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物质的监督管理,统一规范食品添加物质的使用备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必须将食品中全部添加物质的种类、用途、用量等事项向所在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并对备案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条备案管理应当遵循全面、准确、高效、便民的原则。
负责备案的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督促和指导企业及时进行备案,对所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条备案的基本内容包括: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名称,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食品添加物质的名称、来源、生产企业,企业在生产的各种食品中添加该物质的最大限量等。已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且进入无证查处期的食品添加剂,还要备案生产许可证号。使用复合食品添加剂的,应当同时对复合食品添加剂的用途备案。
使用进口食品添加剂的,根据产品的实际情况填报备案内容。
第五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备案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物质使用备案表》(见附件,1式2份);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新品种的食品添加剂,应当在使用前索取省级以上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并在备案时提交报告复印件。
以上材料要加盖企业公章。
第六条负责备案的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企业备案材料后,应在5日内予以备案;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企业限期补齐。逾期未补齐的,按未备案处理。经备案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物质使用备案表》1份由受理单位存档,1份加盖受理机构印章后交复企业。
第七条企业备案的基本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15日内重新备案。
第八条企业备案材料中存在使用禁止使用的非食品原料、超出规定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超出规定使用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无证生产的食品添加剂等情况的,负责备案的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撤销备案,指导企业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并责令企业限期重新备案。
第九条企业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和其他添加物质,且故意在备案中瞒报、谎报真实情况的,由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予以公告。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对违法企业依法从重处罚,同时撤销备案,责令限期改正并重新备案。
第十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进行备案而未备案的,或根据本办法规定应当重新备案而未重新备案的,所在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责令企业限期备案。逾期不备案的,按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9号)第95条规定处罚。
第十一条负责备案工作的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将企业备案材料建立档案备查,并定期对备案内容进行汇总分析,对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十二条备案工作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三条备案工作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辖区内应当备案而不备案的食品企业,不及时依法查处的;
(二)对违法使用添加物质且不如实备案的食品企业,不依法从重处罚并按规定公告的;
(三)发现企业备案的添加物质使用情况中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不及时责令、指导企业改正的;
(四)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备案中向企业收费的。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禁止生产哪些食品、食品添加剂
208人看过
-
按需使用食品添加剂?
457人看过
-
哪些食品添加剂可以用作食品添加剂?
459人看过
-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六批)》
154人看过
-
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应当掩盖食品变质或缺陷
442人看过
-
滥用食品添加剂将加强监管
276人看过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 更多>
-
使用非食品原料,工业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该如何处理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6《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
-
哪些食品添加剂可以用作食品添加剂?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14食品添加剂之前,食品添加剂应在技术上确有必要,并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食品添加剂是指为了到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天然物质,以改善食品的质量、色、香、味和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因此,食品添加剂应在添加到食品中之前,以改善食品的质量、颜色、香味、味道和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同时,食品添加剂只有在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后才能使用。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生产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安全评估材料,经审查
-
食品相关产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江苏在线咨询 2023-08-30根据我国食品卫生法(1995年)的规定,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色、香、味等品质,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目前我国食品添加剂有23个类别,2000多个品种,包括酸度调节剂、抗结剂、消泡剂、抗氧化剂、漂白剂、膨松剂、着色剂、护色剂、酶制剂、增味剂、营养强化剂、防腐剂、甜味剂、增稠剂、香料等。
-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什么使用食品添加剂陕西在线咨询 2024-04-03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当合理适当、适量的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
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11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应当进行许可。新食品原料是指在我国无传统食用习惯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从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中分离的成分,原有结构发生改变的食品成分或者其他新研制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是指未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或者未列入卫生部公告允许使用的,或者扩大使用范围或者用量的食品添加剂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是指用于食品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