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转包
中国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后,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的部分或全部,以一定的条件发包给第三者,由第二份合同的承包人向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履行,再由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向原发包人履行合同的行为。
在承包方与第三者确定转包关系后,承包方与发包方依据土地承包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变。转包不是土地所有权的转让,只是转让土地的使用权。为了鼓励土地集中,实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土地转包是政策允许的,法律上也受到保护。
二、土地转包、转让、出租
转包是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租赁。转包人对土地经营权的产权不变。受转包人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使用权,获取承包土地的收益,并向转包人支付转包费,转包无需发包方许可,但转包合同需向发包方备案。
出租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出租是一种外部的民事合同,出租人对土地经营权的产权不变。承租人通过租赁合同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租权,并向出租的农户支付租金。农民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无需发包方许可,但出租合同需向发包方备案。
转让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其拥有的未到期的土地经营权,经发包方许可后,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转移给他人的一种行为,并与发包方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受让对象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转让将使农户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对转让必须严格条件,转让的农户必须有确实的非农生活保障。
三、会计录入
具体会计分录是:
取得时:
借:长期待摊费用-土地承包费
贷:银行存款
摊销时:
借:生产成本-土地承包费
贷:长期待摊费用-土地承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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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转包是指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人将土地经营使用权转给第三方的行为。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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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土地使用权是否构成无形资产会计分录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4无形资产转让的账务处理rr企业转让无形资产,有两种情形:一是转让所有权;一是转让使用权。情形不同,账务处理方法也有不同。rr1)无形资产所有权的转让。rr以实际取得转让价款记入相关收入账户:rr借:银行存款rr累计摊销rr无形资产减值准备rr贷:无形资产rr营业外收入(或者借记“营业外支出”)rr将应交营业税金记为转让成果支出:rr借: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rr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rr2)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