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是否可以适用回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4:53:45 320 人看过

一、劳动保障监察是否可以适用回避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保障监察可以适用回避制度,劳动保障监察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就需要进行回避。

2、法律规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六条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佩戴劳动保障监察标志、出示劳动保障监察证件。

劳动保障监察员办理的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二、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书样本是怎样的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书

投诉人:刘××,男,1962年12月17日出生,工作单位:xx有限公司,户口所在地:xxxxx

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房××,职务:经理

住所地:

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

1:要求被投诉人依法补发投诉人自2007年6月份至2007年12月未足额支付的工资1850元,补发拖欠投诉人自2008年1月份至2008年8月份的工资10800元,并再支付自2008年1月份至2008年8月份的一倍工资10800元;责令被申请人按照应付金额的25%向投诉人加付补偿金。

2:要求被投诉人退还投诉人被扣押的工作证原件。

3:请求对被投诉人未与投诉人订立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等行为,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进行处罚。

事实与理由:

投诉人自2007年5月24日进入被申请人北京××起重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从事升降机操作工作,入职后,被申请人一直未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口头约定工资为每月1350元,另外也未上任何保险,劳动关系延续至今。但被投诉人截至2007年12月共拖欠申请人1850元工资,且自2008年1月份至今未向申请人支付分文工资。

现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要求被投诉人补发投诉人未支付和未足额支付的工资和退还被扣押的工作证。

此致!

