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中)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5:11:12 129 人看过

买卖合同与租赁合同这种效力上的相互交错,并未突破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因为它是基于合同的约定产生的,是各方当事人之间合意的产物。也就是说,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之所以能够向买卖合同中的出卖人主张标的物的交付,是因为在买卖合同中就约定有这样的条款,承租人就是基于买卖合同中的该项约定,享有从出卖人处受领标的物的权利。

在这种意义上,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本来就是买卖合同中的当事人之一,他对于出卖人所享有的权利,系属合同相对性的体现,而不是对合同相对性的突破。在出卖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承租人在特定情况下所享有的对出卖人主张赔偿损失的权利,或是基于买卖合同中的特别约定,或是基于买卖合同之外的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合意的产物,而不是合同相对性的例外。基于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变更合同中与承租人有关的条款,也是当事人之间合意的产物,非属合同相对性的例外。

既然买卖合同与租赁合同存在效力上的相互交错,那么其中一个合同的效力状况,能否对另一个合同的效力状况产生影响呢?对此,日本已出现了相应的判决。其中大阪高等法院的一个判决认为,除有特别情事外,其一契约之有效无效,对另一契约的成立与生效不生影响。该立场已为其他判决所接受,形成为一项判例法原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08: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融资相关文章
  • 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比较的特点,融资租赁合同是三方合同吗
    一、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比较的特点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相比较,有以下几个特点:1.订立融资租赁合同时,出租人并没有租赁物,需要出资向出卖人购买。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是依承租人的要求先购买后出租的,而传统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是先有租赁物后订立租赁合同。2.因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复杂性,出租人没有相应的业务经验去选购租赁物,也没有相应的信息去选择出卖人,选择出卖人、选购租赁物,基本上都是由承租人决定的;出租人作为买受人,主要是履行支付价款的义务。3.虽然出租人作为买卖合同的买受人,但出卖人知道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融资租赁关系。4.因租赁物的特殊用途,在一般情况下,租赁物并不能向多个承租人反复出租。二、融资租赁合同是三方合同吗融资租赁合同是由出卖人与买受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和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构成的,合同的主体存在三方当事人,因此属于三方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
    2023-05-03
    342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物的风险负担规则
    物的风险由所有权人承担,此系买卖合同及普通租赁合同的一般原则。但就车辆融资租赁交易而言,兼具融资与融物双重属性,既包括买卖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两个合同,又有出卖人、出租人和承租人三方当事人,由此导致融资租赁交易中的车辆的风险负担问题争议较多。本文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对车辆融资租赁交易中的车辆的风险负担问题作一简要梳理。《解释》第七条之规则设定:以承租人负担为原则《解释》第七条规定,在融资租赁物期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承租人承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车辆融资租赁交易中,车辆出租人的核心功能在融资,而非提供租赁物。故有别于普通租赁,融资租赁合同中的车辆风险一般由承租人承担。换言之,因非承租人的原因导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并不能免除承租人继续支付租金的义务。实务中,车辆通常由出卖人直接交付给承租人。在车辆交付之前,车辆的风险系
    2023-06-09
    103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无效时关于租赁物的归属
    一、融资租赁合同无效时关于租赁物的归属融资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就该情形下租赁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租赁物应当返还出租人。《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五十八条: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是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请求相应返还。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归出租人所有,因租赁物毁损、灭失或者附合、混合于他物致使承租人不能返还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给予合理补偿。第七百五十九条: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仅需向出租人支付象征性价款的,视为约定的租金义务履行完毕后租赁物的所有权归承租人。第七百六十条:融资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就该情形下租赁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租赁物应当返还出租人。但是,因承租人
    2023-04-26
    163人看过
  • 房地产性质对融资租赁合同效力的影响
    实操中,目前融资租赁公司开展的房地产融资租赁业务,常见的主要有商业地产、企业厂房、在建房地产等。下面会就常见的房地产租赁物对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影响,做一个简单的分析。1、以在建房地产项目作为租赁物,融资租赁合同易被认定无效房地产开发商在建楼盘时往往是资金需求最旺盛的时候,也是融资租赁公司能够切入的大好时机,因此不少的房地产融资租赁租赁物都是在建房地产。事实上,在建房地产项目作为租赁物的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极易被认定为无效。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在建房地产不属于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上对于“固定资产”的定义为(一)为了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根据最高院民二庭的观点认为,固定资产实质要求为使用,而非单纯的投资或者出售。对于制造类企业来说,厂房、设备是使用,而对于开发商来说,在建住宅商品房只是为了出售进行投
    2023-03-21
    172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的认定与效力,合同用交印花税吗
    一、融资租赁合同的认定及效力融资租赁合同的认定要求为,合同由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两个合同构成,存在出卖人、出租人(买受人)及承租人三方当事人。融资租赁交易表现为这样一个复杂的过程:1.用户与供应商(出卖人)之间商定设备买卖合同条件;2.用户向租赁公司提出缔结租赁合同的申请;3.用户与租赁公司之间签订租赁合同;4.租赁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签订买卖合同;5.供应商向用户交货,用户进行验收;6.用户向租赁公司交付标的物受领证,并支付第一期租金;7.租赁公司向供应商支付买卖价金。二、融资租赁合同用交印花税吗融资租赁业务用不用交纳印花税,应区分不同情况处理。对经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其实质是分期偿还的固定资金借款,按照金融保险业缴纳营业税,依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零点五。其他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货物的权未转让给承租方的,其实质为经营租赁行为,按租赁业缴纳
    2023-05-03
    236人看过
  • 融资合同:委托融资租赁合同范本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1.3本合同项下发出的任何通知应以书面形式作出。除非本合同中另有约定,通知可以通过电传、传真、电报、信函等方式发送,以电传、传真、电报等方式发送通知的,通知自有效发出时即被视为送达;以信函方式发送通知的,通知自到达对方时即被视为送达。第二十二条合同生效条件22.1本合同在委托人、受托人、承租人三方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22.2本合同一式叁份,委托人、受托人、承租人三方各执壹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_
    2023-06-14
    188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的原因分析
    1、出租人的资格不合法,导致合同无效;2、融资租赁标的物违法,导致合同无效;3、承租人与出卖人恶意串通,骗取出租人资金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4、以融资租赁合同形式规避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合同为无效合同。可以认定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合同条款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但是如果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合同。(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另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或者限制民事
