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转租租赁物须具备哪些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0:32:03 387 人看过

租赁物的转租指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而将租赁物出租给第三人使用收益的法律现象。转租是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而将租赁物出租给他人使用收益的债的关系。也可以认为,它是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而将租赁物出租给他人使用收益的行为。

在转租中,存在三方当事人:出租人,转租人(承租人),第三人(次承租人);在转租关系的三方当事人中,可能发生三种法律关系:出租人与转租人之间的关系,转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出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关系。

二、承租人转租租赁物须具备哪些条件

(一)承租人将租赁物转租的,应当具备下列要件:

1、原租赁合同合法有效。这是转租法律关系存在的前提;

2、承租人与第三人签订了合法有效的转租合同;

3、承租人的转租行为征得了出租人的同意或者事后得到出租人的追认;

4、转租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减去承租人已经使用收益的年限的余额。在符合上述四个要件时,转租合法有效。

(二)因转租产生的法律关系应当按照如下原则处理:

1、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2、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成立租赁关系,其关系按照租赁合同的一般规定处理。

3、出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本无直接的法律关系,但是处于对双方当事人权利的保护,我们认为:次承租人得直接向出租人履行承租人应当履行的义务,同时次承租人享有原承租人的相应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6: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设备租赁合同必须具备哪些要素?
    设备租赁合同成立要件如下:1、当事人经过协商,同意签订合同;2、当事人拟定了书面形式的合同,且双方在合同上已经签名并盖章。《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正式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书模板<p>承租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p><p>出租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p><p>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设备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甲方根据工程需要,租赁乙方施工机械(附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2023-07-06
    381人看过
  • 房屋转租应具备怎样的条件,转租要交哪些税费
    一、房屋转租应具备怎样的条件房屋转租应当具备以下几种条件:1.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2.转租合同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虽然一般要求租赁当事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应当具备转租的约定条款,但无论有没有转租约定条款,承租人都要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否则转租合同无效。3.转租合同具有附随性,其约定不能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约束条件。首先,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协商约定的除外。其次,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而且,在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二、房屋转租要交哪些税费房屋转租要交的税费主要是:1.营业税。居民住房,其应缴纳的营业税减按3%,非居住用房按5%;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的7%征收;3.教育费附加。
    2023-04-10
    318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出租和租赁合同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离婚证起诉离婚程序离婚起诉书协议离婚离婚损害赔偿离婚诉讼只要各社会主体是通过合法的途径获得的土地使用权,依照现行法的规定,公民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将土地进行出租、转让,为了不永久的失去土地的所有权,人们一般会选择将房屋租赁出去,此时,双方需要签订土地使用权出租和租赁合同。一、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出租人必须是土地使用权的合法享有人或者将来可以合发享有土地使用权的人。2、出租人(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必须在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后,方可将土地使用权出租。3、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同时出租。反之,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租时,其土地使用权也应当同时出租。4、以无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必须征得土地管理部门的同意,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5、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如果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
    2023-06-03
    401人看过
  • 未经承租人同意转让租赁物行吗
    可以转让,但是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所有权变动不破租赁】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七百二十六条【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第七百二十七条【委托拍卖情况下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第七百二十八条【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的法律后果】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
    2023-06-15
    329人看过
  •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
