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土地转让的追溯期限探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1 10:44:23 65 人看过

非法转让土地追溯期限分为不同的情况。对非法转让土地行为应该以转让方实际取得价款、实物和受让方实际占用、使用土地两个行为完成的时间作为是计算追罚时效的起始时间。转让方实际取得价款、实物的行为是具有连续状态的,以最后一次取得价款、实物之日为非法转让行为终了之日。受让方已退出占有、使用土地的,以退出之日作为非法转让土地行为终了之日。

徇私枉法罪追溯期限

根据我国刑事法律法规,追诉时效是从犯罪之日起开始计算的。如果犯罪行为是连续或者继续的状态,那么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徇私枉法罪追诉时效是分情况的。在追诉时效内,如果犯新罪,那么旧罪的追诉时效是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的。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追诉时效是五年;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诉时效是十年;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时效是十五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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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8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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