    2023-07-16
    115人看过
  • 不动产融资租赁的效力认定
    第一,在使用功能上,租赁物是否满足融资租赁“融物”的特质。融资租赁具有“融资”和“融物”的双重特性,在交易中如果租赁物并不能满足承租人对标的物使用价值的需求,或者承租人从事租赁交易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获得租赁物的使用价值,那么该项交易即便名为融资租赁,实质上因其不符合融资租赁的通常目的,就会存在着不被认定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的风险。其中较为典型的是,开发商以在建工程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第二,在法律功能上,租赁物能否实现对租金债权的担保。在融资租赁交易中,租赁物还需发挥租金债权担保的功能。如果,租赁物实质上存在着低值高估、无法实际取回变现的情形,那么也将影响是否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的认定。实践中的典型情况是,动产方面以易消耗的建筑材料进行售后回租,结果租赁物被添附到建筑上而失去了取回的可能;不动产方面以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标的物,如违章建筑,作为租赁物,最终不能实现通过处分租赁物实现债权的目的。第三
    2023-08-10
    178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融资租赁合同终止的
    终止履行融资租赁合同的条件如下:1、因协商一致解除或符合约定、法定解除条件,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2、终止履行融资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理由。解除合同的原因发生时,权利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五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如果承租人在催告后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融资租赁的定义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
    2023-08-06
    291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书之公寓租赁合同
    北京外交人员房屋服务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自____年__月__日起,将______外交人员公寓__楼___单元___号公寓___套租给___国驻华大使馆(以下简称乙方)作住宅之用。如房屋结构、装置或设备有缺陷由甲方负责修理并承担费用。双方兹订立租赁合同如下:第一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须按季度预付租金(外汇支票)____美元(或其他外币,或外汇兑换券___元)。乙方接到甲方的收租通知单后,应在三十天内一次付清。逾期须按日支付千分之____的滞纳金,以补偿甲方所受的损失。甲方根据北京地区物价和房屋修缮费用提高的幅度,可以对乙方承租的公寓租金进行调整,但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第二条甲方负责向乙方承租的房屋提供水、电、煤气和热力。乙方须按仪表数据缴付电费和煤气费。由于甲方对乙方承租的房屋设备维修不及时,引起水、电和热力的供应中断,甲方将酌情减收相应的费用。第三条甲方对出租房屋进行定期检查,并负
    2023-06-05
    85人看过
  • 怎样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应具备的条款
    一、怎样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逐步广为运用的一种新式租赁合同,在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时,有国家规范合同文本的,应尽量使用其规范合同文本,没有规范合同文本的,必须做到合同条款齐备,文字含义清楚,责任明确。融资租赁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融资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融资租赁合同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逐步广为运用的一种新式租赁合同,在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时,有国家规范合同文本的,应尽量使用其规范合同文本,没有规范合同文本的,必须做到合同条款齐备,文字含义清楚,责任明确。融资租赁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二、融资租赁合同应具备的条款融资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1)融资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融资租赁标的名称。(3)数量。(4)质量:由于融资租赁标的一般使用时间较长,在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时必须考虑到因自然原因或因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或消耗,应规定一个合理的标准,作为区分双方当事人
    2023-02-20
    267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与普通租赁合同的不同以及融资租赁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吗
    一、融资租赁合同与普通租赁合同的不同融资租赁合同与普通租赁合同的不同如下:第一,订立融资租赁合同时,出租人并没有租赁物,需要出资向出卖人购买,这是不同于租赁合同的重要特点。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是依承租人的要求先购买后出租的,而传统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是先有租赁物后订立租赁合同。第二,因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复杂性,出租人没有相应的业务经验去选购租赁物,也没有相应的信息去选择出卖人,选择出卖人、选购租赁物,基本上都是由承租人决定的;出租人作为买受人,主要是履行支付价款的义务。第三,虽然出租人作为买卖合同的买受人,但出卖人知道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融资租赁关系。第四,因租赁物的特殊用途,在一般情况下,租赁物并不能向多个承租人反复出租。租金的计算,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二、融资租赁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吗融资租赁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中华人民
    2023-04-30
    403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效力的终止的具体原因有哪些
    与一般合同一样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前,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可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行使解除权而终止。融资租赁合同中一般都有类似“除合同约定条款外(或除特殊情况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规定,即所谓的“中途禁止解约条款”。合同签订以后,由于主客观原因,当事人往往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删节或补充合同条款,使合同的履行更有利于合同目的或当事人自身利益的实现。在法定的条件下,也允许当事人双方或一方行使合同解除权,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发生消灭。然而,如果将这些规定毫无保留地适用于融资租赁合同,将不利于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融资租赁合同的解除而终止有哪些规定终止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如下:(一)债务已按约定履行;(二)解除合同;(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属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
    2023-07-24
    411人看过
  • 融资租赁扺押格式合同无效
    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1、出租人的资格不合法,导致合同无效。2、融资租赁标的物违法,导致合同无效。3、承租人与出卖人恶意串通,骗取出租人资金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4、以融资租赁合同形式规避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合同为无效合同。5、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认定为无效的融资租赁合同。车辆融资租赁合同是否具备汽车质押?车辆融资租赁合同,是属于买车行为。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车辆融资租赁是一种依托现金分期付款的方式,在此基础之上引入出租服务中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特性,租赁结束后将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的现代营销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
    2023-07-21
    371人看过
换一批
#商业招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融资
    词条

