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拆迁房屋的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6 17:10:57 361 人看过

1、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市、县级政府。

2、人民政府对补偿方案进行分析。

(1)对补偿方案进行论证。

(2)针对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时间不得少于30日。

(3)对房屋征收方案做出风险评估。

(4)对方案做出相应的调整和修改。

3、政府对房屋征收方案做出公告。

在公告中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

4、被征收人的权利救济。

被征收人不服房屋征收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土地征收公示后多久拆除

从公示到拆迁一般要不得少于30日。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二、对农村房屋征收补偿不满意该怎么办

对农村房屋征收补偿不满意的要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具体如下:

1、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达成补偿协议;

2、协议已经签订或者补偿决定已经公布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订期限内未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和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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