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征地有补偿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7-10 02:49:26 420 人看过

一、房屋拆迁征地有补偿吗

在我国现行的住房拆迁政策中,若涉及到的是国有土地上的住宅,通常情况下并不提供土地补偿款项的赔偿。

在征收集体土地的过程中,国家会向土地所有者提供相应的土地补偿费用,同时也需要为住宅所在的土地上的附属建筑及种植作物进行货币赔偿。

具体而言,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明确规定,负责做出房屋征收决策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对被征收人提供以下补偿:

(1)被征收房屋本身价值的补偿;

(2)由于征收房屋而导致的搬迁、临时安置所需的补偿;

(3)由于征收房屋而引发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征收土地时应依法、及时且足额地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同时还需为被征地农民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费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一款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二款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二、征地公告后未拆迁地租交吗

1.拆迁单位有责任向其房屋所在地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并获得全权负责的拆迁许可证。

2.在批准发放拆迁许可证的同时,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也应将该许可证中所载明的有关拆迁人、拆迁范围以及拆迁期限等重要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正式文件形式予以公示和公开。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及拆迁单位有义务及时向被拆迁人提供必要的宣传和解释服务,确保他们对相关政策和程序有充分的了解和理解。

4.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以及过渡期限等关键问题,签订详细明确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对于涉及到租赁房屋的情况,拆迁人还需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共同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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