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结算日欺诈案件分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18:31:35 139 人看过

1。提前结算日期:

案例分析:

在这种情况下,22日结算是一种极端做法。企业占用税收资金进行递延所得税缴纳,人为地将结算日提前到22日,实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递延收益申报和递延缴纳,显然是一个典型案例。这在中国的私营企业中相当普遍。其目的是人为调整税额,以达到企业免税的目的。

在实践中,通常将25日定为交割日。具体分析有以下原因:

(1)为了推迟纳税,会提前截止日期,从而减少当期收入,达到推迟纳税的目的。(2)集团公司的子公司:集团合并报表要求子公司提前完成结算。在无法提高结算效率的前提下,现实中可行的解决方案是提前结算日期。中小企业:财务人员少,兼职的内外报表多,早结算能按时完成各种报表。

(4)外商投资企业:由于中外结算标准不同,实行自定义结算日期。

(5)企业管理的需要,特别是考核的需要,如利用财务数据进行绩效考核等。(6)大中型企业:业务量大,结算流程复杂,周期长。

2。推迟截止日期

哪个月有35天?我想大多数人对这种常识性问题的答案都是否定的,但在美国,有很多上市公司的财务内部结账是按照35天的创造性标准进行的。

案例分析:

推迟交割日的目的是提前确认收入,以达到记录更多当期收入和利润的目的。粉饰公司的财务业绩。这些都是标准的金融欺诈,参与这些欺诈的人最终要付出代价。当然,中国上市公司也有相关案例。

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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