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自我保护不是无限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22:26:05 390 人看过

由国家经贸委屠宰技术鉴定中心和湖南大学智能仪器研究所研制的肉类水分快速测定仪面世了,此举体现了经贸委、科技部等部门通过技术创新净化市场环境的良苦用心,引人注目,意义重大。

然而,对广大消费者而言,这未必是一个好消息。假如每个到农贸市场、超市买菜、买肉的市民都携带着弹簧秤、速测仪等一大堆仪器,他们也许再也不必担心买到假冒伪劣商品,但为此在金钱、时间和心理上也必将付出难以想象的沉重代价。再说了,如果农贸市场、超市的蔬菜、猪肉让人不放心,非得用弹簧秤、速测仪器验明正身才可靠,那么,在这样一种严重缺乏信任感和安全感的消费环境中,谁又能保证弹簧秤、速测仪等仪器的质量就一定可靠?虽然它们有的经过了权威部门的正式认证和隆重推荐,但既然市场上从食品到服装、从家具到电器都有假冒伪劣,谁敢说普通消费者在市场上买到的专门用于检测假冒伪劣的仪器就一定不是假冒伪劣?

执法部门把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武器交到老百姓手中,希望消费者把自我保护、自我维权进行到底,无异于要求每个消费者都生就一双齐天大圣孙悟空那样的火眼金睛,练就一身豹子头林冲那样的盖世武功,既能迅速辨别假冒伪劣的伎俩,还能与制售假冒伪劣的不法分子展开殊死的斗争。退一万步讲,即便每个普通消费者都有如此神通,足以胜任自我保护的工作,则政府执法部门大可无为而治,他们的管理职能和监督职能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也就等于放弃了自己的执法责任,取消了自己执法的合法性基础。

