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在离婚后产权如何分割?看了下面这个典型案例你也许就有了启发。案情简介:甲(男方)和乙(女方)2003年离婚,育有一女,财产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南房五间归女方,上房归男方,但是大队颁发的房产证上只有上房,没有南房。后来男方再婚,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后妻的名字。现在的问题是:双方的女儿想在房产证上加上她妈的名字,可以吗?现在乙想翻新南房,大队说必须要甲同意,合法吗?分析:房产是甲的个人财产,甲如果不同意,他女儿无权要求他爸处置属于他的个人财产。那么乙想翻修房子,是不是就一定要甲同意呢?“农村实行集体所有制,土地归集体所有,集体组织再把住宅用地分配给集体成员作为宅基地使用。宅基地只能在集体成员部转让,不能对外转让。”现在首先要弄明白乙的户口还在不在这个房产名下,因为现在农村政策是一户一宅,所以他们最开始是一家的时候,只有一个宅基地,就是有房产证的,后来分家了,但是南房并未办理房产证,所以南房存在法律上的瑕疵。想把女方的名字加上去基本不可能,因为要经过男方和他后妻的同意。至于翻新,按理说女方自有财产不用经过男方同意,但是在村委会看来,乙的南房是在甲上房上的附属物,以房产证为准,甲才是所有权人,所以要经过甲同意。那南房会不会是后来加盖的呢?办理房产证后加盖的房产会不会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呢?如果被认定为违章建筑,会不会受处罚呢?这些问题到是不用太担心,因为即使认定为是违章建筑,当年代毕竟比较久远,行政机关的处罚也已过了诉讼时效。而且离婚了本就该分户的,根据一户一宅原则,村里应该也给一个给宅基地,手续上可能不会那么尽善,但是农村宅基地目前这个现状,如果以无证就认为违法,有点说不过去,所以,翻修的风险不大,可以翻修后试着补办。其实根本的解决办法,还是乙以离婚协议作为支持,向大队申请要求分割宅基地,把南房的宅基地变为自己的,这才是根本的解决之道,这个申请应当会被批准,因为农村的土地是地随房走,南房已经协议分给了乙,那么依托南房的那部分宅基地就当然得属于乙,不批准的话只能起诉解决。之后乙就想怎么翻修自己的房子都可以,而不用需要甲同意了,至于房产证,南房可以自己补办一个房产证。
-
怎么处理离婚时宅基地上的房屋?
245人看过
-
两处宅基地的农村居民应该怎样处理?
306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的权属关系怎么认定
499人看过
-
最新《农村宅基地管理条例》关于宅基地的规定是怎样的
115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房前屋后几米属于自己的
57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房屋背后的宅基地面积是多少?
406人看过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只要使用土地符合规划就是合法的。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宅基地的转让必须符合法律... 更多>
-
2022年农村宅基地房,离婚后怎样处理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141、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 对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属于婚前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 2、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债务是夫妻结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 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不是婚后共同所得,因而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但是因建房所欠的债务用了婚后共同财产返还,因此,得到房
-
农村房屋被村改居后怎样办理宅基地?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31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改居是指农村不再从事农业生产,农民不再从事农业劳动,或者至少有2/3的农民不再从事农业劳动,不再以农产品收入为来源,让农村人成为城市人,村委会改为居委会,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
-
农村房屋拆迁后,宅基地的处理方式河南在线咨询 2024-11-24在国家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时,原有的宅基地将纳入征收范围,转变为国有的土地所有权。村民们具有重新申请以获取新宅基地并兴建住房的权利。 依据法律规定,国家只有在涉及公共利益需求且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充分补偿的极端特殊情况下,才可以依法提前收回公民的土地使用权。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法定的征收程序严谨而繁琐,包括公告程序、调查程序、听证程序、报批程序以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制定和公告等环节。通常情况下,征收行
-
关于农村宅基地房屋能申请房屋登记吗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16农村宅基地房屋可以申请房屋登记。根据我国《房屋登记办法》:第十条房屋应当按照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房屋基本单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独立使用并且有明确、唯一的编号(幢号、室号等)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国有土地范围内成套住房,以套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非成套住房,以房屋的幢、层、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以宅基地上独立建筑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在共有宅基地上建造的村民住房,
-
最新《农村宅基地管理条例》关于宅基地的规定是怎样的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0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规定如下: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定义】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依法占有和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享有占有和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权利,有权利用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第三百六十五条已登记的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