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害结果与工作之间关系的失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7 08:11:27 198 人看过

工伤认定实践中,伤害结果有事故伤害与意外伤害等。不论是事故伤害,还是意外伤害,只有与所从事的工作存在一定的关系,才可认定为工伤。对于伤害结果与工作之间的关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前三项分别用了不同的词:“因工作原因”、“从事有关工作受到伤害”、“因履行工作职责”。

1、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越来越多的工伤事故源自于工业化的社会生产,工业化生产方式的因素如机器设备等自身存在潜在的危险,威胁着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工伤保护随之产生。事故伤害与意外伤害不同,劳动者往往无能为力、难以防范,因此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也相对较宽。“因工作原因”,说明伤害结果与所从事工作要有因果关系,即只有工作与伤害存在因果关系才可认定为工伤。在民事理论上,因果关系的认定非常复杂,有宽严不一的多种认定标准,目前较为流行的能够适用工伤认定的宽泛标准是相当因果关系理论。依相当因果关系,如果有某一情形即可能产生这种后果,如果没有该情形就没有这种后果;依一般人的观念,该情形在通常情形下可造成这种后果的,即有因果关系。在权衡因果关系时,必然会考虑导致产生伤害结果的各种原因,如劳动者是否违反操作规程、是否存在疏忽大意,只有在排除劳动者自身过错是致害主要原因后,工伤才可能得到认定。这种做法符合《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精神,而目前工伤法律的发展基本上忽略工伤事故中劳动者的原因,即使存在过错也不影响工伤的认定,除非是蓄意。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工伤认定应渗透民事法律领域的无过错原则。因此,《工伤保险条例》出台后,要求伤害结果与所从事工作之间的“因工作原因”关系已不适宜于实践。

