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土地是符合法律要求可以被征收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25 08:05:02 500 人看过

一、哪些土地是符合法律要求可以被征收的

土地是符合法律要求可以被征收的情形是因军事、外交、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防灾、文物保护、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二、征收土地赔偿标准是什么意思

国家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是指在征收土地前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三、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的程序是什么

农村土地征收程序一般如下:

1.发布拟征地通告;

2.征询村民意见,并组织听证;

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

4.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

5.征收土地公告;

6.征地补偿登记;

7.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8.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

9.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

10.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并交付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n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n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n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n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n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n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5日 09: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征收土地要求
    土地征收
    征收土地实行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审批制度。国务院的批准权如下:(1)基本农田;(2)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3)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其他的用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报国务院备案。在征用土地的审批中,要征用农用地,首先要办理农用地转用,或同时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农村征收土地标准1、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3、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
    2023-07-07
    311人看过
  • 什么样的土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征收条件
    一、什么样的土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征收条件1.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5.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6.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二、土地征收后不用怎么办土地被征收后没有使用的处理如下:闲置一年且可以耕种收获的应当恢复耕种,闲置一年以上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闲置费,闲置二年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
    2024-01-02
    215人看过
  • 哪些是土地征用和土地征收
    土地征收亦称“征收土地”。土地改革时我国政府依法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一项措施。所征收土地,不给代价;土地除归公有外,其余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前款规定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
    2023-02-28
    235人看过
  • 了解哪些收入符合企业免税的法律要求
    一、了解哪些收入符合企业免税的法律要求企业所得税中,可以免税的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二、企业所得税纳税的程序企业纳税的流程是:1.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2.税务机关审查报税材料;3.依法扣缴税款,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
    2023-10-20
    365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我可以拒绝土地被征收
    一、哪些情况下,我可以拒绝土地被征收土地征收不合法的情况下,村民有权拒绝土地征收,例如土地征收没有获得审批、土地征收没有给予经济补偿、超过征收批文征收土地等的情形。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四十五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
    2023-11-16
    185人看过
  • 土地征用应符合哪些条件
    1、征地必须具备哪些条件?1。公共利益是土地征收主体法律条件中最基本的条件。现行宪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可以依法征用土地。”《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依法征收、征用土地并给予补偿,“从以上立法修改可以看出,新的土地管理法没有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给我们的法律适用带来了困难。但是,它没有继续引用旧的土地管理法第21条,这表明立法机关对公共利益比以前更加谨慎。合理补偿原则是土地征收实体法律制度的核心条件。基于主权地位,国家可以出于公共利益的目的强制取得特定主体的财产权,相对人有宽容义务,但这并不意味着其财产权可以任意侵犯。如果社会公益造成的损失不经合理补偿就转移到特定人身上,无异于肆意侵犯私权,对权利人极不公平。因此,对被征收的土地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使其对土地的实物所有权或相关权利转化为财产价值的形式,这也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也体现了国家对私权
    2023-05-02
    326人看过
  • 征收农村土地的前提是什么?有哪些要求?
    1、征收农村的土地的法定条件是什么?根据法律的规定,征收或者征用集体土地的前提条件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或者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即,无论政府是永久性地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还是临时征用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其征收、征用的目的,都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但是,以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征用集体土地时,其目的不能泛化和抽象化,而应具体化。2、公共利益的判断标准是什么?学者们认为对公共利益的界定不是某一个或几个标准可以明确的,它需要综合运用各种标准来进行判断:(1)法定性标准。是指公共利益必须通过法律来确定,只有属于法律明确规定的属于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的范围的事项,才能够对公民的房屋予以征收。(2)公众收益标准。是指公共利益必须是能够让不特定的多数人享有利益。(3)用途效果标准。是指公共利益必须能最终有效促进全体社会成员的社会福利。(4)可持续发展标准。我们在判断一个项目是否属于公共利益时,不
    2023-07-02
    179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转移需要符合哪些要求?
    在我国,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土地使用权过户时,原土地所有权人需要提供相应的合法证件,包括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过户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在我国,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因此土地使用权过户时,原土地所有权人需要提供相应的合法证件,包括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过户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 土 地 使 用 权 过 户 需 要 哪 些 证 件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权过户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件。具体来说,土地使用权过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土地使用权已办理登记手续:土地使用权过户的第一步是确保土地使用权已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2023-09-11
