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公房租赁与私房租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4 18:18:21 290 人看过

(一)出租的房屋公有,也就是公房的出租人为公房所有人或经营管理人,而且出租房屋的产权归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而私房租赁的房屋属于私人所有的财产,这也是公房租赁与私房租赁最大的区别之一。

(二)公房租赁也必须订立书面合同,且多采用格式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一般由出租人单方面拟定,不与承租人进行协商,承租人要么接受,要么不接受,没有太大的选择余地。而私房租赁则是租赁双方当事人经协商达成的合意,租赁当事人可以参照建设部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的格式,亦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合意另行起草合同的格式。

(三)公房租赁的租金一般比较低,多有福利色彩。而私房租赁的租金,由租赁双方按照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协商议定;没有规定租金标准的,由租赁双方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考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协商议定,不得任意抬高。

(四)公房租赁的期限一般都比较长,如果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对于私房租赁的租赁期限,租赁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可以是定期的租赁,亦可以是不定期的租赁;可以是长期租赁,也可以是短期租赁,只要不超过法定的20年即可。相关知识:什么是公房租赁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所谓公房租赁,是指公房所有人或管理人以出租人的身份,将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的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收益,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房屋租金的民事法律行为。对于公房租赁本文从四个方面的内容来进行了相关的区别,这对于有租房需求的人来说就是比较重要的内容。大家还需要了解清楚什么是公房租赁,才能知道自己租到的房子是公房还是私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4: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房相关文章
  • 租赁房屋的租赁要如何办理呢
    买卖不破租赁,买卖房屋是存在租赁关系的,该租赁关系仍然有效。一、买卖不破租赁有效吗?买卖不破租赁一般情况下不适用动产。买卖不破租赁适用动产不利于财产的流通,不利于充分发挥财产的效用,不符合物尽其用的财产利用原则。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确立过程可以看出,该原则主要适用于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租赁。二、什么是买卖不破租赁和优先购买权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承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三、房产抵押贷款产品风险有哪些法律分析:房产抵押贷款存在的风险:1、抵押物难以处置。按照“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如果“先租后抵”,借款人即使不能按期还贷,由于租赁仍然有效,银行也很难处理抵押房产。2、租金收入难以获得。3、抵押物拍卖价格不公
    2023-06-27
    234人看过
  • 租赁门面如何缴纳房屋租赁税
    租赁门面房的税费有:租赁金额20%的个人所得税(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租赁金额3%至5%的增值税;增值税7%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3%的教育费附加;租赁金额0.01%的印花税。租赁门面拆迁补偿如何征税租赁房屋的拆迁,补偿的办法区分不同情况而定。每个地方的租赁的时候遇到的拆迁情况是不一样的,所以解决的办法也是不一样。出租人应和承租人协商解决解除合同和安置的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达成协议由被拆迁人安置承租人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与补偿。选择货币补偿的,因给与被拆迁人的补偿款已经考虑了房屋的非住宅性质,所以不再支付停业停产损失费用;选择房屋置换的,停业停产损失费用应归属实际经营人。具体确定停业停产损失费用的标准各地规定不一样,应查询当地的规定。承租人可根据纠纷的类型选择通过与被拆迁人民事诉讼或通过与拆迁人的裁决来解
    2023-07-28
    216人看过
  • 廉租房与公租房合并成为公共租赁住房
    根据《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江南六区范围内的公租房和廉租房将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保障包括租赁补贴发放和实物配租两种方式。租赁补贴是指由政府向在市场上自行租赁住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的货币补贴。实物配租对象为符合规定条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以及经市政府认定的其他住房困难人员。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出台后,新就业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是受益最大群体。根据新政,凡是具有本市户籍、稳定收入、在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住房、毕业未满5年的本科以上新就业人员,都可申请政府筹集的公租房。与原《办法》相比,大大降低了对新就业人员所在单位的限制。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主任颜江介绍,以前,新就业人员想申请公租房,所在企业必须同时具备4个条件方可申请:不具备筹集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条件,在江南六区办理了工商
    2023-06-10
    447人看过
  • 如何区分土地租赁权
    租赁权,是指承租人有占有租赁物并使用其获取好处的权能。土地租赁权是指土地所有权人或土地使用权人通过契约将土地占有权、狭义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收益权转让给他人。租赁者称为土地租赁权人,也就是承租人。土地租赁权人不拥有对土地的部分处分权,承租人对土地的使用条件是依土地出租人的意志而规定的。在一般情况下,土地租赁权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能将自己承租的土地再以任何方式转移出去。土地租赁一般可分为有期限的和无期限的两种。我国目前法律没有规定土地可以无期限租赁,而只规定实行有期限租赁。在农村,土地转包实为一种有期限的土地租赁,出租方是土地承包者,即集体土地使用权人,其除收取承租人缴纳的地租外,还履行自己与集体的承包合同。土地租赁权人具有土地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续租权、优先购买权、对地产受让人的对抗权(指土地使用权买卖不能破租,未到期的租赁行为仍然有效)。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
    2023-08-17
    235人看过
  • 房屋租赁新规:出租房屋能否分区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了《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这是继1995年出台《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后的首个新政,将于2011年2月1日起实施。新规规定,如果将原来的房间分成几个小房间出租,将被处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根据《办法》,地方政府建设(房地产)部门要定期公布不同地区不同类型房屋的市场租金水平。在房屋租赁管理方面,《办法》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向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出租房屋的城市或县。登记备案工作由当地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监督,违者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最高可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在新规中,对分租行为也有明确规定: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租赁单元,人均租赁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出租人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当地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
    2023-05-07
    457人看过
  • 租赁房屋如何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租赁房屋被卖后是需要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一、法律如何去规定买卖不破租赁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合同存续期间,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七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二、租的房子被房东卖了,新的房主能赶走承租人吗房东将房子买了后新房主不能将租客赶走,因为法律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房东将房子卖掉只有,租赁合同也仍
