月到9月,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29亿元,同比增长16%,支出138亿元;全国共有605万人享受了不同期限的失业保险待遇;国有企业现有下岗职工98万人,比上年末减少55万人。劳动保障部表示,年底前全国大多数地区将基本实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再经过一段时间,有望总体上解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历史遗留问题。
    2023-06-07
    360人看过
  • 关于协议保留养老保险关系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社秘[2002]4号各市劳动(社保)局,各行业统筹单位:最近,一些地方请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出中心按规定实行协保的人员,其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如何确定。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出中心和协保工作,经请示劳动保障部养老保险司,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出中心实行协保,其条件和人员范围按地级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中央和省属企业下岗职工出中心实行协保的条件和人员范围,按属地原则执行所在地级市人民政府的规定。二、地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实行协保的,以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为16%;实行原行业统筹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实行协保的,以所在行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为16%。三、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出中心后,按规定实行协议保留养老保险关系的,个人不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和个人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原企业缴纳。原企业如遇破产关闭,协保
    2023-06-05
    442人看过
  •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局关于病退、困退兵团、农场职工的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天津市劳动局:中共天津市纪委于六月十九日派人来我局询问有关连续工龄的规定问题,要求解释曾在兵团、农场当职工的知识青年,经组织批准病退、困退回城后再被招收参加工作,以后又考上大专院校的,其连续工龄如何计算的问题。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曾于一九七八年八月二十九日以(78)劳薪字43号函个别答复过江西省劳动局,未抄发各地。该函规定:“原分配在农场、垦殖场当职工的知识青年,经县以上知青办批准按病退、困退离开农场、垦殖场后,又重新参加工作的,可以将他们在农场、垦殖场的连续工龄与重新参加工作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过去我们也是这样处理的。你市类似问题,请按上述答复研究处理。
    2023-06-10
    241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还要将部分资金用于... 更多>

    #失业保险
    相关咨询
    • 关于企业员工下岗养老保险新政策的问题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20
      一、下岗职工享受养老保险的新政策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
    • 关于国有公司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失职问题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
    • 劳动和XX关于兼并破产企业职工问题的函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0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兼并破产企业职工提前退休问题的函(劳社厅函〔2000〕69号)江苏省劳动厅:你厅《关于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请示》(苏劳〔2000〕2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关于执行兼并破产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政策的范围,原则上应按国务院有关规定严格掌握,不能任意扩大。考虑到目前国家确定的兼并破产项目中,有色、煤炭、核工业资源枯竭矿山和军工企业大多地处偏远,接近法定退休年龄
    • 国有困难企业下岗职工出中心有关问题处理具体实施办法第1条是如何规定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11
      为妥善处理好当前国有困难企业下岗职工出中心时经济补偿等问题,进一步加快全省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困难企业的下岗职工出中心工作步伐,实现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目标,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妥善处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出中心再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2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保险合同中关于车损的问题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5
      反诉原告(本诉被告):×××,男女,××××年××月××日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职业),住。联系方式:。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反诉被告(本诉原告):×××,。(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反诉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此致××××人民法院附:本反诉状副本×份反诉人(签名)××××年××月××日以上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