    476人看过
  • 法律规定了哪些条件下可以进行土地征收
    一、法律规定了哪些条件下可以进行土地征收1.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有权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2.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3.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二、征收农村土地补偿包括哪些项目征收农村土地补偿包括以下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4.安置补助费。用
    2023-09-23
    85人看过
  • 可靠的电子签名应符合哪些法律要求
    一、可靠的电子签名应符合哪些法律要求《电子签名法》对可靠的电子签名的规定是: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1.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2.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3.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4.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二、什么样的合同不得使用电子签名不能使用电子签字的合同包括:1.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2.涉及土地、房屋等房地产权益转让的;3.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用电子文件的情形。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文件等文件,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和数据电文,当事人同意使用电子签名和数据电文的文件,不得仅仅以电子签名和数据电文的形式否定其法律效力。三、为什么要设计电子签名1.安全性电子签名可以提高文档的安全性
    2023-11-19
    260人看过
  • 土地征收与征用有哪些法律区别
    一、土地征收与征用有哪些法律区别土地征收与征用的区别有:1.本质区别,土地征收,征收人的土地所有权因国家的征收而消灭,土地征用,用完后仍将土地归还原土地所有人;2.审批机关不同,土地征收的审批权集中在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土地征用的审批权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3.补偿不同,由于土地征收是所有权的转移,其补偿较土地征用而言要高一些。征收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而征用土地只是补偿原土地使用者在征用期间不能从事农业生产的土地补偿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没有安置补助费;4.实施程序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由于土地征收是所有权的转移,因此土地征收的程序比土地征用的程序更为严格;5.土地用途不同,征收土地是以转移所有权为前提进行的
    2023-12-14
    119人看过
  • 土地被相关部门合法征收,什么是合法征地
    一、土地被相关部门合法征收,什么是合法征地合法征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合法征收土地需要满足土地征收行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经有关部门的批准,按批文进行征收。征收的范围是:1、祠堂、庙宇、寺院、教堂、学校和团体在农村中的土地及其他公地;2、工商业者在农村的土地;3、某些因从事其他职业或因缺乏劳动力而出租小量土地者,其每人平均所有土地数量超过当地每人平均土地数200%的部分;4、经省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某些特殊地区富农出租土地的一部或全部;5、半地主式富农出租大量土地,超过其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数量者,征收其出租的土地。二、征地需要满足哪些程序是合法1、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因此,用地单位在初
    2023-06-16
    278人看过
  • 土地征地公告在哪里看被征收人可以到
    一、土地征地公告在哪里看被征收人可以到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查询。《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三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第四条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第五条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二、征地的补偿费规定1、土地补偿费的概念土地补偿费是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为补偿被征地和原土地使用单位的经济损失而向其支付的款项。其实质是对农民在被征用的土地上的使用性质,
    2023-06-17
    224人看过
  • 非法征收土地的法律责任会有哪些
    一、非法征收土地的法律责任会有哪些1.行政侵权责任《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2.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指的是可以针对拆迁方的强拆行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京云认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结果,会在相关负责人的工作考核中有记录。由于关系到相关责任人的前途,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强拆方的相关领导是有一定压力的,也有相应的惩戒作用。3.刑事责任可能构成渎职罪、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罪名。4.违纪责任在征地拆迁案件中,如果相关部门的领导违法乱纪,被害人既可以要求责任人的上级领导对其监督,也可以直接向检察机关反映情况。要求有关部门查处相关人员的违纪责任。二、非法征收土地是什么非法占用土地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土地以及超过批准的数量多占土地的违
    2023-06-06
    25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村民要求政府征收土地,政府征收补偿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法律规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19
      政府征收程序是否合法?值得质疑! 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 土地征收补偿,应当由当地的征收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土地补偿。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
    • 土地承包合同必须符合哪些要求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2
      在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时,承包合同内容应该包括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土地的用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在对这些项目做约定时,不论是承包方还是发包方应当注意符合以下两个方面的法律规定: 一是合法利用承包的土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
    • 征收土地补偿应符合哪些标准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14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
    • 承包地被依法征收, 但土地承包经营权被依法征收, 是否可以要求补偿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24
      可以要求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释[2005]6号)四、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的处理第二十二条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第二十三条承包地被
    • 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收回土地需要符合哪些规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06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四)因单位撤销、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