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济区弓寨村“小产权房案”初步有果
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罪,村委会成员已被移送司法机关
去年6月22日,郑州市政府通报了5起重点土地违法案件,其中包括惠济区弓寨村非法占地建住宅案,当时违法建的10栋住宅楼刚打了地基。如今,一年多过去了,这10栋住宅楼主体已经竣工,目前正在进行内粉刷。那么,究竟这一案件的处理结果是什么呢?昨日,市长电话室通报,弓寨村村委会成员已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责。晚报记者孙娟
事件:政府督办惠济区弓寨村“小产权房”
这个案件起源于惠济区天河路东、新城路北,一个叫做“惠城·后花园”的社区。该社区紧邻惠济区政府,与600多亩的古树名木苑相伴,每平方米只有2000多元的房价很诱人。
据了解,该地由河南协力置业有限公司同弓寨村委会联合开发的,占地40多亩,总共10栋楼,协力公司有权处置的是4栋,另外6栋则归弓寨村委会。
然而令购房者没有想到的是,该块土地属集体土地,没有经过批准擅自建设严重违反了土地法,是所谓的“小产权房”。
2007年6月22日,郑州市政府将该案列入了5起重点土地违法案件黑名单,特地成立了联合查处领导小组,严厉督办对这起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反映:处罚一年后房子主体完工
2007年9月份,惠济区国土资源局对开发商下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退还土地;没收地上建筑物;每平方米处以10元的罚款,合计269314元罚款。
惠济区国土资源局在回复市长电话的材料中称,处罚决定已经履行,没收地上违法建筑物的手续已于2007年12月移交给了惠济区财政局。
然而,最近有市民反映,去年,政府的通报刚下的时候,10栋住宅楼刚刚打了地基,当政府督办这5起案件后,其他4处工地都已陆续停工,而“惠城·后花园”这片工地依然继续施工。8月2日,记者在“惠城·后花园”施工工地看到,大楼主体已经竣工,目前正在进行内粉刷。
进展:村委会成员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罪被司法移送
在市长电话的回复整理中,惠济区国土局称,2008年6月20日,区国土局以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罪对弓寨村村民委员会成员进行了司法移送。目前,惠济区公安分局正在进行立案前的侦查工作。
昨日,记者电话联系上了惠济区国土局监察科科长徐战勇,对于此案他表示太敏感,不愿过多表态,只是承认目前初步定性为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罪,该案件目前还没有一个最终结果。
政策解读
非法转让土地四十亩以上,最高可判七年
我国《刑法》规定,非法转让土地使用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其中,非法转让、倒卖四十亩土地以上的,属情节特别严重,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什么样的行为构成情节特别严重呢?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包括以下几种情形: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十亩以上的;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二十亩以上的;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四十亩以上的;非法获利一百万元以上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如造成严重后果等。
惠济区弓寨村非法转让土地40多亩,应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等待弓寨村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
纪委移送司法机关程序
277人看过
-
非本村村民与村委会签订的小产权房受法律保障吗
444人看过
-
村委会不给村民送电违法吗
87人看过
-
怎样将在农村的党员档案转移到村委会?
207人看过
-
村委员会是否有权处理村小学的土地?
173人看过
-
村委会成员名单
269人看过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国家土地使用权证,无法获得国家认可的房屋产权证。 由于小产权房的建设用地为农村集体土地,因此无法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交易,只能在农村内部进行流通。 由于小产权房无法办理正式的房屋产权证,因此存在较大... 更多>
-
-
谁有权决定村民委员会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成员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第十六条规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
-
小产权房买卖证明村委会台湾在线咨询 2021-12-14你要确定买家和卖家在不在一个村或者一个集体里面如果在可以交易因为集体土地只能在本村之内流转。如果你是外来人,买了也是无效,不动产以登记为准出售后无法过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