每个消费者都有自我保护的权利和义务,这和每个公民都有权远离危险地带以及有权在遭受他人攻击时进行正当防卫是一个道理。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不应当是一种无限责任。正如公安部门不能要求每个公民都携带武器用于自我保护人身安全,执法部门也不能寄希望于每个消费者都携带仪器自行检测准备选购的商品。只有消费者无须携带任何武器也可以在市场上放心购物了,执法部门才算真正尽到了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2: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消费者相关文章
  • 母建华: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12月28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向社会公布2008年年主题为“消费与责任”。为什么要确定“消费与责任”作为2008年的年主题?这个年主题有什么特殊的含义?中消协围绕这个年主题将开展哪些工作?带着这些问题,记者对中消协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母建华进行了专访。企业、政府、消费者各有其责●记者:中消协已经把“消费与责任”确认为2008年的年主题,消费与责任之间是个什么样的关系?围绕着消费,企业、政府、消费者都有着什么样的责任?●母建华:“消费与责任”的涵义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企业、政府、消费者,在消费中有着不同的责任。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承担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的10项义务和有关社会责任,在创造企业利润的同时,要切实维护好消费者权益。
    2023-06-07
    421人看过
  • 新消保法减轻消费者举证责任
    减轻消费者举证责任(一)背景背景:目前,消费者维权难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市场缺诚信。经常出现消费者购货退还难,索赔更难,交涉过程中经营者有的不认账,有的拒绝退换,更谈不上惩罚性赔偿;二是诉讼举证难;三是维权成本高;四是精力耗不起。为解决消费者维权难、维权成本高的问题,新消保法规定对部分商品和服务的举证责任进行倒置,消费者不用承担举证责任,避免了鉴定难、成本高、不专业等难题。这一规定有助于增强企业产品担保责任意识,减轻消费者的举证责任,对于实践中消费争议处理将起到积极作用。(二)解读第二十三条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自消费者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出现瑕疵,发生纠纷的,由经营者承担相关举证责任。[要点]条文规定主要在于举证负担的分配上,而不是责任的承担。按照法律的一般原则,谁主张谁举证,消费者在维权时要承担举证责任。由
    2023-06-07
    206人看过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六大连带责任是哪些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销售者、生产者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2、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销售者、生产者要求赔偿承担连带责任3、消费者在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的,分立后的企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4、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经营者与营业执照的持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5、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6、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经营者、广告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2、有明确的被诉方;3、有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4、投诉人应当是消费者争议
    2023-07-27
    87人看过
  • 论我国银行业消费者保护与自律机制之完善
    关键词:银行业消费者/保护/法制内容提要:随着我国消费者权利意识的不断增强,银行业消费者保护问题已经受到政府和民众的日益关注。本文对我国银行业消费者保护实践和法制存在的问题做了分析,并对英国、美国、澳大利亚、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银行业消费者保护法制的基本框架、银行收费监管、消费者投诉、弱势群体客户的保护、消费者知情权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做了评介。本文还针对我国现行法制的局限性,就今后相关法制和自律机制的完善提出了建议。一、银行业消费者保护:商业实践及相关法制、自律机制存在的问题(一)银行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实践中面临的主要问题综观最近发生的一些案例,我国银行业消费者保护实践面临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银行业务创新与改造引发消费者的对抗,例如商业银行对银行卡的收费问题,由于部分银行既有的银行卡章程和相关协议没有确立收费事项,而在新近业务改造后要求收费;[2](2)银行的权利与风险意识增强,并通
    2023-06-07
    201人看过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范围是什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指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所谓消费者,是指为了满足个人生活消费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居民。此处的居民是自然人或个体社会成员。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而给消费者带来的应得利益,其核心是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是: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该法保护;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其行为受该法规范。此外,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亦参照该法执行。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原则是
    2023-02-23
    309人看过
  • 《良好企业保护消费者利益社会责任导则》
    为倡导企业自觉保护消费者利益,中国消费者协会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消费维权现状,特制订《良好企业保护消费者利益社会责任导则》。一、诚实守信依法经营1.与消费者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2.经营活动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标准,履行经营者法定义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二、信息披露真实充分1.宣传内容客观真实,符合实际,不隐瞒缺陷。2.宣传内容符合科学事实,不夸大功能和效用,不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3.宣传内容充足、实用,有助于消费者做出理性选择。三、价格表示清晰明确1.合理定价,明码实价,价格真实完整。2.明折明扣,规范促销,不搞虚假促销。四、合同规范公平竞争1.不利用优势地位订立不平等条款。忠实履约,不随意中止变更约定。2.合同文字通俗易懂,避免产生混淆或歧义。格式明晰醒目,方便阅读和引起足够注意。3.平等交易,正当获利,不以垄断或优势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4.
    2023-06-07
    319人看过
  • 产品损害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
    正常使用产品造成人身损害的,如果损害是由产品缺陷造成的,消费者可以找销售者赔偿,如果产品缺陷是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可向生产者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被侵权人请求损害赔偿的途径和先行赔偿人追偿权】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发生交通事故损害应该找谁赔偿发生交通事故损害应该找谁赔偿如下:1.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2.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3.机动车转卖后未过户,机动车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经过汽车交易市场并由所有人或车辆所属单位及时向当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过户登记
    2023-07-02
    197人看过
  • 自动续费是否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有关法律规定,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但是很多没有“以显著方式”提示如何取消自动续费服务,用户想取消自动续费没那么便捷。因此,自动续费构成对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侵犯。支付宝管理自动续费的在哪支付宝管理自动续费位置如下:1、首先打开支付宝;2、点击右下角我的;3、点击设置;4、点击支付设置;5、点击自动扣款;6、在这里即可管理支付宝的自动续费业务。支付宝关闭免密功能方式如下:在手机上打开支付宝app,点击右下角“我的”选项;点击右上角设置按钮,然后再点击“支付设置”选项;页面跳转,点击“免密支付/自动扣款”选项进入设置页面;可根据自己的选择关闭免密行为,例如点击“付款码免密支付”可以将其关闭。支付宝直接转账给别人是不需要手续费的,但是若是转账到别人的银行卡,那么则会按照0.
    2023-07-06
    102人看过
  •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哪些权利,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途径哪些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安全保障权、自主选择权、依法结社权、求教获知权以及公平交易权等,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途径包括协商、调解、申诉、仲裁以及诉讼。一、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哪些权利1.安全保障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身安全权,二是财产安全权。2.知悉真情权,是消费者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3.自主选择权,是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4.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获得质量保障和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的权利5.依法求偿权,是指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依法享有的要求获得赔偿的权利。6.求教获知权,是从知悉真情权中引申出来的一种消费者的权利。是指消费者所享有的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
    2022-06-30
    323人看过
  • 消费者怎样运用三包保护自己
    销售者应承担三包责任消费者买到不符合法律规定质量要求的产品或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产品时有权要求销售者承担三包责任。“谁经销、谁负责”。在有些情况下消费者也可以找修理者、产品生产者承担三包责任,如修理者在法定期限内未能将产品修复;生产者自己承诺对产品实行三包;消费者要求对产品修理,销售者已委托维修者进行修理的等等。按照新三包规定,销售者无权与生产者、供货者、修理者通过合同约定,免除自己的三包责任。如销售者不能说产品维修由保修单上所列的修理者负责修理,而免除自己的三包责任。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明确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的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为三包)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规定,1995年8月国家经贸委、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局、财政部印发了《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需要说明的是,修理、更换、退货责任是承担三包责任的三种形式,但消费者
    2023-05-01
    474人看过
  • 消费者的哪些消法活动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这里所指的商品是指与生活消费有关的并通过流通过程推出的那部分产品,不论是否为经加工制作的产品或天然产品,也不论是否为动产或不动产,更不论是否为成品、半成品或原料。服务则是指与生活消费有关的,有偿提供可供潜在的消费者利用的任何种类的服务。可以看出,人们的衣、食、住、行、用、医疗、文化、教育、保险等各个方面生活所必需的商品和服务,只要是法律允许的,均属该法保护,法律禁止购买、使用的商品和禁止接受的服务,则不属该法规定的商品和服务。从以上法律规定还可以看出,消费者的消费方式包括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消费者则包括公民个人和进行生活消费的单位。
    2023-06-07
    110人看过
  • 店主欺骗了消费者,消费者如何维护自己
    一、消费者的社会监督权利《产品质量法》第22条规定:“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第23条规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人民法院起诉。”社会组织主要指各级消费者协会及质量管理协会等。二、销售者必须对消费者购买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2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三、消费者有权要求获得损害赔偿《产品质量法》第44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
    2023-02-26
    304人看过
  •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规定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国家需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国家要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规定的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一条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第三条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第四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2022-06-14
    119人看过
  • 消费纠纷中消费者举证责任人是谁
    一、消费纠纷中消费者举证责任人是谁在消费纠纷中,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则上消费者需要承担举证责任。然而,对于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服务,若在六个月内出现瑕疵,举证责任便转由经营者承担。这一规定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杜-涛的表述,为消费者提供了一定的举证便利。二、消费者举证的四大原则消费者在诉讼中举证应遵循四大原则:1.客观真实,证据必须真实存在,如购物发票、合同、广告原件等;2.相关及时,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内在联系,并在法定时限内取得;3.合法有效,证据来源、内容、形式都必须合法,遵守《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4.全面充分,多角度收集证据,形成有力的证据链。三、法律规定的证据要求法律对证据有明确要求,证据必须合法,其来源、内容、形式均应符合《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非法证据判断标准也有所明确,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禁
    2024-02-24
    327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消费者
    词条

