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必备条款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22:01:36 476 人看过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2、土地界址、面积等;

3、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

4、土地使用和规划条件;

5、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

6、转让费及其支付方式;

7、解决争议的方法。

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民法典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民法典规定,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如果是住宅用地,会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七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第三百五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八条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土地界址、面积等;

(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

(四)土地用途、规划条件;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

(六)出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七)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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