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对暂予监外执行司法解释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罪犯刑期届满的,应当由原关押监狱等执行机关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监狱或其他执行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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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一般指的是由于犯罪人具有法律所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况而暂时变换刑罚执行场地和执行的方式,监外执行是刑罚中的一种执行制度;一般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犯罪人,因为其具有不合适的收监执行的一些特殊原因,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则由...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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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02对被判处剥夺自由的刑罚而有某种法定情况的罪犯暂不关押而委托一定机关监管。在我国,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罪犯:(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其中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计入服刑期。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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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释什么情况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18《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明确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犯罪分子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2、罪犯怀孕或哺乳婴儿。哺乳期按婴儿出生后一年计算。3、罪犯不能自理,暂予监外执行不危害社会。对于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如有前款第二项规定,可暂予监外执行。适用保外就医可能存在社会危险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犯罪分子确有严重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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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刑法司法解释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3构成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的量刑是: 1、构成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既遂的,法院一般处以犯罪分子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 2、如果犯罪行为还存在严重情节的,法院将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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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司法局不予接收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12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如下: 1、第六条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其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组织查找,并通报决定机关。 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由交付执行的监狱、看守所将其押送至居住地,与县级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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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的监管问题及解决路径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21、首先,应部门联动,加强对怀孕妇女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的监管。社区矫正机构除配强社区矫正力量外,应和有关执法部门加强配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例如把计划生育部门纳入到暂予监外执行管理中去,形成常态化,主要管理怀孕妇女的暂予监外执行监管,采取计划生育措施,使利用怀孕生子方式逃避收监执行的行为不能实现。 2、其次,设立刑罚中断制度,避免女性罪犯利用怀孕产子规避刑罚。行刑过程是刑事制裁实现的过程,刑事制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