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的非全日制用工需要买社保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7 03:10:28 476 人看过

非全日制用工是需要缴纳社保的。非全日制劳动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可以参照个体工商户的保险办法执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其缴费前后年限需合并计算,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如何区分非全日制用工和劳务关系?

1)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

非全日制用工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受《劳动合同法》等规范和调整;

而劳务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进行规范和调整。

2)劳动关系中(非全日制用工)的一方应是符合法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体经济组织,另一方只能是自然人,而且必须是符合劳动年龄条件,且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劳务关系的主体类型较多,如可以是两个用人单位,也可以是两个自然人,也可以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法律法规对劳务关系主体的要求,不如对劳动关系主体要求的那么严格。

3)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当事人一方劳动者必须成为用人单位中的一员,成为用人单位的员工,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考勤、考核等),双方之间存在领导和被领导的隶属关系。

用人单位可以对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行为进行处理,有权依据其合法的规章制度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或者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劳务关系当事人一方劳务提供者不是用人单位的成员,不受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约束,双方之间不存在领导和被领导的隶属关系,双方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

虽然劳务的需方有督促劳务提供者按约定劳动的权利,但这应属于对劳务质量的验收,而不是管理行为。

4)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当事人一方用人单位组织劳动,享有劳动支配权,因而有义务承担劳动风险责任。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附随义务,如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

劳务关系当事人一方劳务提供者自行安排劳动,一般不存在附随义务,由劳动者自己承担劳动风险责任,如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受到意外伤害,就不能按照工伤来处理,只能依据民事法律规范来解决。

5)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称为工资。工资支付方式为持续性的、定期的支付。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15日。工资支付必须遵守当地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

由劳务关系发生的劳动报酬称为劳务费。劳务费由双方协商确定。劳务关系多为一次性的即时清结或按阶段按批次支付,没有一定的规律。

6)根据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的服务对象,可以是一家,也可以是多家用人单位。这点与劳务关系相同。

7)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无论是订立口头合同,还是书面合同,都属于劳动合同;

