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势变更与显失公平如何区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0 08:31:37 308 人看过

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实施了对自己有明显重大不利、对相对人明显有利的民事行为所带来的不公正结果。显失公平作为对某种结果的价值判断,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利益的不均衡。显失公平规则与情势变更原则均以显失公平作为构成要件之一,此为联系之处。两者区别如下:

1.引起的原因不同:显失公平主要是主观因素造成的,在订立合同时,一方当事人的意思存在瑕疵;情势变更主要由不可归责于合同订立当事人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双方当事人都无过错。

2.当事人的心态不同:显失公平是一方利用另一方的轻率、无经验而订立合同,并努力希望达到结果的发生;情势变更是当事人无法预见的,非当事人所追求。

3.评判基础不同:显失公平是合同效力的评判规则,以合同订立时的情势为基础来认定合同内容是否显失公平;情势变更原则是合同履行阶段的适用原则,以履行过程中出现了情势的变更为基础来判断继续履行合同是否会对当事人造成显失公平的后果。

4.法律后果不同:出现显失公平,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变更或撤销合同,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无效;情势变更将发生合同变更或解除,解除的效力一般不溯及既往。

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的区别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只要是因发生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造成他人损失的,均可基于法律规定免于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均要求所发生的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故二者的“情势”常发生重合,但二者仍有区别:

1.客观表现不同:不可抗力表现为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力,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旱灾等(自然灾害),也包括社会异常事件,如战争、罢工、暴动等;情势变更表现为意外事件、社会经济形势的急剧变化、物价飞涨、货币严重贬值、金融危机和国家政策的转变等事由。

2.适用范围不同:不可抗力为法定免责事由,适用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情势变更仅在具有合同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履行合同过程中,适用免除合同责任。

3.直接造成的后果不同:有些不可抗力造成的后果是绝对不能克服的;情势变更可以相对克服,只是这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不利于债务人。

4.免责程度不同: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一方当事人当然免于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在发生情势变更的情况下,即使法院或仲裁机构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并不当然免除该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5.当事人享有的权利性质不同:在不可抗力下,当事人享有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解除合同的权利为形成权,只要不可抗力发生后,当事人履行了附随义务,即可发生法律上的后果,无须征得对方当事人同意;情势变更情形下的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不能自行决定,须申请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决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8: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显失公平相关文章
  • 如何设计情势变更条款
    一、如何设计情势变更条款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的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基于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裁判行为或法律规定,不改变合同主体而使合同内容发生变化的现象。设计变更是设计师根据具体的情况,对原有设计做出的调整变更;变更设计是业主方考虑到实际的需要而做出的变更,而不是因为设计缺陷而需要变更,是要求的变更。二、情势变更造成什么后果1、增减履行标的的数量。实践中增减履行标的数量可同时进行,使双方当事人的履行都发生变更,从而平衡双方的利益。如在商品房买卖或货物销售合同中,如遇严重通货膨胀时,卖方可以要求买方增加应支付的金钱数额并减少自己应交付的标的物的数量,使双方履行标的均发生变动,以分担交易风险。2、变更履行期限,分期或延期履行。从鼓励交易的目的出发,如果采取分期或延期履行能够消除情势变更所导致的显失公平结果的,即应采取此种方式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三、情势变更包括些什么情势变
    2023-05-03
    193人看过
  • 显失公平的合同是否可撤销,合同显失公平如何处理
    一、显失公平的合同是否可撤销显失公平的合同可以撤销,撤销显失公平合同的一般方法是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需要注意的是,但应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知道之日起一年内行驶撤销权,无正当理由逾期未行驶撤销权的,撤销权利消灭。二、合同显失公平如何处理合同显失公平一般的处理方式就是进行撤销。显失公平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协商撤销合同或者直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合同,合同撤销后,自始不发生法律约束力。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三、显失公平的撤销期限显失公平的撤销期限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如果受损害方在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撤销的,其撤销权就消灭。根据《
    2023-05-06
    187人看过
  • 显失公平有哪些情形
    1、在订立合同时,订约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利益严重失衡。结果的不公平作为一个客观要件而构成显失公平的条件是自然的,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结果的不公平是在订约之间由合同的内容决定的,该合同一且付诸履行,其结果将导致双方得到经济利益明显失衡,也就是说评定双方权利义务是否显失公平,利益是否严重失衡,应以订立合同之时合约的内容为基础,由于内容上对双方的权利义务的规定明显不对等,将该事约付诸履行,双方得到的最终利益也一定会严重失衡。2、合同一方具有明显优势,或另一方处于无经验、缺乏判断力,或草率行事。(1)一方处于优势(2)另一方无经验,缺乏判断力或草率行事。3、获利方主观上存在恶意获利一方故意利用了自己的优势或他方无经验,过于轻率而签订了显失公平的合同。下列情形就不构成显失公平:(1)获利方不了解对方情况,主观上无恶意。(2)获利方出于善意,如一方履行了忠告义务,向对方说明了不公平条件的存在,
    2023-02-23
    354人看过
  •  如何判断不公平合同是否显失公平?
    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其优势地位或利用对方缺乏经验,导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显不公平的行为。根据该条规定,显失公平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方面的条件: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一方当事人利用了优势地位或利用了对方没有经验。如果一方当事人利用其优势地位或利用对方缺乏经验,导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显不公平,那么这种行为可以被视为显失公平。根据该条规定,显失公平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方面的条件:1、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2、一方当事人利用了优势地位或利用了对方没有经验。如何认定显失公平合同?显失公平合同是指一方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利用其优势地位或者对方缺乏经验、知识等劣势地位,从而使合同内容对其不利,导致合同结果与其真实意愿相悖的合同。要认定一份合同是否为显失公平,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合同内容、合同签订双方的当事人地位、合同签订过程中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不当手段、以及合同是否
    2023-10-15
    140人看过
  • 合同显失公平应该如何办
    合同的显失公平会影响合同的效力,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针对签订显失公平的合同的补救办法,我国法律也有相关规定:“对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撤销”,因此,受害一方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主张变更或者撤销该合同。一、显失公平的法律定义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结果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二、显失公平合同的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对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三、我国对合同显失公平的法律保护我国民法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因而在合同关系中,公平可以理解为当事人自愿作出的利益选择。即使一方获得的利益是微薄的,如果是出于当事人的真实表达、自愿接受的,就是当事人自己认为的公平。
    2023-03-04
    216人看过
  • 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如何进行变更
    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以及理论界均有一些不同看法,一些论著概括了不少显失公正的表现。笔者认为,分析概括这些表现当然重要,但首先还是应当把显失公正的基本理论特性加以概括。显失公正是指行政处罚虽然在形式上不违法,但在掌握处罚的额度上明显不公正,损害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构成显失公正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在形式上是合法的,符合具体行政行为的生效要件,即主体合法、权限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其科罚的额度在法定的范围和幅度之内。2、行政处罚明显不公正。即具有通常法律和道德认识水准的人均可发现和确认为不公正的处罚。3、侵害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这种侵害表现在行政机关要求被处罚的人承担不该由其承担的过度的义务,显失公正最根本的特征是行政处罚主体运用自由裁量权不当,造成行政处罚的明显不合理。一、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主要表现行政处罚显失公正在实践中的表现也是非常
    2023-04-24
    11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显失公平是指不具备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原因,但行为人单方面获取暴利,依照行为当时的情形,社会公认为重大不公平的行为。显失公平行为违反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行为。合同显失公平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 更多>

