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员工能得到哪些经济补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6:35:17 99 人看过

公司解散后,劳动者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已经终止。公司因解散而解除劳动劳动合同,要按照员工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单位每满

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司解散员工有何规定

清算组要清算好职工的报酬;清算组不可以向债权人发出通知、公告的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的,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的实施,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公司、股东或者债权人可以要求赔偿。员工的劳动关系处理是公司清算比较重要的部分,是在公司解散员工前,职工参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应获得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第五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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