xx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投诉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02: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保障相关文章
  •  劳动保障监察院如何保障劳动者权益?
    为保障劳动者的权益,需要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和实施,并定期检查用人单位的遵守情况。若发现用人单位违规行为,应及时受理举报和投诉,并依法进行纠正和查处。为了促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需要宣传并督促用人单位确保其实施。(2)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三)受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举报和投诉。(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劳动监察处理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未按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或者未依法为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险福利等行为都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劳动监察机构有权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劳动监察机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处以撤
    2023-11-23
    435人看过
  •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整改通知书是否可诉?"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整改通知书》有可诉性。就其名称而言,属于一种告知行为,告知的内容可以是相对人的法定权利,也可以是有权部门已经作出的处理结果,还可以是劳动保障部门对相对人举报情况的说明。判断一个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具有可诉性,关键是看其是否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根据行政权力置于监督之下的原则,对行政机关处分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应赋予相对人行政救济或司法救济权利。政府信息公开是否可诉从严谨的角度来讲,应当是向政府申请公开依法依规的信息,而政府拒绝公开,能否进行诉讼。按照国家法律规定,首先需要确认你所申请的政府信息是否属于法律规定应当公开的内容,如果属于,应当首先申请政府公开,待政府拒绝后,可以起诉;若该政府信息依法不应当公开,那么申请公开和起诉都没什么意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作出以下处理:一、
    2023-07-10
    251人看过
  • 劳动保障监察员是正式的吗
    一、劳动保障监察员是正式的吗劳动保障监察员都是公益性岗位,主要是为企业员工提供劳资纠纷,为单位录入企业信息等相关劳动事务,其工资是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障监察员是人社局的执法人员,主要是为企业员工提供劳资纠纷维权,监督企业用工信息等相关劳动事务,对违法企业进行教育与处罚,事业单位改革后其身份是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执法工作人员。二、劳动保障监察员的任职条件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二)熟悉劳动业务,熟练掌握和运用劳动法律、法规知识;(三)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勤政廉洁三、劳动保障监察员的任命程序劳动厅行政部门专职劳动监察员的任命,由劳动监察机构负责提出任命建议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监察员审批表,经同级人事管理机构审核,报劳动行政部门领导批准;兼职劳动监察员的任命,由有关业务工作机构按规定推荐人选,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监察员审批表,经
    2023-06-16
    216人看过
  • 揭露劳动保障监察丑闻
    1、在投诉之前,我们首先要了解到,劳动监察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部门。劳动监察的职能,目前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它的下属机构中有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委员会,其中只有劳动监察大队是作为行政执法机关。所以,无论是来人、来电、来信,最终处理单位都是劳动监察大队。2、口头报案。自己的工资或者劳动报酬没有支付,涉及切实利益必然要维权。什么仲裁、起诉,先不用着急,到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是的,本人直接亲自去口头报案,对方一般都会受理。但是如何处置,那么就要劳动法的具体规定了。3、涉案群体的问题。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报酬的问题,往往涉及很大的群体。为了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多人聚众讨薪的场景或许可以理解,但是既然选择了劳动监察,就要按照规定程序,选取三五个代表依法投诉。4、书面报案。如果性格内敛,又是涉及深层次问题,有些人是采取书面投诉的方式。书面投诉的好处是在避免言不达意,能够把问题说的
    2023-07-02
    154人看过
  • 回避是否适用机构
    一、回避是否适用机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回避制度是不适用机构的,适用回避制度的主体包括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回避理由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第四十五条回避申请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
    2023-06-01
    287人看过
  • 回避是否适用于处理监督事项的监事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避制度适用于在一定情况下处理监督事项的监督人,如监督对象的近亲属或者举报人,本案的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五十八条办理监察事项的监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监察对象:,检察官和其他有关人员也有权要求其回避:(一)是被监督对象或者检察官的近亲属;(二)担任过本案证人;(三)与所办理的监督事项有利害关系;(四)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监察事项的其他情形。刑事案件适用撤诉人员,司法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这里的“司法人员”应当包括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审判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庭长、审判员、审判员、审判委员会主任、审判员、审判员、审判员、审判员、审判员、审判员、审判员、审判员、审判员、审判员、审判员、审判员、审判员、审判员、审判员、审判员、审判员、审判员、审判员、审判员、审判员、审判员、审判员、审判员、审判员、审判员、,参加合议庭的庭长和人民陪审员。检察员应
    2023-05-31
    82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实行首席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增强劳动保障监察员在执法工作中的责任感,促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水平的提高,决定在市、区、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实行首席劳动保障监察员(以下简称“首席监察员”)制度,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首席监察员是指在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查处过程中承担第一责任人的劳动保障监察员。首席监察员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指定,全面负责某一具体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并直接对办案质量负责。第三条首席监察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有较强的劳动保障政策业务能力,熟悉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各项规定,办案经验比较丰富;(二)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有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能准确运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据实际情况恰当掌握自由裁量权;(三)作风正派、秉公执法、责任心强、勤政廉洁;(四)有担任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一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并参与查办过5件(含)以上行政处罚(处理)案件;(五)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组织
    2023-06-10
    256人看过
  • 劳动保障监察以怎样的方式进行
    一、劳动保障监察以怎样的方式进行劳动保障监察以日常巡视检查、审查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的书面材料以及接受举报投诉等形式进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应当设立举报、投诉信箱和电话。对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应急预案,迅速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二、劳动保障监察受理投诉的条件是什么1.有明确的被举报投诉单位信息;2.有具体的举报投诉请求事项、事实依据或基本线索;3.未超出2年的举报投诉期限;4.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5.属于本级监察机构管辖范围。三、劳动保障监察的概念和特征劳动保障监察,是指法定的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的检查、处理、处罚等一系列监督活动。劳动保障监察即过去所称的劳动监察,国外亦称劳动监察。劳动保障监察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专门性劳动保障监察不同于一般的监督检查,劳动保障
    2023-06-14
    353人看过
  • 劳动保障监察员的违法违纪可以控告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保障监察员的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有关机关检举、控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二条劳动保障监察员依法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责,受法律保护。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勤政廉洁,保守秘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劳动保障监察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有关机关检举、控告。社会保障与劳动保障的区别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保证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从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险的关系来看
    2023-06-14
    58人看过
  • 上海:阻挠劳动保障监察可罚两万
    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隐瞒事实真相罚款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在贯彻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作会上说,《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违反前款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专职监察员不够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步正发说,目前全国共有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1.9万人,其中真正在执法一线的只占70%左右,少数县市甚至还没有
    2023-04-25
    67人看过
  • 劳动仲裁是否适用于已立案的劳动监察案件?
    可以。1、当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有权申请仲裁、或者向有关部门投诉,具体采取哪种方式还是两种方式并用效果较好,要看争议的具体内容。2、劳动监察属于行政执法,在劳动监察过程中,劳动监督机关一经作出处理决定,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立即执行。3、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的目的都是为了保护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确保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两者不仅不排斥,而且可以通过相互配合起互相补充的作用。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的区别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的区别在于:1、性质不同。劳动监察是劳动争议的行政处罚程序,有行政处罚权;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的司法处理程序,没有行政处罚权;2、处理的对象不同。劳动监察处理的是用人单位、职业介绍机构,不处理劳动者;劳动仲裁既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3、处理的方式不同。劳动监察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或者处理;劳动仲裁
    2023-07-07
    342人看过
  • 劳动保障监察概念及性质
    劳动保障可以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个人权益以及劳动者所处的社会地位,为了能够更好地保障劳动者,劳动保障监察可以更好地优化劳动保障,对劳动保障进行严格的监察活动。一、劳动保障监察的概念劳动保障监察,是劳动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对于促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监控劳动力市场秩序、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以及推动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劳动保障监察的基本属性(1)法定性劳动保障监察的规则都是直接由法律规定的。劳动保障监察的主体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进行监察执法活动。接受监督检查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注:指雇工在7人以上的)
    2023-05-05
    280人看过
  • 什么叫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劳动保障审计条例是为了贯彻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法、法规和规定,规范劳动保障审计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律制定。经2004年10月26日国务院第68次常务会议,国务院于2004年11月1日发表,自2004年12月1日起实施。劳动者在权益受到用人单位或非法职业中介机构等侵害时,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根据《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可以投诉的事项包括:(1)用人单位违反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的。如招用童工、收取风险抵押金、扣押身份证件等。(2)用人单位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如拒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按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国有企业终止劳动合同后不按规定支付生活补助费等。(3)用人
    2023-08-18
    233人看过
  • 劳动监察用协调的办法处理是否可以
    劳动监察用协调的办法处理可以吗劳动监察用协调的办法处理是可以的,也可以依据程序处理劳动保障监察程序1、立案(1)投诉案件接受投诉后,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于受理当日立案。(2)其他案件,通过举报、日常巡视检查、书面审查或专项检查,发现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的,应当及时登记立案。2、调查(1)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5号)规定的程序、措施及应履行的义务进行调查。(2)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3)当事人逃匿,无法取得相关证据或者其他法定事由,致使调查无法进行的,中止案件的调查。待中止调查的情形消除后恢复调查。自恢复调查之日起,调查期继续计算。3、处理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作出以下处理:(1)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
    2023-05-04
    277人看过
换一批
#社会保障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 更多>

