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发商在交付商品房时应向购房人出示该商品房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文件。《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开发商)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开发商应当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备案机关收到开发商报送的齐全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后,向其发放该商品房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根据以上规定,证明商品房经验收合格的文件就是由市建委颁发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开发商在商品房交付时必须向购房人出示,否则,购房人有权拒绝接收房屋,开发商应承担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2.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根据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开发商交付房屋时,若未向购房人提供上述两项文件的,购房人有权拒绝接收此房屋,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开发商承担。本案应视为是开发商未按时交付符合约定的商品房,应按合同的约定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如合同未约定逾期交付的违约金的数额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你们现在可以考虑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履行交付符合法定和约定条件商品房的义务,支付已延期的违约金。在起诉的同时申请法院财产保全冻结开发商的银行存款、查封其他财产。
-
关于房屋漏水质量纠纷的问题
429人看过
-
房屋质量问题仍存在开发商岂可无动于衷?
432人看过
-
合同纠纷与房屋质量问题:如何区分
467人看过
-
株州:房屋质量问题引发物业费纠纷
91人看过
-
开发商如何承担房屋质量问题的责任
381人看过
-
如何起诉开发商关于保温层的质量问题
104人看过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
如何处理房屋质量问题, 房屋质量问题纠纷, 房屋质量问题该如何处理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4一、什么是房屋质量问题房屋质量问题,也称房屋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①由此定义可知,并不是所有可见的房屋瑕疵都是质量缺陷,比如细微裂缝,非常微小的倾斜。如果这些瑕疵在工程建设标准容许的范围内,则不构成质量问题,购房者只能容忍。购房者和开发商对房屋是否有质量缺陷存在争议的,可以共同委托鉴定单位或在诉讼阶段由法院委托鉴定单位进行检测鉴定。有时购房者在诉讼
-
买房问题,产权纠纷,房屋质量问题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20买房有哪些房产纠纷一、有哪些房产纠纷 (一)一般质量问题一般质量问题包括裂缝、脱皮、空鼓、漏水、漏电等。因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房屋通常品质,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由出卖人承担修理、更换、重做与赔偿损失责任,逾期交付的,应当支付延期履行违约金。交付后质量问题产生或隐蔽瑕疵暴露的,出卖人应当承担保修责任,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修复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
-
房屋质量问题赔偿是怎样的, 如何处理商品房质量问题纠纷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7关于房屋质量问题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
-
开发商破产,房屋质量问题由谁负责?西藏在线咨询 2024-11-191. 开发商破产,房屋质量问题导致买受人遭受损失,应向政府住建局相关部门求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无法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及赔偿损失。 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如果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到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及赔偿损失。在保修期内,出卖
-
房屋有质量问题,可以直接起诉开发商吗,房屋质量有问题,该怎么办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08可以直接起诉开发商。 针对有关房屋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对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一般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可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的规定,可请求其维修,因维修致使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当负赔偿责任。 (二)对开发商交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