    2023-03-27
    238人看过
  • 房屋租赁与转租有哪些区别?
    房屋租赁与转租的区别有:房屋租赁是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屋转租是承租人作为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转租合同,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一、租客把房子搞坏了该怎么办因承租人使用不当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租赁物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损坏赔偿。房屋租赁是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二、跟二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与二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有效应符合下列条件:1、原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在租赁期内,即只有承租人有合法的租赁权,才有资格将其租赁的房屋转租给第三人。2、经出租人同意。3、次承租人也应当符合法定条件。4、房屋转租合同的内容与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相适应,否
    2023-03-25
    476人看过
  • 禅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标准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公租房租赁补贴是指政府向申请政府投资筹集公租房尚未轮候到位的家庭人均收入为本区人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及以下的保障对象按月按核定的标准发放补贴,帮助其通过申请承租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租房、市场租赁住房或充分利用现有住房资源等途径解决基本居住需求。一、补贴计算租赁补贴计算公式为:月租赁补贴金额=(人均保障建筑面积标准-人均自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家庭人口×补贴标准,其中:(一)人均保障建筑面积标准为15平方米。(二)家庭人口计算标准为1人户按1.5人计算,2人以上按实际人数计算。(三)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8元。二、公租房租赁补贴标准实行动态化管理,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市场平均租金水平及保障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进行调整,报区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2023-05-29
    157人看过
  • 如何区分承包经营与租赁经营
    承包与租赁是两种不同的经营方式,虽然两者在两权分离等方面具有共同点和兼容性,但它们在某些方面仍有所区别:(一)对象不同。承包经营是以一定的生产经营任务为标的,对象是经营成果;租赁经营则是以资产使用权的转移及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为标的,对象是资产。(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程度不同。承包的经营者具有生产经营、人事劳动管理、职工奖惩等权利,但这些权利是在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一定控制下行使的,其自主权是不完全的;租赁经营中两权分离的程度更彻底,企业不再是行政主管部门的附属物,经营者不仅具有企业机构的设置权、收益分配权、生产经营决策权、对职工的录用和解聘权等,而且还可以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企业的经营方向,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三)经营者所承担的风险大小不同。承包经营者完不成任务时,只是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如适当扣发工资和奖金等;租赁经营者则实行财产担保。承租人必须出具与租赁
    2023-06-15
    342人看过
  • 公房过户与租赁流程
    (一)申请:向市直管公房管理部门提出经同户居住成年使用人共同签字同意的转让转租书面申请,如实申报转让转租价格,经初审同意后领取市房产管理局统一印制的《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转租申请审批表》。(二)签订协议:转让转租双方当事人签订转让转租协议。(三)受理: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当事人向市直管公房管理部门提交《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转租申请审批表》。征地拆迁公房的基本流程有哪些1、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2、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审核;3、审核通过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4、发布《拆迁通告》;5、选择确定评估机构;6、入户调查;7、评估结果公示;8、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9、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10、发放、领取补偿款;11、拆除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023-07-20
    357人看过
  • 公房租赁权能否赠与
    公房承租权,关于其性质有不同认识。有的认为公房承租权就是一种债权,公房承租关系就是一种债权法上的合同关系,即产权单位是出租人,居住职工是承租人,与市场房屋租赁不同的是,其租金标准由国家规定。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统一规范租赁关系,而没有特别区分公房租赁和私房租赁就是明证。有的认为公房承租权是一种物权,甚至可以类似所有权。公房承租权人可以有购买请求权,即以远低于市场价格的房改成本价购买公房的权利,在承租权人死亡时,其同住的符合相应条件的家属可以成为承租人,继续享有公房承租权的特殊地位或资格。公房承租权是权利的复合体,不仅仅是承租关系这一债权关系中的权利,也包含了物权的内容,即受人身关系限制的物权。首先,其有债权的性质。出租人和承租人间是通过公房租赁合同确定其间的权利义务的,承租人必须按照规定要求交付标准租金,出租人要负担房屋的维修养护责任。在出租人不具备公房承租条件时,必须及时腾退。
    2023-05-01
    178人看过
  • 如何建立公房租赁关系
    公有居住房屋租赁,应当使用市房地资源局统一印制的《租用公房凭证》。对未发放《租用公房凭证》的原承租人,由出租人分期分批补发。对已发放《租用公房凭证》的原承租人,由出租人分期分批换发。公有居住房屋出租人应当在承租人要求办理受配房屋或者承租权转让、交换、租赁户名变更手续后15日内发放《租用公房凭证》。《租用公房凭证》是公有居住房屋的出租人与承租人建立租赁关系的合法凭证。承租人凭《租用公房凭证》向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籍手续。公有居住房屋出租人出具与实际不符的租赁凭证,造成当事人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租赁当事人应当使用市房地资源局制订的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期限最高不超过20年。出租人应当在收到承租人提供的有关调配文件后15日内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2023-04-22
    232人看过
  • 北京国有租赁房如何租
    租赁房一般都是有公租房和廉租房两种情况,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就可以申请了。廉租房申请条件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提供的材料申请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受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受理机关应当及时签署意见并将全部申请资料移交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除了书面申请,申请人还需提供3种材料:一是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政府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二是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三是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此外,还有地方政府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
    2023-05-31
    78人看过
  • 单位福利分房公租房租赁期限
    1、公租赁期限最长为5年,合同期满承租家庭应当退出住房。2、承租家庭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由产权单位会同相关单位复核,符合条件的续签租赁合同。3、承租家庭不符合承租条件暂时不能腾退承租住房的,租赁合同期满后给予2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收取租金。过渡期届满后承租家庭仍不退出承租住房的,按房屋产权单位规定的标准收取租金,具体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拒不退出行为记入信用档案。一、申请公租房的流程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3、复审。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
    2023-03-04
    226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房
    词条