    #显失公平
    相关咨询
    • 显失公平和情势变更的区别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23
      显失公平虽然是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事由,但一般难以认定和证明。而情势变更是指订立合同后由于双方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合同继续履行会显失公平,这时可以诉讼要求变更或撤销合同的一种情况。这两种事由都不能单方行使,要由双方协商或司法机关介入才可以。 一方到法院起诉是什么情况?案情描述太简单,没法继续深入分析。如有需要,
    • 如何区分欺诈和显失公平?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02
      1、在欺诈的情况下,受欺诈人陷入错误认识是由于他人实施欺诈行为而诱使自己作出非真实的意思表示,而非自己的过失造成的。 2、显失公平是一方利用其优势或利用对方无经验而与对方订立合同,发生显失公平的后果通常也与对方的重大误解联系在一起。
    • 如何区分合同法中的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09
      合同法中的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应作如下区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
    • 什么是商业风险,如何区分情势变更与商业风险?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7
      一、什么是商业风险商业风险是指交易人在商品经营活动中因经营失利所应承担的正常损失。交易即风险,只要参与商品经营,就必然有风险,这是市场规律的本质体现。商品经营者从事商品交换行为,就应该预料到市场风险,接受盈亏的现实,而且正是以亏的风险来换取赢的结果。所以,物价变动、商品销售畅滞等是商品生产者应该预见的事实,属于价值规律的必然体现。在审判实务中,必须正确认识正常的商业风险,以避免错误的判决。二、如何
    • 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有什么区别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3-10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一是不可抗力一般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无法履行包括全部不能、部分不能、永久不能和一时不能;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并不要求合同无法履行,情势变更后合同即使仍然处于能够履行的状态。 二是不可抗力是法定免责事由,当事人只要依法取得了确切证据,履行了法律规定的通知义务、防止损害扩大的义务等相关义务,不履行合同不承担任何法律上的责任;而情势变更情况下履行合同将导致显失公平的结果,故因情势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