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事种子经营有什么特殊规定
应当领取种子经营许可证,除了具备资金条件外,还需要具备能够正确识别所经营种子、检验种子质量、掌握种子贮藏、保管技术的人员和经营种子的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及加工、包装、贮藏保管设施、检验种子质量的仪器设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规范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行为,保护植物新品种权,维护种子生产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推动种子产业化,发展现代种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和林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种子,是指农作物和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实、根、茎、苗、芽、叶、花等。
第三条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种子执法和监督,依法惩处侵害农民权益的种子违法行为。
第四条国家扶持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和选育、生产、更新、推广使用良种,鼓励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相结合,奖励在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和良种选育、推广等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科教兴农方针和农业、林业发展的需要制定种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种子储备制度,主要用于发生灾害时的生产需要及余缺调剂,保障农业和林业生产安全。对储备的种子应当定期检验和更新。种子储备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七条转基因植物品种的选育、试验、审定和推广应当进行安全性评价,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控制措施。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跟踪监管并及时公告有关转基因植物品种审定和推广的信息。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章种质资源保护
第八条国家依法保护种质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种质资源。
禁止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因科研等特殊情况需要采集或者采伐的,应当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第九条国家有计划地普查、收集、整理、鉴定、登记、保存、交流和利用种质资源,定期公布可供利用的种质资源目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条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种质资源库、种质资源保护区或者种质资源保护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建立种质资源库、种质资源保护区、种质资源保护地。种质资源库、种质资源保护区、种质资源保护地的种质资源属公共资源,依法开放利用。
占用种质资源库、种质资源保护区或者种质资源保护地的,需经原设立机关同意。
第十一条国家对种质资源享有主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境外提供种质资源,或者与境外机构、个人开展合作研究利用种质资源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国家共享惠益的方案;受理申请的农业、林业主管部门经审核,报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从境外引进种质资源的,依照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我国的法律对各方面都制定了相关的规定,而对于种子法可能了解的人就很少了,制定这一法律主要是为了合理的利用种子资源,也是对资源的一种保护,提高种子的质量水平,从而促进种植业和林业的发展而制定的这一法律。
-
从事种子经营有什么特殊规定
461人看过
-
特殊工种规定有哪些
157人看过
-
退休特殊工种有何规定
254人看过
-
民营企业有特殊工种吗
249人看过
-
民营企业有特殊工种吗?
112人看过
-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有什么规定
340人看过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
从事种子经营有什么特殊规定?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01应当领取种子经营许可证,除了具备资金条件外,还需要具备能够正确识别所经营种子、检验种子质量、掌握种子贮藏、保管技术的人员和经营种子的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及加工、包装、贮藏保管设施、检验种子质量的仪器设备。
-
从事种子经营有什么特殊规定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27应当领取种子经营许可证,除了具备资金条件外,还需要具备能够正确识别所经营种子、检验种子质量、掌握种子贮藏、保管技术的人员和经营种子的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及加工、包装、贮藏保管设施、检验种子质量的仪器设备。
-
从事种子经营有哪些规定?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01应当领取种子经营许可证,除了具备资金条件外,还需要具备能够正确识别所经营种子、检验种子质量、掌握种子贮藏、保管技术的人员和经营种子的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及加工、包装、贮藏保管设施、检验种子质量的仪器设备。
-
河北从事特殊工种职工提前退休有什么规定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13一、企业原从事特殊工种且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满规定年限的职工因工作调动、岗位调整或由于企业转产改制而脱离特殊工种岗位并在非特殊工种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在达到国家规定从事特殊工种年龄时,如果本人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原则上不应再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但对于确因从事特殊工种而影响身体健康现在难以坚持正常工作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证明,仍可按特殊工种办理提前退休。二、从事过特殊工种且在特殊工
-
下岗的劳动者曾经从事特殊工种或者离开特殊工种的能按特殊工种退休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26劳动者从事特殊工作的工作年限,不因下岗而灭失。劳动者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的工作年限,是指曾经从事该工种的实际工作年限,不因下岗或者离开特殊工种岗位灭失,只要曾经从事特殊工种年限达到法定工作年限,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就可以按特殊工种退休。但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每年把特殊工种名录和名册报送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