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工资规定改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8 16:30:10 188 人看过

如果劳动合同中关于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 导致产生争议,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进行重新协商。如果协商不成, 则可以参考集体合同的规定。如果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或者劳动条件等标准, 则实行同工同酬。如果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或者劳动条件等标准, 则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如果劳动合同中关于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导致产生争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进行重新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则可以参考集体合同的规定。如果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或者劳动条件等标准,则实行同工同酬。如果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或者劳动条件等标准,则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2、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 动 报 酬 支 付 规 定 : 劳 动 者 拖 欠 工 资 时 如 何 维 权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向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根据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并支付差额部分或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这些情形包括: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如果劳动者遇到这些情况,可以通过申请支付令或向劳动行政部门求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遭遇拖欠工资或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情况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支付令,或者寻求法律帮助。如遇到困难,还可以向相关部门求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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