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关劳动争议的法律法规
有关劳动争议的法律法规有: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6.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争议的调解书可以反悔吗
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后可反悔。如果劳动争议经仲裁庭调解后达成了调解协议,但在调解书未送达之前,当事人仍可以反悔,提出不同意按原调解协议处理的意见,这样原调解协议就不会生效,仲裁庭会及时依法裁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三、劳动争议可以反诉吗
劳动争议在仲裁中被申诉方提出反申诉的,在法院诉讼时其反诉成立。反诉的内容与起诉的内容是同一法律关系的话,法院方面会根据需要合并审理。劳动争议适用仲裁前置,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调解】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n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n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n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
规避劳动关系争议的几种方法
395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关于劳动争议举证责任的规定
163人看过
-
劳动争议的分类及相关法律程序
459人看过
-
按照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的法律规定
302人看过
-
关于域名争议有哪些法律法规
400人看过
-
劳动争议与工资:法律规定的分析
91人看过
-
劳动争议确认劳动关系法律规定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09劳动争议确认劳动关系适用诉讼时效,但同时适用仲裁前置。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
劳动争议的解决办法有什么?有何相关法律规定?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5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我国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有四种: 一是协商解决 通过协商方式自行和解,是双方当事人应首先选择解决争议的途径。同时也是在解决争议过程中可以随时采用的。协商解决是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基础的,不愿协商或者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他方式。 二是企业调解 是指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处理方式。这种调解实行自愿原则,具体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只有在双方
-
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有哪些,劳动争议处理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么规定的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04我国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劳动法》就劳动争议的解决问题作了下列规定: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劳动者一旦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采取以下途径处理: (1)协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平等、公平、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协商处理。
-
劳动争议的范围、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天津在线咨询 2024-12-27劳动争议的范围包括:确认劳动关系引发的争议、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引发的争议、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引发的争议、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引发的争议、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引发的争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劳动者退休后与用人单位就追索养老金、医疗费、
-
劳动争议仲裁法司法解释二关于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7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第一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