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后租赁合同该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0 21:31:26 159 人看过

企业破产后租赁合同的处理方法是:

1、债务人已全部履行,而对方当事人尚未履行。对此情况,管理人应决定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不履行势必给债务人造成经济上的损失。继续履行合同时,由管理人接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

2、债务人尚未履行而对方当事人已全部履行或部分履行。对此情况,管理人应当选择解除合同,否则构成对个别债权人的清偿。对方当事人的债权可作为破产债权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

3、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双方均未履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在不利于破产财产清偿时,管理人应决定解除合同,如对破产财产清偿有利,应决定继续履行合同。

一、民法中对于合同解除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中关于合同解除的规定如下: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3、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4、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5、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破产债权包括什么?

1、无担保债权,是指企业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担保物担保从而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这种无担保债权属于普通债权,它在债权总额中比重大,债权人人数多,是债权确认的重点。在企业被宣告破产后,清算组认为需要了结某些事项而决定继续加工生产活动而产生的债务属于无担保债权,但是属于优先债权。

2、放弃优先债权,是指那些原本具有财产担保,但因自愿原因或者被迫原因而放弃的由担保而形成的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这样一来,这种优先债权就演变成无担保的债权。

3、担保差额债权,是指虽有财产担保,但是担保物的价款不足清偿财产担保的债权数额。对此担保差额债权,其不足清偿部分,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一般应将差额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处理。

4、代保债权,在市场经济运作过程中,一个企业的债务由保证人“作保”可提供偿债保障。企业到期不能清偿债务,保证人则承担连带责任。当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为企业偿还债务后,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迫偿。这样保证人与被担保企业就构成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所谓代保债权是指当保证人为破产企业偿还有关债务后,其代为清偿的债务对破产企业来说便是代保债权,这种债权是破产债权的一部分。

5、索赔债权,是指企业被宣告破产后,清算组为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决定不再履行破产企业的未了合同,由此使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因解除合同而受到损害。其损害赔偿数额为索赔债权,它是破产企业破产债权的一部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30日 08: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企业破产相关文章
  • 企业破产后租赁合同怎样签订和履行呢
    企业破产后租赁合同应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企业破产前成立且未履行的,由管理人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2、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3、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4、管理人决定解除合同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企业破产后之前的债务怎么办企业破产后对企业的财产要进行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以下职权: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之所以通知债权人,是因为清算之后要对企业的债务进行清偿,为了保证债权人利益的实现,要通知债权人知晓企业已经破产。而得到消息的债权人则需要积极主张自己的债权,企业则根据债权人的主张清偿债权。对不足清偿的债权,已经申请执行的债权人可以申请
    2023-08-10
    114人看过
  • 解除租赁合同后,如何处理企业因合同解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参考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但最高赔偿额不得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租赁合同解除的九种情形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情况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3-07-13
    100人看过
  • 企业破产,企业年金如何处理
    一、企业破产,企业年金如何处理?企业破产后,对于企业年金通常有两种处理方式。其一,如果企业只是暂时亏损,企业年金是可以暂停缴纳的。之后公司重新盈利了,可以继续缴纳,甚至可以将之前未缴纳的部分进行补缴。其二,企业正式进入破产清算倒闭,之前的个人缴费部分和企业缴费部分都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及相应的投资收益,全都归个人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一、破产企业
    2023-03-27
    202人看过
  • 破产清算后,房屋租赁合同如何撤销?
    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的债务人和对方未履行的合同,并通知对方。管理人自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未通知对方,或者自收到对方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回复的,视为解除合同。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对方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经理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本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以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如何进行破产清算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公司
    2023-08-08
    373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如何处理租赁权
    融资租赁的常见做法是,出租人支付承租人选定的技术设备或其他材料的价款,作为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取得租赁物的长期使用权,在租赁期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租赁期届满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置租赁物融资租赁合同对租赁物的处理方式有三种:一、租赁合同期满时,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的要求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出租人自行处理租赁物。由于租赁物在租赁期内一般已达到使用年限,出租人收回后很难再出租或转让,租赁期满后处置租赁物一般不采用这种方法第二,续租。承租人应当在租赁合同期满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出租人协商租赁物的续租事宜,确定续租期限、租金等内容,并在融资租赁合同期满时签订续签合同(3)留购。承租人在支付货物的名义价款后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并进行固定资产投资。这种方法对出租人和承租人都有利。因此,这种方式一般用于处理融资租赁合同期满后的租赁物,融资租赁合同的
    2023-05-07
    345人看过
  •  解除租赁合同后,如何处理退还的租赁费?
    根据合同规定,在解除租赁合同后,应付的转让费不可以收回。转让费是受让人支付给转让人的包括现有设备、余货价款、余期租金、装饰费用、顾客群体、商号、招牌、商标等各项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价值的总和。如果转让费显失公平、租赁合同无效或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则可以收回转让费。根据合同规定,在解除租赁合同后,应付的转让费不可以收回。转让费是受让人支付给转让人的包括现有设备、余货价款、余期租金、装饰费用、顾客群体、商号、招牌、商标等各项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价值的总和,收取的转让费显失公平、租赁合同无效或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转让费可以收回。 转 让 费 的 收 回 条 件 是 什 么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公司转让股权时,应当向股东支付股权转让费。然而,该法规并未对股权转让费的收回条件进行详细规定。因此,股权转让费的收回条件需要通过公司章程等补充协议来规定。通常情况下,股权转让费的
    2023-09-03
    204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当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 企业破产条件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规定清理债务。... 更多>