而劳务关系所订立的合同为劳务合同,是一种民事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12: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社保相关文章
  • 非全日制用工单位可随时解除员工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2014年3月1日,余某与A公司签订了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该合同第二条约定,本合同于2014年3月1日生效。第三条约定:余某的工作时间根据A公司的工作需要安排,平均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第五条约定:余某完成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公司按每小时15元的标准向其支付劳动报酬,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5日。2014年9月30日,A公司向余某出具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2014年11月16日,余某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A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仲裁委经审理后裁决驳回了余某的仲裁请求。【评析】余某与A公司签订的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有效。《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
    2023-03-25
    91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社会保费缴纳的主体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本市非全日制就业的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四条规定,非全日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凭《劳动手册》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缴费由非全日制劳动者自行缴入“社会保险缴费卡”。据上述规定可知,具有上海本市户籍的非全日制职工可自行缴纳社会保险,无须单位进行缴纳。但是,对于具有外省市户籍的非全日制职工而言,根据我国目前的相关政策规定其无法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会保险,除非单位以公司的名义为其缴纳,缴纳的基数须按照全日制用工的统一基数来缴纳,但由此一来单位的成本将大大增加,然而换个角度而言,如单位不为外省市非全日制员工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倘若其在在职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则会为单位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同时外省市户籍的非全日制员工自身也存在工伤追偿的风险与成本。因此,建议上海本地单位尽量聘用具有本市户籍的非全日制员工,外省市
    2023-04-11
    380人看过
  • 非全日制的怎么办非全日制工作有试用期吗
    非全日制用工是没有试用期的。依据相关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但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如果有约定试用期的,那么就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一、临时工有没有社会保险?临时工鸭宝宝指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临时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二、签了试用期合同想辞职怎么办首先,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次,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用劳动者自己请辞,用人单位也会予以开除最后,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三、临
    2023-04-06
    250人看过
  • 非合同工单位给买社保吗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非合同工单位也需要给劳动者购买社保。一、社保的特征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的是劳动者的人身;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5、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保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保险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种风险,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等风险。二、社会保险费的征集方式1、比例保险费制这种方式是以被保险人的工资收入为准,规定一定的百分率,从而计收保险费。采用比例制,原来社会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补偿被保险人遭遇风险事故期间所丧失的收入,以维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须参照其平时赖以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为衡量给付的标准,另一方面又作为保费计算的根据。以工作为基准的比例保险费制最大的缺陷是社会保险的
    2023-06-21
    371人看过
  • 非全日制职工需要缴纳生育保险吗?
    不需要。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另外,非全日制雇佣者双方的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雇佣。终止雇佣,雇主不向工人支付经济补偿。非全日制职工不享受年休假2013年,李某应聘进入某机械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合同约定,李某的工作岗位为勤杂工;工作时间每天不超过4小时,每周不超过24小时;每15天结算一次工资。今年5月31日,李某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事后,李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院提起申诉,要求机械公司支付带薪年休假工资。机械公司辩称,双方是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关系,李某的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享受带薪年休假,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关于企业职工带
    2023-08-07
    397人看过
  • 应当为非全日制的职工缴社保
    问:我是一名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的劳动者,单位支付我每小时6元的报酬,但却告诉我不承担非全日制职工的社会保险费用。请问这做法对吗?答:你单位的做法不正确。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是劳动关系的一种,用人单位也得为非全日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从2005年7月1日起,本市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5.5元调整为6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个人和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因此,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社会保险费。
    2023-06-10
    242人看过
  • 用工30日内单位要给职工办社保
    《社会保险法》(下称社保法)已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8月23日,FESCO2011年全国法律巡讲活动第13站在太原举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家就社保法亮点进行了权威解读。养老保险缴费延缴办法已实施养老保险具体怎么延缴?来听巡讲的企业人力资源工作人员提出这样的疑问。专家透露,人社部已经颁发部令,明确了养老保险具体的延缴办法,各地已经遵照实施。主要内容是,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对于社保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人社部专家表示,这一规定放宽了养老金的领取条件。此前的做法是,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必须累计缴费满15年,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否则,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缴费明细按月告知职工对于用人单位应该何时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国家人社部专家
    2023-04-25
    353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是什么意思呢,非全日制用工是临时工吗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的用人制度,一般一天工作时间不超过四个小时,每周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非全日制用工不是临时工,非全日制用工只是用工时间相对比较短。一、非全日制用工是什么意思呢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支付工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
    2023-06-05
    466人看过
  • 职工单位非全日制用工:临时性劳动关系的界定
    劳动关系用劳动合同来确立,其法定形式是书面的。而劳务关系须用劳务合同来确立,其法定形式除书面的以外,还可以是口头和其他形式。所以临时工是属于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一)主体不同。(二)关系不同。(三)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四)适用的法律不同。(五)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超过60岁双方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首先,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规定,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应当退休。但这并不意味着达到退休年龄的公民就不具备劳动合同主体资格。我国劳动法只规定禁止录用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但没有规定劳动者的年龄上限。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没有享受退休待遇者,如果他们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继续劳动是他们生存的需要。因此,将他们置于劳动法的保护之下是符合我国的立法精神的。
    2023-07-18
    104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需办离职手续吗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并不是一定要办理离职手续。对于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必须和劳动者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将会受到支付双倍工资等严厉的惩罚,对于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劳动合同法第69条明确规定,双方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也就是说,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可以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也是对应这种用工方式具有短期性,即时结清性以及相对简单性的特点相符合的。在这种用工方式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主要是工资支付关系,权利义务较为简单,而且一般的履行期限可能只是几天的时间,因此,允许双方订立口头协议,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后,无须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由此推知,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离职如果没有较复杂的劳动关系的,可以不办理离职手续。非全日制用工定义所谓非全日制用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定义为: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
    2023-02-18
    263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单位能否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
    一、非全日制用工单位能否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1、非全日制的用工单位也能够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但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且要是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一般每日可延长不超过一小时,并且要依法支付加班费。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二、非全日制用工每月工作天数有要求吗1、没有要求,只要不超出每周24小时的限制即可。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
    2023-06-11
    172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的安全须知
    非全日制用工应注意以下:1、合同形式:口头劳动合同可以不限于书面形式;2、工资形式和标准:工资分配最基本的两种方式是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报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3、试用期规定:试用期不得约定;4、经济补偿: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无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5、时限规定:同一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平均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6、其他规定:允许从事兼职工作的劳动者建立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跟全日制用工的区别是什么?两者的区别如下:1、计算工资报酬方式不一样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
    2023-07-03
    299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还需要个人信息采集吗?
    无论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都需要对劳动者的信息进行采集,采集劳动者信息是非常重要的,例如确定劳动者的姓名、年龄、学历、工作经验等信息。一、小时工是什么意思小时工是指某些以小时为计算单位来获得收入的劳动者,比如非全日制用工职员。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二、非全日制要交社保吗非全日制用工要缴纳社保。按照我国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参保原则,不管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尤其是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否则出现需要社会保险报销事宜,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责任。三、非全日制用工是否有无固定期限非全日制用工没有固定期限,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四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在非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
    2023-03-27
    270人看过
  •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会保险是怎么样的
    (一)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二)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三)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一、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吗可以订立非全日制用工的口头协议。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以口头的方式订立非
    2023-03-26
    29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保
    词条

    社保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保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更多>

    #社保
    相关咨询
    • 非全日制用工的非全日制职工需不需要社保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11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
    • 非全日制的员工是否需要有社保在原单位工作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15
      关于非全日制员工工伤工资,按照当事人实际工资收入补领工资,还可以依据伤残等级鉴定结果,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
    • 非全日制单位用工需要安排年假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4
      用人单位一般不需要为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安排年假。因为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享受年休假的主体是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职工,一般是全日制的职工,而非全日制职工不在此列,不可以享受带薪年假。
    • 非全日制用工单位负担保险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08
      非全日制用工需要单位交社会保险。 根据我国《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宗旨,按照我国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参保原则,不管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尤其是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否则出现需要社会保险报销事宜,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责任。 一、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
    • 非全日制用工单位不给交社保怎么办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27
      劳社部发〔2003〕12号三、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会保险10.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用人单位拒绝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或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果你们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