    #劳动保障
    相关咨询
    • 《劳动保障监察告知书》是否具有可诉性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7
      这种事情很常见,一般来说,企业摊子大了,当地关系硬了,区区劳动监察大队送点钱,就那几个人就摆平了。打工者是弱势群体,在打工过程中要保护自己,进公司后要第一时间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劳动报酬、支付方式以及劳动环境和条件。一旦存在劳资纠纷,可以申请劳动监察大队介入,如果证据充足的情况下,这是一种最简单、最经济的方法,但是有时候这个也不是良药,上面提到的,到劳动监察投诉要写投诉书是必须的,起码要将
    • 《省劳动保障监察办法》规定的劳动保障监察重点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0
      《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的以下行为是劳动保障监察的重点: 1、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 2、扣押招用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4、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 5、不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6、违反国家规定廷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 7、克扣或者拖欠
    • 劳动保障监察监察条例规定劳动监察的内容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6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与同级工会应当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与工会劳动保障监督的协作制度,建立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工会劳动保障监督组织,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察和监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邀请工会选派人员担任劳动监察协管员,协助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接受和配合监察人员和监督人员依法进行监察与监督。
    • 劳动保障监察工资结清就可以了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04
      把工资给农民工结清,不就解决了。劳动保障监察的内容主要是国家法定的劳动标准、事项以及社会保险规定的执行情况。如:对用人单位强迫农民工延长劳动时间、不给予必要的劳动保护和环境卫生保护的情况进行行政处理和处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指出具体条文)如用人单位侵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将受到按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的罚款处罚
    • 劳动保障监察的对象是谁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3
      法律已经规定了劳动保障监察的对象是谁了,以下列举具体的对象分类: (一)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条例》第二条规定,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劳动保障监察,适用本条例。 (二)职业中介、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如果技能鉴定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不依法办理许可,没有取得相应资格的单位擅自从事职业介绍、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培训等活动欺骗劳动者,扰乱劳动市场秩序,劳动者可以依法投诉举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