    消费者应当是公民为生活目的而进行的消费,如果消费的目的是用于生产,则不属于消费者范畴。 国家对消费者给予了特别的保护,体现在法律规范上,即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对经营者的活动进行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偏重其义务规范,对消费者偏重... 更多>

    #消费者
    相关咨询
    • 消费者如何做好自我保护?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2
      (1)了解基本的消费性能,对食品应了解食品的成分重量容量热量有害物质含量是否有禁用物质; (2)价格,购买条件,以及是否有质量合格证; (3)有效和安全使用的原则和条件; (4)商品有效期,质量标准以及有效期满后的注意事项; (5)制造商,经办人,销售商的地址,维修厂家的地址; (6)对必须附有商品证明书的商品应了解证明书的内容。 (7)如果发现所买商品是冒牌货,可以向商店索赔,要求退款。如果商店
    • 社会对消费者的保护责任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8-13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 如何引导消费者进行自我保护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0-27
      第一,作为消费者,要有基本的法律知识,要有维权意识,不仅要学习法律,遵守法律,还要有勇气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二,消费者在购物消费时,要记得要求收据保存,第三,发生消费争议时,要及时咨询律师等相关专家,寻求法律援助,第四,发生争议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可以通过五种方法解决
    • 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怎样规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29
      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定的内容请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维护全体公民消费权益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部法律。1993年10月31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规定》进行第一次修正。2013年10
    • 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09
      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注意事项: 1、不可轻信广告。 2、购物前一定要有所准备。 3、货比三家。 4、选购商品时一定要认真仔细阅读说明书。 5、选购商品时要仔细挑选,认明商标。 6、购物一定要索取购物票据。 7、向商家进行索赔要在国家规定的“三包”期内,并要凭发票、保修单等凭证。 8、购物遇到纠纷时要冷静对待,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消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