    承租方即在租赁合同中,享有租赁财产使用权,并按约向对方支付租金的当事人。出租方在租赁合同中,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的人。根据法律规定,出租方和承租方存在的是租赁合同关系,也就是双方是属于租赁合同关系。一、租赁注意事项(一)租赁合同之租金条款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的支付方式,以现金支付或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采用银行转账需写上户名、银行账号),实行按月支付、按季还是年支付等。2、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支付时间,应于每月的具体日期支付租金。如果承租方在一定宽限期内没有按期支付,应支付迟延租金或违约金或出租方可解除合同。(二)租赁合同之保证金条款在租赁物租赁合同订立时,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尽量避免风险,预防欺诈,承租方应在合同订立前交给出租方一定的保证金或押金,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租赁物价值范围内决定押金的数额。同时对于保证金退还的条件,应进行明确约定。(三)租赁合同之转租条款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2023-03-04
    147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
    承租方即在租赁合同中,享有租赁财产使用权,并按约向对方支付租金的当事人。出租方在租赁合同中,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的人。根据法律规定,出租方和承租方存在的是租赁合同关系,也就是双方是属于租赁合同关系。一、租赁合同纠纷属于什么案件?租赁合同纠纷属于民事案件,由民商法领域调整。如合同当事人双方发生纠纷,可以进行协商调解,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大部分的租赁合同诉讼是由出租方提起,因为承租方确实无力支付租金或者在诉讼前会采取拒付租金的方式试图让自己的要求得到满足。同样在大部分租赁合同纠纷中,承租人都会提起反诉,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损失。出租方的违约情形主要有:提供的租赁物违法(属于违章建筑)或者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目的(不符合商业用途,办不了营业执照);一房二租;无故提前解约。承租方的违约情形主要有: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无论理由是否合法合理);违反约定装修、改建;转租等。二、学校
    2023-03-13
    335人看过
  • 公寓租赁中承租人转租会带来哪些风险?
    擅自转租承租人承担的责任分为以下情形:1、如果承租人转租的期限在他的租期内,而合同约定不得转租,那么出租人可以向承租人要求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出租人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三人依然可以使用租赁物。2、如果承租人的出租期限超过自己所租期限,那么他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因无权代理行为产生的后果对原出租人不产生法律后果,代理行为无效,出租人可以要求恢复房屋原状态,出租人不需要承担责任。房屋租赁承租人的权利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享有以下权利:一、在租赁合同的约定期限内取得房屋使用权。在此期间,即使房屋所有权转让,承租人仍然享有这一权利。承租住宅用房的承租人,如果在租赁期限内死亡,其共同居住2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二、按租赁合同的规定,要求出租人及时修缮房屋。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一般应当由出租人负责修复。非住宅用房的维修,按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的约定处理。三、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全部或者部分
    2023-07-24
    263人看过
  • 租赁结束后物件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吗
    一般情况下,不能取得租赁物,但在融资租赁和房屋租赁中可以。《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第七百二十七条【委托拍卖情况下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第七百五十七条【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归属】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2023-06-15
    195人看过
  • 承租人、次承租人返还房屋租赁物的义务各有哪些
    (1)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2)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A.出租人有权请求次承租人腾房;B.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逾期腾房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一、租房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租房到期不续签并不会有补偿。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二、租房合同届满期间怎么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届满继续履行租房合同,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续租,重新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2023-06-23
    136人看过
  • 房产租赁中承租人应当具备什么权利
    在房屋租赁中承租人享有的权利有:(一)依据租赁合同约定占有、使用房屋的权利;(二)优先承租与优先购买的权利;(三)承租房屋拆迁获得补偿的权利;(四)要求出租人及时修缮房屋的权利;(五)经出租人同意实施转租的权利。一、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主却把房子卖了怎么办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主把房子卖了,不影响租赁合同的继续履行。如果出租人或者购房者要求承租人解除合同、提前搬走,承租人有权拒绝。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二、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怎么续签如
    2023-06-21
    427人看过
  • 租赁合同中承租人返还租赁物的责任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向出租人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一项主要义务,它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一、承租人应于租赁关系终止时向出租人返还租赁物。租赁关系终止的原因多种多样。一般情况下,租赁期间届满,租赁关系即终止。但也可因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权利,或者因其他原因而终止。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只要租赁物还存在,承租人就应当返还原租赁物;只有当租赁物不存在时,承租人才不负返还义务。例如,在租赁物灭失的情况下,租赁关系也当然终止,但承租人无返还租赁物的义务。如果租赁物系承租人的原因而灭失的,承租人应负损害赔偿责任;租赁物非因承租人的原因灭失的,承租人不负责任。二、承租人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由于租赁合同是转让财产使用权的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并不发生转移,承租人于租赁期间届满须返还原租赁物,从本质上讲,承租人应在不消费租赁物的条件下达到使用目的,