2、从事有关工作受到事故伤害。从事有关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并未强调工作与事故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可以理解为在从事有关工作过程中受到的事故伤害。这种理解强调关联性,即事故伤害结果与所从事的工作存在联系,就可认定为工伤,这比“因工作原因”标准要宽松得多。关联性,除了伤害结果与工作的因果关系外,还包括工作过程中由于劳动者自身过错等其他原因造成的伤害,甚至劳动者存在较大过错造成的伤害。关联性标准更侧重于考虑劳动者的保护,更符合立法意图,可以说除了法律明确例外情形之外都应涵盖在内,比因果关系标准更适合工伤认定的现实。当然,关联关系标准也不能过于宽泛,只有事故伤害发生在工作过程中,法律没有相反规定,或劳动者没有受到事故伤害的故意,才可认定存在关联。这里的关联关系标准可以理解为在工作过程中,包含预备性和收尾性工作、工作中为满意自身生理需要上厕所等过程。对于工作之余的伤害,如上下班途径中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只有在法律特别规定时才可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其他项规定到了这些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17: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工伤与职业病:如何界定工作期间受伤与职业病之间的关系?
    为了认定工伤,需要收集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以下是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员工工资支付花名册)和各种社会保险费支付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登记表等招聘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其中,(一)、(三)、(四)项的相关凭证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为了认定工伤,需要收集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以下是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员工工资支付花名册)和各种社会保险费支付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登记表等招聘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其中,(一)、(三)、(四)项的相关凭证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工 伤 鉴 定 需 要 哪 些 证 据
    2023-09-02
    252人看过
  • 故意伤害罪量刑与出钱之间的关系
    我国对于故意伤害罪的处罚包括了刑事处罚以及民事赔偿,即又出钱又坐牢。《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刑法第234条、第238条、第247条、第248条、第289条、第292条、第333条的规定,对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伤残的,刑讯逼供或暴力取证致人伤残的,虐待被监管人致人伤残的,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的,非法组织或强迫他人出卖血液造成伤害的,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这些规定属于拟制规定,而非注意规定。(一)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
    2023-08-12
    279人看过
  • 工伤与上班时腰痛之间的关系
    工伤认定条件(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有以上情形的都可以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下班在宿舍受伤算工伤吗下班在宿舍受伤不算工伤。首先职工下班后在宿舍受伤,
    2023-07-19
    221人看过
  • 如何认识滥用职权罪中的危害结果与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
    滥用职权罪的危害行为是滥用职权,而“滥用职权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背其职责,不法行使职务上的权限的行为。”至于损害结果,我国刑法中,滥用职权罪为结果犯,即滥用职权必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方可构成本罪。因果关系是一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引起损害结果发生的行为是原因,危害行为导致的损害结果则是结果。刑法因果关系是作为追究刑事责任的客观根据而存在于《刑法》之中的,它既是危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一种客观存在的事实因果关系,同时又是为法律所要求的法律因果关系的统一。其中,事实因果关系是刑法因果关系的基础和前提,而法律因果关系则是刑法因果关系的本质与本象。无论确定何种刑法因果关系,都得首先确定其在客观上,危害行为与重大损失结果之间存在事实因果关系。而关于刑法因果关系的判断标准,我国和西方学者各有其说法和主张。(一)西方在刑法因果关系上的判断标准西方有关因果关系的学说,最具代表
    2023-06-03
    188人看过
  • 倾销与损害间的因果关系
    实施反倾销的第三个必要条件,是认定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即损害是因倾销造成的。倾销与损害间的因果关系有两种情况:(1)主要因果关系。进口国相关产业的损害完全或主要是由倾销产品造成的,即相关产品的低价倾销导致了进口国有关产业的直接损害,称之为主要因果关系或直接因果关系。(2)一般因果关系。即使进口国国内产业的损害是由倾销产品及其它有关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但只要倾销是导致损害的起作用的原因之一,即可征收反倾销税。但是,为了保证公平、合理开展反倾销调查,《反倾销协定》要求进口国反倾销调查机构全面调查除倾销以外的可能导致损害的其他因素,并将其排除在倾销因素之外。《反倾销协定》第3条第5款规定,倾销进口产品引起的本协定所指的损害必须得到事实证明。可能同时会有损害进口国产业的其他因素,由于其他因素引起的损害不能归咎于倾销进口产品。可以排除因果关系存在的因素有:(1)未以倾销价格出口的进口产
    2023-06-05
    434人看过
  • 工作时间和自杀之间的关系
    工作时间自杀不能算工伤。工伤又称公伤、因工负伤。员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受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和企业行政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在紧急情况下,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对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的工作,均为工伤。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视为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吸毒;(三)自残或自杀。工作时间突发脑溢血算工伤吗?工作时间突发脑溢血不一定算工伤,要看是否抢救无效死亡,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算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2023-07-05
    389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怎样理解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即上的因果关系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02
      因果关系是哲学上的一个重要范畴,它是指一种现象在一定的条件下引起另一种现象,引起其他现象的现象是原因,被引起的现象是结果。不过,因果关系的本身并不包括原因和结果,而只包含二者之间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 如何确定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1
      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不法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有着客观的、合乎规律的内在联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只有在因果关系存在的条件下才为其过失行为负赔偿之责,反之,不负任何责任。由于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技术性、专业性比较强,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因果关系比较困难,故对其责任认定应以司法鉴定为依据。
    • 调解协议与调解书之间的关系怎么样?
      湖北在线咨询 2021-07-03
      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处分其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一种文书形式,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文书,是调解书的基础。它本身无法律效力,一方或双方反悔,人民法院无从约束。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制作的,记载当事人之间调解协议内容的法律文书。它既是当事人平等协商结果的记录,又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协议予以确认后,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范围是受理平等主体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作
    • 过失伤害罪与过失犯罪的关系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7-21
      过失伤害罪和过失犯罪二者的区别在于; 一、过失犯罪可以预见而意外事件不能预见; 二、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意外事件不是犯罪。
    • 工伤鉴定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关系?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31
      1、就工伤而言,工伤鉴定标准是确定是否属于工伤,而伤残鉴定标准是确定工伤对劳动能力有多大影响。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