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租赁人只有房屋使用权,不享有房屋所有权。因此,在离婚时,法院只会判决使用权的归属,不涉及房屋的产权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于1996年2月5日发表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的公营住宅使用.租赁几个问题的解答》的司法解释,对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分割租赁住宅使用权的问题进行了有关规定。
1、婚前一方租赁的公房,婚姻关系持续5年以上的,离婚时,另一方有权分割公房的权利。请注意,这里的一方在结婚前获得的时间,如果一方在结婚后获得的话,无论时间的长短,另一方都有分割公房权益的权利。
2、结婚前一方租赁的本公司的公营住宅,离婚时,双方都是本公司的员工,也就是说夫妻结婚不到5年,但调动到同一公司的情况下,另一方也可以要求分割公营住宅的权益。
3、一方婚前借钱投资建房并取得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虽然公房所购时间为婚前,但由于婚后双方共同还款,另一方也有权要求分割公房权益。当然,这里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如婚后共同偿还了多少钱,另一方才有权提出该要求,是一部分还是全部,司法解释没有规定,实践中由法院根据案情酌情处理。
4、婚后一方或双方取得公房承租权的,无论谁是承租人,另一方均有权分割公房权益。
5、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被拆迁而重新取得房屋承租权的,虽然房子是婚前一方承租的,但只要婚后遇到拆迁又换了公房,新公房的使用权益就是两个人共有的。
6、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
7、夫妻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公房,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公房的,也就是说,婚后调换的公房,使用权也是双方共有的。
8、婚前双方租用公房,婚后合并交换公房。
9、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情形。这是个弹性条款,法院有自由裁量权,当法院认为将公房承租权仅判给一方显失公平,或有其他严重不妥的后果时,就可以根据该条酌情处理。未分得公租房使用权一方可否要求补偿
1、如果一方无权取得公租房使用权,那么也就不存在补偿问题。
2、如果双方都有权获得公营住宅的使用权,使用权最终只能由一方判断,因此住宅方应向未获得住宅方适当补偿。
-
配偶的公租房居住权是如何的
487人看过
-
离婚如何分配公租房承租权
473人看过
-
如何将补偿款分配给公租房拆迁的承租人和合住人,如何分配安置房
253人看过
-
公房使用权内部分配引发的纠纷如何处理
112人看过
-
分享住所时如何公平分配房屋权益
101人看过
-
离婚后房产如何分配房产和住房如何分配
208人看过
公租房就是公共租赁住房,是一种政策支持、面向特定群体出租的住房。 公租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 更多>
-
使用户籍如何申请公租房的使用权呢?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30公租房申请资料: 1、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证明: (1)单身/离异/丧偶的,需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开具单身证明; (2)离异人员离婚协议书,房屋财产分割证明(法院判决); (3)已婚人士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收入证明(所有
-
公租房的廉租住房拆迁的如何分割?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02谁可以分割公租房的拆迁补偿, (一)哪些人有权分割拆迁补偿款 1、户口限制: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且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2、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具有住处的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便居住未满一年,也视为同住人。但其在该处取得拆迁补偿款后,一般无权再主张其他公租房拆迁补偿款的份额。 3
-
如何分配自住承租房的动迁款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9只有承租人的公房动迁时,原承租人已死亡,若已依法确定了新的承租人的,动迁补偿款归新的承租人;若尚未确定新的承租人的,动迁补偿款归原承租人的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未声明放弃继承,且系争房屋权利未发生变动的,系争房屋的权属归继承人共同共有,继承人的确权主张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可依法确认各方的权利份额。但系争房屋已动迁的,继承人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动迁利益受侵害之日两年内主张动迁利益
-
离婚租房应该怎样分配使用权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28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公房使用权分割遵循以下原则: 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2、男女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3、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4、照顾无过错一方。 5、参考公房产权人(单位)的意见,决定判给男方或女方。
-
离婚怎么分公租房的使用权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21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公房使用权分割遵循以下原则: 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2、男女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3、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4、照顾无过错一方。 5、参考公房产权人(单位)的意见,决定判给男方或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