    2023-06-09
    424人看过
  • 租赁合同备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租赁合同备案的条件
    一、租赁合同备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租赁合同备案需要准备下列材料:1.租赁双方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2.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3.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4.房屋租赁合同;5.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二、租赁合同备案的条件租赁合同备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2.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3.不属于《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即没有以下情况:(1)属于违法建筑的;(2)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3)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4)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4.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
    2023-06-22
    165人看过
  • 租赁物应当满足哪些条件
    成为租赁物的条件租赁合同以承租人使用、收益出租物为内容,因此,租赁物必须能够适于这些目的,为此作为租赁合同的标的物的物就需要符合一定的要求。租赁物应当满足的条件如下:(一)租赁物须为有体物租赁物必须为有体物是没有争议的,租赁物必须满足人们的生活要求,其使用价值要能够转移。看不到的东西是不能拿来租赁的。(二)租赁物能满足承租人的要求,且在利用、返还等问题上能满足租赁合同的特点实际上,无论何种有体物,只要能确实满足承租人的要求和租赁目的,都是可以的,因为物的功能并不总是单一的,只要该物不违法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消费物因被消费而不能符合租赁合同中租赁物应当返还的特征,因此,难以满足租赁合同的特点和要求,而可能符合借贷合同、买卖合同等特征。但是,消费物有时也可以以非消费方式实现某种功能,此时,原来的消费物就已经不再是消费物,而是非消费物了。只要其使用并非以消费方式实现,仍可以原物返还出租人的亦无
    2023-06-15
    478人看过
  • 承租人要求续租有哪些条件
    (一)续租时出租人要求合理变更某些条件如原租金过低,出租人把租金提高到靠近国家,即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或者在国家没有规定标准的地区,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较高的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定出合理的新的租金。如果原承租人不同意,就是放弃优先承租权,出租人即可与别人建立租赁关系。新的租赁合同成立后,当任何一方有过失或故意侵害了对方的正当权益时,就有可能影响新合同的效力。例如,在完成租赁合同的登记手续后,出租人提出收取押租或其他额外费用,妨碍承租人居住使用,或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交租,则对方可以提出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违约人支付引起的费用和赔偿失去的合法权益。(二)租约到期出租人没有提出新的条件承租人按原租约继续交租被出租人接受,则视为租赁关系延续,并且是不定期的租赁关系,出租人没有正当理由时,不得终止。(三)租约到期出租人不愿意继续出租未订立续租合同,则承租人就应将房屋返
    2023-05-01
    26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承租人将租赁物转租的,应当具备的要件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05
      1、原租赁合同合法有效。这是转租法律关系存在的前提; 2、承租人与第三人签订了合法有效的转租合同; 3、承租人的转租行为征得了出租人的同意或者事后得到出租人的追认; 4、转租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减去承租人已经使用收益的年限的余额。在符合上述四个要件时,转租合法有效。
    • 2022年承租人转租租赁物给第三人要什么条件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20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房屋转租是房屋出租后,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再出租的行为。包括以联营、承包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名义,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给他人使用,不参与经营而获得租金性收益的行为。
    • 廉租房实物配租须同时具备哪些条件?申请廉租房的条件和材料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28
      廉租房实物配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家庭为单人的申请人,应当符合晚婚年龄;离异的,应当满3年)。 2.申请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连续一年低于580元。1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6960元,2人户低于13920元(申请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 3.申请家庭总资产为1人户家庭低于15万元,2人户低于23万元,3人户低于30万元,4人户低于38万元,
    • 承租人转租租赁物和第三人的区别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1-05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房屋转租是房屋出租后,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再出租的行为。包括以联营、承包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名义,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给他人使用,不参与经营而获得租金性收益的行为。
    • 如何出租承租人租赁物?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02
      租赁物已由出租人按约定交付承租人,承租人对租赁物已实际占有,因此取得了对该租赁物的使用权。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符合约定中的质量、数量、用途的要求,没有瑕疵。如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本身质量就有问题,即使承租人按照约定使用也会损坏该租赁物,就不能要求承租人对此负责。双方当事人能够约定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可以确定其使用方法。如果难以确定其使用方法,很难要求承租人履行此项义务。按约定的方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