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在离婚后产权如何分割?看了下面这个典型案例你也许就有了启发。案情简介:甲(男方)和乙(女方)2003年离婚,育有一女,财产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南房五间归女方,上房归男方,但是大队颁发的房产证上只有上房,没有南房。后来男方再婚,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后妻的名字。现在的问题是:双方的女儿想在房产证上加上她妈的名字,可以吗?现在乙想翻新南房,大队说必须要甲同意,合法吗?分析:房产是甲的个人财产,甲如果不同意,他女儿无权要求他爸处置属于他的个人财产。那么乙想翻修房子,是不是就一定要甲同意呢?“农村实行集体所有制,土地归集体所有,集体组织再把住宅用地分配给集体成员作为宅基地使用。宅基地只能在集体成员部转让,不能对外转让。”现在首先要弄明白乙的户口还在不在这个房产名下,因为现在农村政策是一户一宅,所以他们最开始是一家的时候,只有一个宅基地,就是有房产证的,后来分家了,但是南房并未办理房产证,所以南房存在法律上的瑕疵。想把女方的名字加上去基本不可能,因为要经过男方和他后妻的同意。至于翻新,按理说女方自有财产不用经过男方同意,但是在村委会看来,乙的南房是在甲上房上的附属物,以房产证为准,甲才是所有权人,所以要经过甲同意。那南房会不会是后来加盖的呢?办理房产证后加盖的房产会不会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呢?如果被认定为违章建筑,会不会受处罚呢?这些问题到是不用太担心,因为即使认定为是违章建筑,当年代毕竟比较久远,行政机关的处罚也已过了诉讼时效。而且离婚了本就该分户的,根据一户一宅原则,村里应该也给一个给宅基地,手续上可能不会那么尽善,但是农村宅基地目前这个现状,如果以无证就认为违法,有点说不过去,所以,翻修的风险不大,可以翻修后试着补办。其实根本的解决办法,还是乙以离婚协议作为支持,向大队申请要求分割宅基地,把南房的宅基地变为自己的,这才是根本的解决之道,这个申请应当会被批准,因为农村的土地是地随房走,南房已经协议分给了乙,那么依托南房的那部分宅基地就当然得属于乙,不批准的话只能起诉解决。之后乙就想怎么翻修自己的房子都可以,而不用需要甲同意了,至于房产证,南房可以自己补办一个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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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上房屋可以遗赠吗,农村宅基地房屋归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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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处理离婚时宅基地上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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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处宅基地的农村居民应该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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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农村宅基地管理条例》关于宅基地的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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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房前屋后几米属于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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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房屋背后的宅基地面积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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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只要使用土地符合规划就是合法的。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宅基地的转让必须符合法律...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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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被村改居后怎样办理宅基地?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31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改居是指农村不再从事农业生产,农民不再从事农业劳动,或者至少有2/3的农民不再从事农业劳动,不再以农产品收入为来源,让农村人成为城市人,村委会改为居委会,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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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农村宅基地管理条例》关于宅基地的规定是怎样的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0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规定如下: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定义】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依法占有和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享有占有和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权利,有权利用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第三百六十五条已登记的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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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如何处理农村宅基地?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05农村宅基地离婚时不可以分割,因为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是个人的财产,不归个人所有,所以在离婚时不能分割;但是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分割。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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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宅基地上的房屋如何分割,离婚时如何分割农村宅基地和房屋呢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071.关于孩子抚养权,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孩子2周岁以下,因为年纪较小,一般判给女方的可能性较大;如果孩子2周岁以上10周岁以下,法院需要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工作情况、道德水平、谁平时带孩子比较多等综合因素作出相应的判断,谁抚养孩子对孩子的成长比较有利谁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可能性较大;孩子10周岁以上的话,主要听取孩子的意见。2.关于房产,主要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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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后宅基地是否失效?怎样认定农村宅基地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21一、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由此可知,该法并未禁止农村房屋的买卖和出租,而房屋是固定于土地的地上物,房屋的流转势必会造成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即使根据“一户一宅”的原则,如果受让人为农村村民,只要出让人和受让人除买卖房屋占有的宅基地之外,没有其他宅基地,房屋买卖就不违反“一户一宅”原则,应当认定有效。如果受让人为城镇居民,其虽然不能享有集