    融资从广义上讲也叫金融,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从狭义上讲,融资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 融资方式分别是基金组织、银行承兑、直存款、银行信用证、委托贷款、直通款、对冲资金。... 更多>

    #融资
    相关咨询
    • 什么是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与买卖、租赁合同的效力有何不同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8
      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资租赁集借贷、租赁、买卖于一体,是将融资与融物结合在一起的交易方式。融资租赁合同是由出卖人与买受人(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和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构成的,但其法律效力又不是买卖和租赁两个合同效力的相加。合同的主体为三方当事人,即出租人(买受人)、承租人和出卖人(
    • 租赁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融资租赁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租赁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的区别1、主体要求不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方只能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可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租赁公司和金融机构;相比之下,财产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是非常广泛的,没有特定的限制。2、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同。在融资租赁中,标的物的交付是由供货方直接交付给承租人,出租人对标的物的瑕疵不承担责任。标的物交付后,出租人把所有人的全部责任包括维修、保险、纳税等全部转移给承租人,如因意外
    • 房产出租属于融资租赁合同中的“融资租赁”项目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07
      一般不属于。融资租赁是租赁公司根据承租人的要求出资购买设备,在较长的合同期内向承租人提供的融资信用业务,是以融资为主要目的的租赁。如果租的房子符合这个条件,就是融资租赁,如果不符合,就不是。
    • 怎么确定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赁租金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21
      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其中购买租赁物的成本可包括租赁物的价款、利息、保险费用等。 1、租赁设备的价款,包括原价、运输费、安装费、向供货方预付贷款利息、途中保险等。 2、保险费。承租单位所租设备,由公司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险,合并计入租金。 3、利息。是指出租人为承租人购置设备向银行贷款所支付的利息,是整个租赁期
    • 文中涉外融资租赁合同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3
      涉外租赁合同需要的注意以下几点:出租方和承租方基本信息应当明确,租赁物的所有权应当约定清楚,一般情况下在租期中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但可以约定租赁期满后,最后一期租金支付完毕后所有权转移给承租方。再有就是租金的结算,租金包括海运费,保险费和融资利息等等费用;再有支付方式可以选择多种,以最终约定的为准。然后是双方的权利义务,最后涉及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处理合同纠纷的适用法律;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