    公房是指由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本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的大量存在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住房福利化的结果... 更多>

    #公房
    相关咨询
    • 场地租赁与房屋租赁的区别(租赁房屋)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01
      两者缴纳的税种不同,税率也不同,租赁面积也不同,具体高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1、场地租赁税率:根据税收政策,场地租赁应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率为5%,按租金收入计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率为市区7%,县城镇5%,不在市区县城镇1%,教育费附加率3%,地方教育费附加率2%,以营业税为基础。按照规定的土地等级税额标准缴纳城镇土
    • 租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区别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2-27
      1、公租房全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投资或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的其他投资主体,通过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面向无房的大学毕业生、引进人才和其他住房困难群体出租的住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其他商品住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
    • 出租房产的租赁权和转租权如何区分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29
      区分转租与租赁权转让主要在其概念和表现形式上。租赁权转让是指从房东手里取得前租户所租房产的租赁权。转租是指从租户(也就是二房东)手里租房子。租赁权转让是直接从房东手里租房子,所以不存在争议问题。而转租就有问题了,如果房东和二房东的承租协议里没有约定可以转租,那从二房东手里租房子就是非法的,房东完全可以要求租房者搬离。
    • 如何区分租赁期间房屋涨价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3
      1.如果房屋租赁双方签订了书面的租赁合同,那么在合同期限内,房东不能单方提高租金,除非经承租人同意。但合同到期后,房东要求涨价则不违反法律,承租人有选择接受或退房的权利。 2.若没有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那么就属于不定期租赁,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同时,房东也可以随时提出涨价。承租方和出租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约定的房屋租金在租赁期间应以合同签订时为准,出租房不应在租赁期间上涨房屋租金。如果出租房
    • 租赁合同与租赁租赁合同如何转让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9
      1、租赁合同进行转让需经出租人同意、由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2、租赁合同中已经约定可以转租的或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可以出租给第三人。 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