    #企业破产
    相关咨询
    • 破产企业的租赁合同被管理人按照破产程序应当如何处理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15
      法院受理企业破产后,应由管理人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尚未完毕的合同。 在一般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合同属于违约行为,对方可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破产程序则与一般的民事规则不同。在破产程序中,由于合同的履行与否关系到债务人财产,关系到全体债权人利益及其他相关人利益,法律将该当事人一方未履行的合同是否继续履行的决定权交给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破产目的以及合同的具体情况决定履行或者解除。管理
    • 破产企业处于承包、租赁期间的,如何处理?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0
      申请破产的企业处在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期间的,企业应先行解除相关合同,再申请破产。未解除合同前申请破产的,不予受理;已经受理尚未宣告破产的,裁定驳回破产申请。企业已经宣告破产的案件,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_企业承包、租赁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无论企业承包、租赁合同的效力如何,均为企业的债权债务,属于破产清算范围。法院应通知相应的债权人申报债权,通知债务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2.企业承包、租赁合同效力及责
    • 企业破产后的企业职工住房租赁合同怎么写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05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装饰装修的处理,一直是司法审判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吸收各级人民法院和学术界意见基础上,确立了处理此类纠纷的规则: 1、承租人擅自进行装饰装修,构成侵权,承担侵权责任; 2、承租人经同意装饰装修,区分情况适用不同的处理原则:一是对附合和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分别适用不同的处理规则。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
    • 买卖不破租赁同企业破产制度的竞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6
      【租赁合同知识】买卖不破租赁同企业破产制度的竞合与冲突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买卖不破租赁同企业破产制度的竞合与冲突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在处理破产案件时,由于破产企业以其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或者土地对外签订的租赁合同在破产宣告时尚未履行完毕,也会发生租赁权与企业破产制度的竞合与冲突的问题。处理这一竞合与冲突,现行法律也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根据法理和司法实
    • 破产后如何办理职工的住房租赁合同?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07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装饰装修的处理,一直是司法审判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吸收各级人民法院和学术界意见基础上,确立了处理此类纠纷的规则: 1、承租人擅自进行装饰装修,构成侵权,承担侵权责任; 2、承租人经同意装饰装修,区分情况适用不同的处理原则:一是对附合和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分别适用不同的处理规则。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