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工作中的伤亡无法认定为工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17:32:35 104 人看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导致员工在工作中的伤亡不认定为工伤。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职业病;

5、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况有哪些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醉酒或者吸毒的;故意犯罪的;自残或者自杀的。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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