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劳动争议的法律法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24 04:12:01 424 人看过

一、有关劳动争议的法律法规

有关劳动争议的法律法规有: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6.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争议的调解书可以反悔吗

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后可反悔。如果劳动争议经仲裁庭调解后达成了调解协议,但在调解书未送达之前,当事人仍可以反悔,提出不同意按原调解协议处理的意见,这样原调解协议就不会生效,仲裁庭会及时依法裁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三、劳动争议可以反诉吗

劳动争议在仲裁中被申诉方提出反申诉的,在法院诉讼时其反诉成立。反诉的内容与起诉的内容是同一法律关系的话,法院方面会根据需要合并审理。劳动争议适用仲裁前置,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调解】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n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n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n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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